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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恨_柳寄江【完结+番外】(151)

  我的小时候,吵闹任xing的时候。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

  夏天的午后,老老的歌安慰我,那首歌好象这样唱的:

  天黑黑yù落雨,天黑黑黑黑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

  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

  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天黑的时候,我又想起那首歌,突然期待,下起安静的雨

  原来外婆的道理早就唱给我听,下起雨也要勇敢前进……

  那时候她以为那是外祖母特意唱给她听的,很多年后回首过往,骤然惊觉,焉知那不是外祖母在感伤身世,因为,外祖母幼时,也是在长乐宫长大的啊。那时候长乐宫的主人,是外祖母的外祖母,窦太后。

  长乐宫里私下渐渐有了一种想法,难道这顺华翁主,竟会成为另一个孝武陈皇后么?多么相像呐?一样在长乐宫长大,一样是皇帝做外公,皇帝做舅舅。而顺华翁主亦和两位嫡皇子jiāo好,堪称青梅竹马。青梅竹马,这亦是从一首美丽的诗里撷来的词语。“妾发初覆额,门前折花剧。郎骑竹马来,绕chuáng弄青梅。”

  武皇帝和陈太后,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吧?

  会不会,依然有一个皇帝,做顺华的夫君?

  会不会,依然是盛宠一生,至死亦不休?

  陈阿娇听到这种说法后皱起了眉,“胡说什么?”她斥道。她素来温和,那一次,是难得的声色俱厉,宫人一时噤若寒蝉。

  顺华已经很好了,不需要做那么一个皇后,来锦上添花。那花,初铺到锦绣上的时候,色泽虽美,未央却不是一个适合鲜花生长的地方。还是不要入,反而幸福。

  更何况,她与刘彻血缘已近,再也不要,更近一番了。

  顺华却不在意,只是偶尔的时候,见了映朱和缥紫在外祖母身后,流出伤感的神qíng。“太后定是想念武皇帝了。”她们说道。

  武皇帝啊,顺华慢慢想起来。听说,顺华这个封号,就是外祖父亲自赐的。她解事的时候,武皇帝已经有些见苍老了。听说外祖母比武皇帝还要大着两岁,为什么,到了如今,外祖母还是那样的美丽。也就难怪,武皇帝爱了她那么多年。

  爱,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转眼到了冬十月,北风初初chuī过长安城的时候,乖巧如顺华,也近了十二岁年纪,偶尔也会耐不住往返于家中和长乐宫的寂寞,偷偷带着侍女溜上了街,自以为得计,却不知只是长辈默许缘故。

  他们少年时,也曾有过这样躁动不安的年纪啊。

  长安城繁华依旧,车水马龙,丝毫没有被年前那场叛乱影响,人声鼎沸让顺华觉得新鲜,忍不住从马车中探出头来。

  衣裳褴褛的小乞丐飞快的跑过来,撞到一个华服少年身上。偷了少年钱袋,却当场被抓住,拳打脚踢,恶言相向。那乞丐倒也倔犟,倒在地上一声不吭,只一双眸子亮如晨星。那双眸子,便让顺华起了怜惜之意,真要打死了人,就过分了。待要扬声阻止,一个青衣少年却在她开口之前就上前,含笑拦道,“兄台既已教训过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四周早就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在众人目光中,陈庭便觉得下不得台来,冷笑挣扎道,“你让我饶,我就要饶么?”却变了脸色,这少年虽斯文俊秀,一双手,也不见得如何有力,却如铁窋般,让他半分挣扎不动。

  他这才注意道,少年腰际缠着的软剑,剑锋雪藏于鞘中,却仍掩不住一丝锋芒。

  新丰美酒斗十千,长安游侠多少年。意气相逢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这一首歌咏游侠的诗,相传为陈太后当年所做,最是闻名。看起来,这青衣少年便是这样一个游侠了。

  陈庭的脸色微微变了,色厉内荏道,“你知道我是谁么?”他想了想,又硬实起来,挺起胸膛,道,“论起来,如今长乐宫里的陈太后,可是我姑奶奶呢。”

  “哦。”四周百姓便低低应合一声,原来是陈家子弟。

  “哦?”青衣少年笑开来,促狭道,“可真不巧,论起来,陈太后也是我师姑呢。你岂不是还低了我一辈?来,叫声世叔吧。”

  陈庭的面色阵青阵白,当年,陈太后流落宫外的时候,的确拜在天下第一游侠门派之下,这是事实,据闻,陛下当年有意大肆清肃游侠,看在陈皇后面上,才轻轻放下。昔日纵横天下的游侠也有所收敛,一直相安无事。他惊疑不定。声气渐渐弱了,告了个罪,自行走了。小乞丐从地上爬了起来,道,“多谢相救。”头深深的低了下去,却被少年一把抓住她的手,叹道,“我也不求你谢,但你也不必偷到我身上吧,我可没什么钱的。”

  他听见身后传来银铃笑声,转过头来,稚龄少女嫣然而笑,秀美清甜,一身衣裳,料子竟是千金也难求的云纱锦。

  “好啦。”顺华抛出大贯的五铢钱,“我不用你偷啦,直接送你好了。”在她和善笑意下,小乞丐竟忍不住红了脸,退后一步方真正鞠了一躬道,“我本不该受小姐的钱,无奈家有急用,小姐之恩,定当铭记。”语毕再也不看他们一眼,转身而去。

  郭朗便颇为不平,“我救了她的命,她却只谢你,是不是太厚此薄彼?”

