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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_月寂烟雨【完结】(104)

  沈歌不知她们想些什么,能出来玩,他的心情十分放松。

  等到了地方,沈歌发现这地方不愧是荀府的别庄,地方极大,宅子建得清幽雅致不说,这里还有温泉!

  沈歌几乎到地方的第一时间就打算去泡温泉。

  荀飞光拿上布巾跟着他,打算与他一起泡。

  沈歌原本衣裳都脱了一半,见荀飞光衣裳脱下,露出一身结实流畅的肌肉,腿间的阴影更是令人面红耳赤。他一颗心砰砰急跳,脱下一半的衣裳慌忙又拉了上来,扔下一句,“我出去看看!”便兔子般跑了。

  两人平日虽日日同床共枕,但双方都没见过彼此赤裸的身体。

  沈歌远远跑出温泉园子,方把一直捂着鼻子的手放下。

  忽然见到他荀哥的裸身实在太过刺激,若不是他跑得快一些,他就得与先前那些女娘一般,心情激荡之下,鼻腔血流不止。

  荀飞光看着沈歌狼狈地落荒而逃,先是有些诧异,而后无声地笑了笑,慢悠悠地除尽衣物,下温泉池子泡澡去了。

  沈歌停下来后,没出息地扶着膝盖直喘,在一旁平静许久都未能平静下来。

  韶信路过见他这红着脸的模样,不解地问:“你在这待着作甚?”

  沈歌不好意思说他不敢看他家荀哥的身体,于是逃了出来。他左顾右盼,不怎么高明地转移话题道:“先前荀哥与我说,这边有桃花鱼,不知要在哪里抓?”

  “就在外头的小河里。”韶信见他真想抓鱼,转头回庄子里拿了个簸箕,“走,带你去抓鱼。”

  韶信本人用不着簸箕,不过沈歌不会抓鱼,借助工具方好抓一些。

  沈歌跟在他后头,他想起刚才的举动就想找扇墙撞一撞,也不知他荀哥现在有何感想,他老老实实去抓几条鱼,给他荀哥做鱼吃赔罪有无用处。

  人还是得脸皮厚一点呐。沈歌无声地叹口气。

  第60章 饰物

  桃花鱼是一种粉色的小鱼, 大的不过三指宽, 寸把长, 肉质细嫩肥美,裹上加了调料的面粉一炸, 整条鱼酥脆至极,吃时一口一条, 连骨头都无需吐。

  沈歌亲自下厨将他捞来的桃花鱼炸了一大盆,又另外做了几个菜, 拿托盘装了, 还带上一壶酒。

  荀飞光没揪着下午的事不放,见他端来酒与菜, 有些意外, “怎么想起来要喝酒?”

  “有鱼正好下酒嘛。”

  沈歌将酒菜搬到院中的亭子里,笑着招呼荀飞光坐到对面。

  “手艺不错。”荀飞光评价。

  沈歌笑, “也就是吃个新鲜。”

  山上清泉养出来的桃花鱼肥美异常, 加上沈歌的好手艺,饶是荀飞光素来不注重口腹之欲, 也吃了好些。

  两人迎着山风, 遥望远山,聊了些闲话,极为惬意。

  荀飞光酒量远比沈歌好,荀飞光将醉眼朦胧的沈歌抱回去时,沈歌已快睡着。

  他抬眼皮子看见是荀飞光,朝他笑了下, 伸手摸摸他脸,突然喊了声,“媳妇儿。”

  荀飞光眉毛一挑:“嗯?”

  沈歌傻笑,乖巧地改口,“相公?”

  荀飞光呼吸一窒,声音陡然暗哑了几分,“乖。”

  沈歌在床上撑起身体,素白的寝衣滑开一些,露出他线条优美的锁骨。

  他身体的曲线在烛光下明显异常,肩胛骨因曲起的手微微凸出来,后腰下隐没在阴影里。

  荀飞光没动,半跪在床上,盯着沈歌,等待他接下来的动作。

  沈歌醉眼朦胧地看着他的眼睛,唇轻轻贴上他的,彼此呼吸之间带着温暖的酒气。

  似乎觉得有些吃力,沈歌干脆伸出一只手揽着荀飞光的脖子,将整个人半挂在他身上。

  荀飞光似乎终于不忍心只让他一个人动作,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坚定而又温柔地压下自己,另一只结实的手臂箍住沈歌的腰。

  沈歌似乎沉浸在这一个彼此交融的吻里,吻着吻着闭上了眼睛,再之后他便睡着了。

  荀飞光望着臂弯里睡得正香的沈歌,哭笑不得地将他放在床上,动作却是轻柔异常。

  给沈歌盖好被子后,荀飞光站在床前顿一下,转头走出去,又去温泉园子。他此次不光要泡温泉,还得解决点私人小问题。

  第二日一大早沈歌醒来,难得饮酒过量脑袋也不疼。他洗漱完,走到院子里,一眼便望见在院子里练拳脚的荀飞光。

  荀飞光只着单衣,动作虎虎生风。

  沈歌先前跟他学过一段时日,也会这套拳,当即屁颠屁颠跑过去,跟在荀飞光后头练起来。

  两人动作几乎能同步,一套拳练完,沈歌朝荀飞光笑,忽然伸手朝他攻过去。

  沈歌方断断续续练过一年多,都是花架子,完全比不得荀飞光这几十年的积累。

  沈歌一拳还没靠近荀飞光,荀飞光已伸手轻轻攥住他手腕,轻轻一拉,沈歌瞬时失去平衡,扑倒在荀飞光怀中。

  从出拳到受制,一口气都未呼完。

  沈歌抱着他的腰,喘着气道:“荀国公身手矫健,在下自愧不如。”

  荀飞光面无表情地配合,“既然状元郎已输,可有什么彩头?”

  “在下书画略能一瞧,不如在下给国公画幅画?”

  “可是春宫?”

  沈歌闻言一下便喷了,望着荀飞光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大笑,“荀哥,你是如何板着一张一本正经的脸说下这等话的?”

  “与你学的,有何好出奇?”

  沈歌与荀飞光在庄子上待了三日,待手下传来讯息道事情已办好后,两人重新回到荀府。

  沈歌也将心思放回正经事当中来。

  这一日,沈歌拿着一沓纸过来书房。

  荀飞光顺手接过,一一翻看。

  上面具画了些小巧饰物。手镯,项链,步摇,耳饰等应有尽有,果瓣形状,五角星形状,水滴形状、不规则的曲线形状等千奇百怪,新颖而别致。

  沈歌画这些东西时与别个不同,别人顶多上点色,沈歌虽未上色,却画出阴影,使一张张饰物图显得极为逼真。

  荀飞光沉声问道:“这是要做首饰?”

  “嗯荀哥,你还记得你送我的那个项圈么?世人多爱这些华美之物,然做来做去样式都只是那几种,少了点新意。你看这些饰物如何?”

  荀飞光不吝肯定,“别致异常。”

  沈歌眼眸清亮,“我前世有种说法——女娘与孩童的钱最好赚,现如今我们难以赚到孩童的钱,不过女娘的钱应当不成问题。我想开一家首饰楼,赚的钱便用于学院开支。”

  沈歌早有想法,他虽不善经营,但有那么多新样式,不愁客人不来。

  何况他现今名声在女娘中这样广,只要找手艺精湛的匠人将首饰做出来,卖出去绝不成问题。

  荀飞光问:“你可有具体规划?”

  沈歌摇头,“我不大清楚这块,只会这些样式。匠人与经营的掌柜还得你那边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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