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这可怜劲,哎呦……
艾多因心都化了,蹲下身子,放轻声音问:“怎么了?”
“……名字。”
欧律司的声音很沙哑,甚至没有一点孩子该有的软糯感,听起来非常怪异。
“名字?我的吗?”
欧律司点点头。
“我的名字叫做艾多因。”
“……艾……多……因……”
“对,就是艾多因。”
艾多因想了想,伸出一根尾指:“来握个手吧,就当认识了。”
“……”
欧律司的手指动了动,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没反应。
“嗯?”艾多因摇了摇手指。
“……”
欧律司伸出手,靠近艾多因时有些犹豫,往回退了退,但最后还是握住了艾多因的尾指。
……
……
艾多因睁开眼睛,映入眼睛的第一个就是欧律司的胸膛。欧律司怕艾多因着凉或者滚下床,还担心有别的危险,总之两个人一起睡的时候他会把艾多因抱进怀里,护得严严实实。
“早安。”
欧律司永远比艾多因睡得晚起得早,每次醒来艾多因都能看到欧律司的看着自己,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放大的俊脸带着爱恋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样子,谁受谁知道——实在要命。
当初买回来的时候艾多因可没想过欧律司会长成这样……
“您做梦了吗?”
“嗯。我梦到了一开始买你回来的时候。”
艾多因捏了捏欧律司的手指,心里有些感慨。那时欧律司要用一只手才能握住他的手指,而现在欧律司能轻松包起他整只手掌。
“感觉很神奇,那时的我肯定想不到你后来的态度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倒是那时候就有所预料了。”
“可是你那时不是讨厌得浑身发抖吗……?”
“您觉得我像是讨厌被您摸头的样子吗?”
“……不像。”
“您或许觉得是侮辱,但那时的我连角都被拔了,只是用那样温柔的动作抚摸头发,我又怎么可能会觉得是侮辱呢?”
“那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没有想法。我能有什么想法……有人愿意触摸我的头发,还是用那种方式。”
原来不是讨厌,是震惊……?
艾多因终于理解为什么那时欧律司的态度会突然软化了。
“要我使用语言描述那时的心情……您真是爱给我出难题。”欧律司叹息一般在艾多因耳边低语着,“或许是世界观崩塌都比不上的震撼吧。”
“又在胡说八道……”
艾多因耳朵红了起来,欧律司的用词总是很夸张。
“我从来只对您说实话。”
第三章
称作为一个遍阅轻小说和○点文的人,虽然艾多因已经不记得自己看过什么了,不过有些基础认识还是留了下来。
譬如说,有关称号的认识。
在小说里,强大的人往往会有专属称号。称号号有很多种,有用情绪的词作为称号的,例如狂怒;有用地方作为称号的,例如帝国之剑;也有用个人特征作为称号的,例如独眼钢狼。但无论是什么样的称号,都比不过最高档次的那个称号——
代词级称号。
不需要任何描述,不需要任何形容,所有人都知道你在指谁,因为那个人就是有这般大的份量。
比如说,他。
“他?!!”
比如说,那位。
“你疯了,怎么敢叫那位他……!!”
“……!谢谢……!我没睡醒……”
“你还真是活够了……”
“对了,为什么最近这么多高级魔族来这儿了?”
“你傻啊!是那位的角儿……”
听着其他人在讨论“那位”,艾多因忍不住竖起了耳朵。但大概是因为忌惮吧,艾多因还没靠过去,他们就跟见鬼了一样收起了嘴巴。
既然这么怕被听见就别在大街上讨论啊……艾多因默默腹诽。
能在《异典》里荣膺代词级称号的自然只有一个人——《异典》的唯一主人公,路易斯。
有魔族就有魔王。在这个世界里,历史上的魔神王只有过三位,第一位是伊实玛,她一首建立了魔族魔法的基本公式,划分了魔族的种类,对魔族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第二位是以赛利,他把众生当做蝼蚁来玩弄,是一个极其恶劣极其符合黑深残剧情基调的神;第三位就是路易斯,三年前击败以赛利,登顶王座。
其实魔神王并不是一种正经职位,只是大家对第一代魔神王伊实玛的敬称,后来第二代魔神王杀死伊实玛后夺取了这个称号,第三代的路易斯则是大家自然而然地遵照上一次的规矩来了。
艾多因在意的是,路易斯的行动和原著不一样。
在《异典》里,路易斯击败以赛利的时间要早一年,并且路易斯给世界带来的伤害远比以赛利更深重,几乎所有人都对路易斯恨之入骨。可现在,路易斯虽然依旧被忌惮,但风评居然不坏,大家多是对他敬而远之,而非敢怒不敢言。
一想到路易斯对黑魔族的憎恨艾多因就背后直冒冷汗,欧律司可是黑魔族中的黑魔族,而且路易斯尤其见不得和自己出身类似的人好。欧律司和路易斯一样都是孤儿,甚至欧律司还被抓去当奴隶,比被斗兽场雇佣的路易斯还惨,现在却好像过得挺幸福的样子,要是被路易斯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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