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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书斋_弄清风【完结】(113)

  可是小胖子吃饱了,酒还没醒,打了个酒嗝,居然就打回了原形。两只老鼠看着两条吐泡泡的鱼面面相觑,鱼再肥,老鼠也不爱吃啊。

  于是太白太黑就被嫌弃地丢在了旁边的糙丛里,过了一会儿,爱吃鱼的孟小荃走过,就把他们捡了回去。

  陆知非心想,果然是锦鲤,运气够好。这不,又在枯树dòng里发现了一个大蘑菇。陆知非弯腰把蘑菇采下来放进篮子里,山妖们没有拦着,就证明它没毒。

  山妖们很热心,对欢喜山也很熟悉,不过小半天光景,就领着陆知非采了一大篮。陆知非看了看篮里的数量,估摸着差不多可以煮一顿火锅了,于是决定打道回府。然而他刚想走,山妖们忽然簇拥过来,一个劲儿地推着他向前。

  陆知非疑惑,但他知道山妖不会害自己,于是就顺从地跟着过去。拨开及膝的糙和树上垂下的藤蔓,陆知非来到了一条隐秘的小路上,然后就在那里看到了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孟小荃。

  “孟总?”陆知非诧异,太白太黑则开心地喊着“孟孟、孟孟”,开心地扑了过去。

  孟小荃回过头来,他今天穿着简单的白色体恤和黑短裙,黑色的眼线勾勒出冷艳细长的眼睛,利落的短发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蕾丝项圈,项圈上串着一颗玫瑰金的雨滴,泛着金属的冷意。

  不得不说孟小荃长得很有迷惑xing,瘦削的身材作着这种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一位高挑的美女,毫无违和感。

  “又来喝喜酒?”孟小荃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而陆知非也对这种荒山野岭连续两次碰到女装帅哥的奇遇表示淡定。

  “来找土地公的。你在这里做什么?”陆知非问。

  孟小荃拿起旁边的高跟凉鞋晃了晃,“新鞋,硌脚。”

  陆知非这才注意到他光着脚,比起普通男人来略显秀气的脚趾头上涂着黑色的指甲油。

  “坐啊。”孟小荃手指拨弄着太白太黑,余光瞥见陆知非手里拎着的篮子,笑说:“人妻啊。”

  陆知非大方地在他身边的糙地上坐下,闻言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而是有些好奇,“你还知道这个?”

  “那是,我还经常去逛漫展,什么不知道?”孟小荃挑眉。

  陆知非越看,越觉得孟小荃真是个够特立独行的人。堂堂大公司的总裁,喜欢在周末的时候躲在深山老林里。喜欢穿女装,喜欢逛漫展,嬉笑怒骂爱憎分明,活得像一首不羁的摇滚,又或许是一首慵懒魅惑的爵士?

  但是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的眼睛,却总觉得那幽深的暗处藏着什么。

  但随意打听别人的隐私不是陆知非的作风,他从篮子里拿出果子用随身携带的矿泉水洗过之后分给孟小荃,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不一会儿,几个山妖忽然跑到他们跟前来,献宝似地把一个东西塞在孟小荃手里。那是一枚黑珍珠耳钉,孟小荃看见它,眸子里有一瞬间的失神。像是被唤醒了什么记忆,qiáng行被拖进了回忆里。

  陆知非看他神色有些不对,问:“这是你掉的?”

  “是啊。”孟小荃回过神,而后忽然叹了口气,往后倒在糙地上。他张开手透过树冠的fèng隙看着天,“这是我第一次来欢喜山的时候掉的,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没想到今天又被找了回来。”

  意外丢失的东西,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东西,却在某天突然出现在面前。好比小时候滚落在chuáng底的彩色玻璃珠,被扔在垃圾桶里的可爱零钱包,和藏在某个盒子里却因为搬家而丢失的樱花发卡。

  孟小荃的目光再度看向那枚珍珠耳钉,把它放到阳光下眯着眼去看,银质的针尖上还有些许残留的血迹。

  那是孟小荃的血,在觉得自己会被困死在山上的时候,孟小荃决定最后一次放飞自我。他独自坐在无人的山林里,从背包隐秘的夹层中拿出了漂亮的裙子和口红,然后咬着牙用耳钉戳破了耳垂。

  那一瞬间的痛很刺激,像是终于捅破了某种禁锢,在人生的逆旅中终于找回自我。

  孟小荃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也像现在这样躺在一片舒适的糙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空闭上眼,安静地等待死亡。

  然后土地公就他妈的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了出来。

  被土地公反复念叨的那两个小时里,孟小荃真心觉得还不如去死。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以至于在看到季宵的时候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礼仪和风度,他破口大骂着,然后又蹲在地上毫无形象地大哭。

  有时候丢失并不意味着不幸,找回也不一定使人开心。

  就好比陆知非的不问不代表不关心,而是一种礼貌和尊重。他不会在意为什么孟小荃总会在包包里藏那样的一套衣服,大抵,也不会去追根究底地问他为什么放弃求救。

  孟小荃想,如果人人都跟他一样就好了。

  “你出柜了吗?”孟小荃忽然问。

  陆知非点点头,“跟家里和几个亲近的朋友说了。”

  孟小荃看着陆知非微笑中带着平静的脸,一点都不觉得意外,“恭喜。”

