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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大叔无良【完结】(104)


第一次听见纳鲁夸泰格,孙志新倒有些惊奇。那两人不是一直都不对盘的么?随即又释然,纳鲁这个人性格豪放,不是那种记仇的人,想来泰格的优秀他会看在眼中,不会因为两人之间的摩擦就抹杀他的优点。想到这里孙地新不由得多看了纳鲁几眼,心胸像草原一样宽广的男人让人没法不大生好感。
随后泰格就跟奥格一起钻进孙志新的帐蓬,泰格肩上扛了老大的一只牛后腿,看来就是今天打猎的功劳。
奥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就皱皱眉头,然后咋巴了几下嘴,仰头一饮而尽。而后随后又倒了两杯,一杯递给纳鲁,一杯却是递给了泰格。孙志新瞧在眼里,只觉得暗笑在心,奥格这个别扭孩子再别扭也跟其它的普通人一样,心里重英雄识英雄,看来泰格今天的表现必定十分优异,才用自己的英雄行为征服了奥格这个别扭娃。想到这里不免又有些吃味,啥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去打猎,也表现一下?
泰格举杯喝了一口,也像奥格那样皱眉,看来一时半会儿的接受不了野jú花的味道。
“什么味道?”泰格问。
“野jú花。”孙志新答道,又跟着解释:“野jú花用来泡水喝,可以清热解毒,像你们这样一整天顶着烈日奔波的猎人,最应该喝它来败败火。听我的,多喝一些,多喝几口就会适应那个味道,然后就会发现它苦中带甜,清新而宜人,味道其实挺不错。”
纳鲁与泰格听得似懂非懂,倒是知道孙志新专门为他们准备了这个什么jú花泡的水是为了他们好。两人心中都涌起被人关怀的温馨感觉,喝完了杯中的之后自己又去倒了jú花茶来慢慢喝。还别说,水里有了野jú花的味道,初初觉得不习惯,但多喝几口以后当真从那股子草药味里尝出一股清凉甘甜来,倒觉得比白水要好喝些。
特别是孙志新把jú花茶的温度放得恰到火候,即不是烫得难以下咽,也没有用河水把它镇得冰凉,因为打猎是剧烈活动,扛着沉重的猎物赶回营地同样也不是轻松的事,所以喝太过冰凉的东西对身体不太好。反而是这种要温不温的,喝着不烫嘴,喝下肚以后慢慢的那股凉意就自腹中散发开来,身体就凉快了下来。
啜着竹杯里的jú花茶,一时之间两人都觉得孙志新贴心到了极点,身边要是有个这样的人相伴,是一生中最幸福的事。两个男人便不约而同的看了一眼孙志新,又看向对方,眼里电火花噼啪四she。
一轮眼神的较量孙志新没有看到,注意力全在陶锅里蒸着的青眉鸟上去了。而奥格又着实眼馋他的瑞士军刀,孙志新无耐只得递给他,奥格就兴奋的打开刀片,用一种近似于膜拜或是实验室做手术样的表情去切牛腿。布库自然是紧巴着自己的哥哥,专注的看他切牛腿,模样让孙志新联想到现代游戏机室那些没有钱买投币,就站在游戏机旁边全神贯注的看别人玩游戏的孩子。其中的相似何其接近……都是这么痴迷而神魂颠倒,像是那个正在切肉的就是自己一样。
孙志新一个没忍住,顿时笑得肚疼。哈哈大笑声中,纳鲁与泰格都回眼过来瞧他,眼里的宠溺和纵容居然也一般无二。
晚饭是木耳炒肉,和昨天晚上一样的清慡拌菜,主食是那只牛腿。孙志新这次用了巴西烤肉的办法,将牛腿架在临时的架子上转着烤。一边烤一边往上层层的刷肉酱,烤熟面上的一层就用瑞士军刀割下来,如此循环。
像这样烤肉法,最妙的地方就在于刚烤熟就被取下来食用,不必等到整条腿完全烤熟后变老,完美的保留了鲜美的肉汁,吃在嘴里一点都不会感觉到绵软嚼不烂,当真是又嫩又好嚼,配得孙志新配制的蘸料,吃得所有人大呼过瘾。
便见那条牛腿在火上不停的转动,肥美的油滴时不时会滴进火里被点燃,bào起一小团橙红的炎焰,又散发出带着焦炭味道的烧烤香气,像美酒一样可以醉人。整条牛腿被烤得皮面上微焦,油汁满布,色泽是明艳艳的金huáng里透着红,吃到嘴里更是鲜嫩油滑,让人连舌头都想一起吞下去。
到得此时泰格已经对孙志新的手艺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大是焦虑以后若是吃不得这人做的食物,别的食物他要怎么才吃得下去?
晚饭过后众人都太饱,懒洋洋的呆在原地不肯动弹。孙志新去洗完餐具回来,又把蒸好的青眉鸟拿出来让人溜缝儿。
众人本来吃得很饱,但闻着青眉鸟的香味儿还是没忍住,一人抓了一只撕着吃。腌制风gān后的青眉肉质韧而gān,嚼在嘴里一片咸香,越嚼越是回味。偏生它还肉少,永远满足不了大口吃肉的感觉,所以就留下无穷的回味,吃起头就很难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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