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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主有毒/与君共桃花_禾韵【完结】(72)

  “您看,这石碑上的浣溪花三字是我们慕容第二代家主用他的成名武器判官笔提写的,漂亮得很呢。”这弟子年纪十七八,两侧长了两个讨喜的酒窝,一路说个没完,殷勤周到为仇韶介绍景致,是个精神气很足的小伙。

  伸手不打笑脸人,仇韶想听听也好,回头与牧谨之也有话可说,他出到外头,才觉外向多话的人果然能与人熟得更快。

  自己高人做久了,太让人望尘莫及也不大好。

  仇韶拨开一处花枝,看那花色鲜红,饱满得几欲滴血,香气浓得呛人,像屯了多年的胭脂水粉,压得仇韶心口微闷:“这是什么花,怎从未见过。”

  弟子得意地眨眨眼:“这胭脂树是海外的来的品种,因艳胜女子唇间朱红得名,九州大地除了咱们这儿就只有皇宫里有,二庄主当年教过太子习武,是太子赏赐的,整片花林也是庄主亲手所植呢。”

  千树万花遮天蔽日,踩着花瓣行在其中,真如置身飘渺陶源幻镜。

  仇韶却想,亲手所植,果然也是武功不行的人才能拥有的闲暇啊。

  不过,最近老把光阴耗在下属身上的自己,好像也没有说别人的立场。

  “铃——”

  不知何处飘来着一连串模糊的铃铛声。

  “铛铛——”

  铃声清晰起来,轻而短,像湖面不时泛起的涟漪,一圈圈在万花深处荡开。

  仇韶抬头一看,对上一双透过花树枝头空隙幽幽刺来的油亮兽瞳。

  原来是只猫儿。

  那猫露出一对金瞳,全身没有一丝杂毛,黑得油亮,对人极有兴趣,他去到哪铃声就随行而来,如影随形不舍不弃,踩着树杈一跃而起,落到另外一株上,长尾卷翘,脖间挂着的镂空铃铛由一条拇指粗的金链锁着,富贵堂皇,眼神傲慢,必然平日备受主人宠爱。

  “你们这儿的猫倒不怕生。”仇韶:“一直跟着走,可是你养的?”

  仇韶自己没养过猫,但吴凌喜欢,特别是冬天出太阳的时候,他院子里能躺二三十只,只是那铃声有点闹人,左叮一声右响一下,像有蚊子钻进了耳里,搅得人心烦意乱。

  “猫?”弟子诧异,扭头左右看了一圈:“哪儿呢?”

  “在铃声响的地方。”仇韶看向黑猫再度消失的方向,一指:“那儿。”

  弟子有几分糊涂,似是不知道要不要顺着仇韶的意思:“可我真没听到您说的声音。”

  林子深处,不仅风吹不进一丝,胭脂花也越红,像一双双紧闭的唇。

  叮叮声时缓时急,在无风的林中越发清晰。

  慕容家怎会有眼力听力比常人还差的弟子,那么明显的声音怎么可能听不到?

  莫不是耳朵有毛病不成?

  仇韶无端觉得热了起来:“是只挂着金链的黑猫,响了一路。”

  “我们庄主对猫毛过敏,庄里从不养猫狗,莫不是哪来的野猫吧。”慕容弟子圆场:“想必仇教主内力深厚才能听到吧。”

  猫也许是玩累潜伏起来,耳边再无铃声。

  但仇韶却觉得那声音依旧萦绕在耳,像古寺的钟,一敲下去,过去好一阵,山那边的信徒却仍能听到。

  山里起雾了,远方的景致像一副笔墨清淡的山水画,之前已能瞧见的前门一角又模糊了几分,雾里隐隐能听到门口白教弟子交谈的声音。

  突然的,仇韶停下了脚步。

  他直勾勾看着前方,霍地睁大眼。

  前方小径尽头,在浓得割不开刺不入的浓花疏影下,赫然躺着一个人。

  不,那不是人。

  竖在路中央的是一条破得千疮百孔的草席。

  但前一刻,仇韶确定路上除了落花,分明什么都没有。

  身后静悄悄的,那名领路弟子早就不见踪影,仿佛化作一团悄无声息的浓雾,席里裹着的肯定是死人,席子短,包不住的腿晾在外头,那腿布满尸斑,斑驳的纹路上栖息着数不清的苍蝇,席口堪堪裹着头,朝仇韶露出一口黑不见底的洞。

  昨日卖身葬父的尸体,怎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

  那种如湮在深海中一沉到底,令人窒息的感觉又来了,仇韶却无暇顾及,掏出数粒谷大夫配给他的静心凝神药丸,一口仰头吞下,环顾四周。

  “何等宵小作怪,给本尊出来!”

  仇韶敢一口答应走后山的七星天魁阵并不是自负托大。

  类似的阵法他见过,也走过,所谓幻阵自然会产生幻觉,最关键一点,是入阵者必须清楚自己看见的,听见的究竟是真还是假。

  失策了,仇韶对那弟子没提防之心,压根不知自己是何处入的阵,是在洞里还是外?猫铃莫非也是自己臆想出的声音?

  仇韶阴沟里翻了船,是越想越气,凛冽的剑势与雄浑的掌风连作万千银光,伴着厉声长啸,以气吞山河之势横扫四下,纵观整个武林,当得起仇韶全力出击的不足三人!

  “慕容小儿,鬼鬼祟祟躲在后头算个什么英雄——出来!”

  顷刻间花林沸腾,万花飞舞,然而这等骇人攻势却全部像打在了棉花上,枝未断,花仍在,任凭仇韶倾尽所学,那草席就是是八风不动,甚至连上头苍蝇也没惊起一只!

  这场困兽之斗不知维持了多久。

  一炷香?一个时辰?一天?

  仇韶感觉不到时间的变化,一滴滴汗从额头滴下,前一刻假山炸成粉末碎块粗枝折断倒地,浓雾看似被撕开一处空隙,仇韶一旦迫近,雾气合拢,不过转瞬的功夫就恢复原状。林里天色一成不变,无论仇韶走哪条路都会回到原点,株株相接的胭脂树环抱成一处密不透风的铁桶,茫茫一片中看哪都是路,哪儿又都不是。

  而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具草席。

  能过幻境的人,最基本的一点是要心静,慌则怕,怕则乱。

  对,不过是一具连头都见不到的尸体,他怕什么,有什么可怕呢——

  仇韶脑呼吸乱了,他有个预感,此生遇过的敌手加起来也不够那草席的一缺黑洞穷凶极恶,那是一个凝结着世人最隐秘秘密的漩涡,稍有不慎便有尸骨无存的危险!

  可当深渊凝视你的时候,谁也没有逃脱的余地。

  别去看,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警告自己,勿看,勿想,勿念!

  想起吧,另外一个声音在说,懦弱如你,居然连一眼都不敢去看吗?

  无数声音喧嚣骚动,仇韶残存的一点理智催促他离开这,但四周以沉进了一片雾霭中,浓雾顺着树干蜿蜒蔓爬,覆盖住天地,吞噬了世界棱角,让声音不在流动、颜色不再鲜艳,情绪不复存在。

  这里是褪色的现实,同样是虚妄的梦境。

  牧谨之……

  冰冷的冷意从手脚蔓延进五脏六腑,仇韶心里划过这三个字,像一簇小火苗,在昏暗无际的黑暗中擦起了一瞬火光。

  不知为何,在遇到不可理解找不到办法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牧谨之,这像是一种求生的本能,他知道牧谨之会找到他,一定会,就像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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