  “谢谢。”

  这时,陆知非的手机响了,是商四叮嘱他早点回去。

  孟小荃看着他眼中不自觉溢出来的柔qíng,心里也不由高兴了一点。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沾到的糙屑,说:“你回去吧,我也该回公司了。”

  “加班?”陆知非问。

  “用季宵那个混蛋的话来说,老板是没有假期的。”孟小荃无奈地摊手。

  随后两人又说了几句话,互相加了微信好友,然后各自离开。陆知非回到土地庙的时候,商四已经把事qíng都搞定了。

  于是陆知非就拿出一早准备好的火锅底料和各种食材,大家在距离土地庙不远处的空地上,围成一圈吃火锅、烤ròu。土地公不是佛祖那一派的,涮ròu涮得风生水起,时而再嘬几口陆知非给他倒的烧酒,蓄着白胡子的脸上一派和乐。

  商四下筷如有神,半道劫走他一块五花ròu,说:“要喝酒自己倒去,他只能给我倒。”

  土地公不甘心地瞪了他一眼,“小气。”

  “就是就是!小气鬼!”太白太黑举双手双脚赞同。

  商四也不恼,夹起一块ròu放进碗里,说:“我的。”

  把碗放到陆知非手中,然后把陆知非往怀里一揽,说:“还是我的。”

  再眉梢一挑,嘴角露出坏笑,“能奈我何?”

  “嘤!”太白太黑气得说不出话来,只好化悲愤为食yù,吃了个撑。

  午饭后,因为陆知非还有事,所以一行人就辞别土地公,回到了书斋。其后的两天风平làng静,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土地庙的qíng况并没有得到如期的改善。

  商四对此很不理解,太白太黑作为锦鲤,明明很受欢迎,也为土地公拉了很多人气。而他们作为念力的中转站,可以使大家不必赶到欢喜山,也能将一部分念力送到土地公的手里。

  然而事实偏偏不尽人意,太白太黑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太白太黑就更加不能理解了,抱着陆知非的手眼泪汪汪,“陆陆,为什么嘛?为什么嘛?”

  陆知非也觉得很奇怪,一边安抚着他们,一边去微博上翻看了评论。半个小时后,他无奈地揉了揉太白太黑的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太白太黑是人气很旺,很多人过来拜锦鲤转运,但是在转发评论的那些人当中,虽然很多人嚷嚷着什么“玄学、玄学”的,可有几个人真的相信呢?

  答案是令人失望的。

  大多数人只是心存侥幸,或者单纯地凑热闹,而且太白太黑太可爱了,大家会被他们萌得嗷嗷叫,但要说虔诚地许愿?

  扪心自问,陆知非觉得在不了解真相的前提下,自己也不会这样做。

  那么太白太黑微博里挂着的土地公的微信公众号,去点的人就更少了。

  太白太黑听闻自己居然败在了自己的可爱上,顿时悲从中来,“太白(太黑)也不想这么可爱的嘛!”

  然后两人又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歪头卖着萌,问陆知非:“陆陆、陆陆,太白(太黑)真的有那么可爱吗?”

  商四恰好路过,一把将两个小胖子从陆知非身上撕下来,“心机小胖子!”

  居然哄骗圆圆夸他们可爱,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于是两个小胖子被商四按在腿上打屁股,嘤嘤嘤地求饶,然而大魔王不为所动。

  “嘤,孟孟!”太白太黑忽然惊呼。

  “不要以为转移话题我就会放过你们。”商四说着,旁边的陆知非却也惊讶了一声,“真的是孟小荃。”

  商四这才将信将疑地转头,就见客厅的电视里,正在播放财经新闻。内容大抵是政府公开招标的某个大项目圆满结束,然后又对这个项目做了详细的介绍。获得招标的正是孟小荃的公司,所以他也出镜了。

  新闻里的孟小荃,跟陆知非和商四认识的孟小荃完全不一样。他穿着得体的西装,系着领带,有些过长的头发也用发膜很好地往后梳着,脸上的笑容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举止优雅大方,妥妥的jīng英模样。

  “孟小荃,你们认识他?”小乔端着咖啡走过来。

  “你认识?”商四反问。

  小乔在沙发上坐下,揉了揉肩膀,说:“财经杂志的常客,怎么不认识。”说着,他顿了顿,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说:“而且这人够狠,很对我的胃口。”

  “狠?孟孟吗?”太白太黑歪着脑袋,很不理解这个字。

  小乔说:“你们上网一搜就有。孟小荃这个人,说来也很奇怪,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忽然退学了,过了几个月就直接进他爸的公司里工作。到现在差不多十年,孟氏高层被他换掉大半,就连他爸都被迫退居二线。但孟小荃这个人偏偏是个商业奇才,孟氏在他手里越做越大,所以也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说什么。”

  不为人知的癖好、突然中止的学业、冷酷无qíng的手段,如此种种最终被汇聚到那个时常独自待在山里的孟小荃身上,让陆知非愈发在意起来。

  当然,他并不在意外界对他的任何评价,因为他还记得在那个天坑里,孟小荃递过名片跟他说“jiāo个朋友”的样子。

  那个样子很真实,也很真诚。

  第98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九)

  “对了,下个月就是期末考试。有件事我想跟你们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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