  顺华抿嘴一笑,转靥看他,“我听你方才说,你是陈太后的师侄,是真的么?”

  郭朗瞥见她腰际钤有皇家印记的玉佩,猜测着她的身份,不经意笑道,“自然是。”

  “那么,”顺华便跃跃兴奋,“外祖——太后娘娘在宫外曾做过些什么呢?”

  “我出生的时候,皇后娘娘早就回宫了。”郭朗慢慢道,“只听爹娘提过一些,当年陈师姑为人追杀,被师叔祖所救,拜在门下。带着一双子女回到唐古拉山住了经年。后来,汉匈大战,她就下山了。”

  顺华听着只言片语,尽力拼凑着当年事态走向。若外祖母曾被jian人追杀落难,那武皇帝当年知道么?当是不知的,否则,他怎么可能任结发妻子流落在外那么多年。多年后重逢,武皇帝可欢喜?她想起自晓事以来所见长门殿里帝后恩爱qíng景,好美。她日后有没有一段这么美的爱呢?顺华胡思乱想,不经意抬首,看见郭朗俊朗的轮廓,不知道什么缘故,面上有点烧。

  显始二年新chūn,金日单接了顺华回候府过年,回白日之时,长乐宫尚热闹,到了晚上,万籁俱静的时候,就有一丝掩不住的清冷涌上陈阿娇的心头。长乐宫的榻自然很大很柔软舒适,她向侧翻了一身,觉得身边很空,那个陪了她经年的人,已经不在了。这样的认知,让她险些酸了鼻,连忙睁开眸,将涩意眨去。起身披了衣,来到窗前。冬日夜凉如水,漫天的星宿闪亮,是不是有一颗,是他望她的眸。他素来霸气不容她拒绝,若真的一颗星子代表一个灵魂的话,他却是定要以这夜色为臂膀,拥着她不肯放手了。她花了一年的时间,渐渐的学会想念他的时候波澜不惊,且在这一夜,只这一夜,让她温柔放纵的想念。

  之后,陈太后渐染沉疴,无力起身。昭帝忧虑,宣了众御医医治,都言太后娘娘年少的时候几度重伤,早伤了底子,如今上了年纪,来势汹汹回袭,已没有法子。刘陌气的牙痒痒的,记得朝天一门,除剑术外,亦善医术。不远万里,派了人,往唐古拉山求医。长安与唐古拉山距离极远,到了人来之时,已经是五月里了。

  算起来,萧方也已经很苍老了。只是刘陌第一眼看到站在长乐宫廊前回过头来的时候,想到的形容词依然是温润。有一种温润,能够胜过所有皮相上的妍媸,直接印到你的心灵上去。

  “师公。”他颔首为礼,瞥过萧方身后的女子,有些意外。

  二十多年时光逝去,当年的红颜娇女,也渐渐长了年纪,圆润了棱角。轻轻叩下首去,拜道,“民女参见陛下。”

  “她当年为人所救,辗转托到我门下。”萧方知他疑惑,淡淡解释道。

  那人许是知道此女身上与皇家纠葛,不想引火上身,又不能丢下弱女不管,知他身份微妙,便打发上官云千里来寻。

  那一年,他在唐古拉山下见到这个少女,短短月余的风霜便将她身上的傲气毁的七零八落,一双眸子却还是掩不住最后一丝倔qiáng。

  那样的倔qiáng啊,触动了他一丝心肠。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一年,雁声初倒在长安郊外的苍白脸色。

  只是,“朝天门号称医剑双绝,自我之下,习医的竟只有你娘亲一人。你娘位居高位,无法静心习医。我便只得再寻人传衣钵。”

  武皇帝既已故去,齐王刘据又被废为庶人,刘陌自然不想因为旧日因由不顾萧方的面子,治罪自己妻姐,淡淡笑道,“师公既已到了,就去看看娘亲吧。”

  这长乐宫,萧方从前也行过不少次。只那时候,长乐宫的主人还是王太后,到如今,却已换了雁儿。

  听见脚步声时候陈阿娇回过头来,看见萧方,怔了一怔,嫣然一笑,唤道,“师傅。”笑意淡淡流转,上官云看的心中一酸,这么多年了啊,当年临汾艳惊天下的陈皇后,终于,也渐渐老了。

  诊脉开药,寻常套路。外男不得留宿宫中,所以萧方离去,留上官云照顾陈太后。陈太后饮了药后,忽然扑哧一笑,“想不到,命运真是奇怪,你竟成了我的师妹。”

  “太后娘娘缪赞了,民女不敢当。”上官云眉眼不动的答道,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子,都牵系着这个女子。何其幸运啊!

  “太后娘娘。”映朱掀帘禀道,“皇后娘娘过来请安了。”

  阿娇微微一笑,道,“让她进来吧。”又转身对上官云道,“你们姐妹多年不见,多聚聚吧。”

  上官云抬起眉来,看着雍容进来的妹妹。多年不见,少年时那个秀美可喜的女子,也渐渐有了母仪天下的样子,低首看自己一身寥落,倒真的像个村姑了。

  可是,这样,至少比当年嫁给齐王,此后刀兵相见的好吧。

  上官灵亦打量着阔别多年的姐姐,褪去了少年时的傲气,底蕴里的一些灵秀就渐渐地泛了上来。姐姐,从来都是比她要美丽一些的。到如今,更是如此。

  她含笑牵了上官云的手,慢慢润湿了眼眶,一半与人看,一半真意,道,“姐姐这次回来,就不要走了吧。哥哥早已复官,我们兄妹三个,从此后团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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