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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大叔无良【完结】(98)


再后还是野菜,用清水烧开过一遍烫熟,洒上gān蘑菇粉末和挤出来的姜汁,调入盐,吃起来清脆慡口,野生风味十足,同样也是一道美味。
正要将杂烩浓汤端下,泰格带了一个人进来认孙志新认人。
这人是海风部族的成员,长得高大壮实,面相墩厚,名字叫做塔里木,便是将要带领孙志新去认山dòng的人。
泰格叫孙志新认完了人,转身就走。经过昨晚那件事,他知道孙志新怕是对他半点好感都没有,而这人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脾气,就如同那丛林之王猎豹一般,是个绝不肯低头的王者,自然不会自削脸面杵在孙志新面前惹人讨厌。
孙志新叹了口气,终究是心软,唤道:“泰格,一会儿记得过来吃晚饭。”
泰格脚步顿了顿,脸上慢慢浮起一个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高兴笑容,两只眼睛刹那间就亮起来,一整天心里不舒服的感觉迅速消失。
“好!”泰格应了声,突然觉得走路都脚下有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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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晚饭时自然又是一通哄抢,纳鲁和泰格之间的不对盘,以及餐桌大比武继续展开,从头到吃完两人就没有消停过,简直是战意滚滚,气势通天。就算嘴里吃着东西,手上拿着食物,也要拿眼光去杀死对方,恨不得化作眼刀直接将对方砍死在地。孙志新学乖了,绝不去往硝烟里穿,免得又被流弹不长眼命中。
野菜端上来的时候大家有些大眼瞪小眼,没有意料到这些看起来像杂草一样的东西也可以吃。然后在孙志新的要求下都尝试着吃,很出人意料的发现它们的味道不错,下肚完全没问题——因为本来对这些‘杂草’的期待值就不高,所以才会觉得比自己想像的好。
只是比起孙志新,其余四个男人对野菜的兴趣都不如孙志新来得大,他们还是更乐于吃肉。不过这时代条件艰苦,没有纵容谁可以挑食一说。原生的野菜,由于缺少了太多的调料,做熟以后仍然微带处理不当的涩口或是其它让人感觉不美的味道,但孙志新说能吃,大家就都吃。
像奥格,好像是一个极不喜欢吃蔬菜的主,但孙志新分配给他的野菜他还是皱着眉全吞下了肚,喜得孙志新很想去摸他两把,夸他是好孩子……布库倒是啥都不挑,还挺喜欢吃那个凉拌的野菜,因为这是他从来都没尝过的新鲜口味,除了微微有些涩口以外,吃在嘴里觉得又脆又慡口,倒盼着下顿还能吃上。孙志新就觉得还是自家的小黑犬最可爱,很想使劲的亲他。除此之外就是芋头为主煮的浓汤,所有人都喜欢,那种滑腻香浓的口感,喝到嘴里又能尝出肉味,实在是很美味的东西。
晚饭过后四个大小爷们儿全都不肯走,很自觉的拿着孙志新的竹壶自己倒水喝。孙志新便又纠结了,丧气的发现自己做的时候接照原来时空的习惯竟只做了四个竹杯,眼下那四人一人拿着一个竹杯,自己竟没有竹杯可拿……这叫什么事儿?到底谁才是这帐蓬的主人?
然后就是那把瑞士军刀,除了泰格还能按奈住不动,连纳鲁都无法控制的对它表达出了极大的热情,如果那东西不是归孙志新所有,连他都想不要脸不要皮的出手抢夺。
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泰格半点没有提及归还瑞士军力的事。孙志新当然也不会傻得去说,很qiáng压很光彩么?只是纳鲁却不笨,以前没见过这个东西,泰格来了就有了,自然能猜到当然是自己抢走了人,泰格得了东西,因为看向泰格的眼光就更不慡,又隐隐约约的生出一种危机感,下意识的把孙志新圈在自己的范围内,bī绝泰格的气息。
整把瑞士军刀做工jīng致,复杂得让纳鲁难以想像,构成的它的材料又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金属,一时间只觉得除了毕达拉察阿苏这个天下掉下来的人,谁都不配拥有这个东西。而奥格和布库早已经嫉妒得两眼发红,奥格还能控制自己,布库早已经像哈巴狗一样趴到孙志新身上来讨要。
“不准!”纳鲁把布库从孙志新身上像揭开膏药一样扯下来,道:“那是你吉玛的东西!”
“他还不确定归谁呐!”泰格斜着眼凉凉的道。一边去环视孙志新的帐蓬,他还没见过谁能把帐蓬布置成这样,让人觉得无比舒适,一呆下来就不想动弹。这样的人,凭什么能让纳鲁得了去?他应该跟着自己才对!
布库努力想扒回到孙志新身上,乞求道:“吉玛,我不敢要了。让我玩会儿好不好?就一会儿,我保证不弄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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