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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_月寂烟雨【完结】(112)

  沈歌对唯一的弟子还是非常上心,他亲自将百里宜请过来,把蛮子托付给他,“百里大哥,你帮我带一带他罢。若是他有错,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教一教。他若不受教,你便打发他回我这里,也别耽误你的事。”

  沈歌第一次塞关系户,心头不自在。

  百里宜点头,看蛮子一眼,笑道:“二爷你放心,蛮子忠实可靠,你不必担心他。”

  蛮子闻言认真给沈歌与百里宜磕一个头。

  沈歌拉他起来,他向来拿这青年当弟弟,眼下他要出去闯荡,沈歌心中不舍。

  “你已年逾十八,外出闯荡也不好总叫这诨名,我给你起个正式的名字如何?”

  “请夫子赐名。”

  “老子得道骑青牛西出函谷关,你姓牛,便叫牛涵罢。人身百味,愿你都能包容蕴藏,最后洗练出来,心中有道,一派豁达。”

  沈歌望着蛮子,心中满是良好的祝愿。

  蛮子磕头谢过,他心中暗中发誓,他此去必定认真向学,学成回来成为他夫子的左臂右膀,再不让他夫子出现无人使唤的情况,一切都要依赖荀飞光。

  百里宜身为商人,他坐不住,一年到头满大燕到处跑。

  沈歌托他,“我欲开办学院,百里大哥你帮我寻一寻想将手艺传承下去的人,我想请他们过来开班教学生。”

  “哪种手艺人?”

  “铁匠,木匠,船匠,画师……教出的学生能吃上一碗饭就成,还有精通算数,精通机关等人也成。”

  秦实在一旁听到,插嘴问:“你要办学院教人做木匠。”

  “不单木匠,巫医乐师百工之人都要,只要水平足够,便欢迎他们过来。”

  秦实嘟囔,“这些人教出来一个月也就拿那么点银钱,有谁来学哦。”

  沈歌笑笑,他们这等贵人自然不屑这些,不过对于穷苦人来说,能学一门吃饭的手艺便是幸事。

  眼下刚开办事学院状是只教这么些东西,待给他几年,他说不得会办出一个理工学院出来。谁知道后事如何,先把头开起来,慢慢发展就成。

  沈歌只与荀飞光说过他的心思,这里也仅有荀飞光懂他,两人相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些笑意。

  第66章 打赌

  坤究县这一头的事宜处理好后, 一行人要上京。

  为求方便, 一行人骑马前行, 行礼等物在后头跟着。

  沈歌骑术还行,骑的是荀飞光的杜辛, 荀飞光则换了一匹名叫半夏的白马。

  两匹马极通人性,一群人中, 最怕的是荀飞光,最喜欢的则是沈歌。

  秦实有一次偷偷去骑, 挑得是比较温顺的半夏, 结果半夏直接撅蹄子,大张着马嘴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

  秦实偷骑马不成, 还被抓包, 这人红着一张脸悻悻地低声骂半夏,“放开!你这匹臭马, 可会看人下碟啊, 沈歌来骑你,你恨不得打滚撒娇, 我骑一下怎么, 会掉快肉,还是会刺伤你背啊?”

  韶信过来解救他,闻言不由笑,“你死心罢,论动物缘分,在场谁能比得过沈歌?我们来时捞鱼, 鱼可是要往他身上跳的。”

  秦实不信,“你就编,哪有蠢鱼会这么千方百计地过来送死?我看,就是这破马势力,大眼睛漏光,就会挑好看的亲近!”

  秦实一说完,半夏打个响鼻,作势又要咬他衣服,吓得秦实跟个兔子一样,一蹦三尺远,惹来一阵低笑,逗得他脸又红起来。

  即使嘴上不说,众人也知晓,一行人当中,秦实最不喜欢的便是沈歌,可能觉得沈歌抢了他的朋友或是其他原因,时不时就要来挑刺。

  沈歌自个也晓得,不过对于这位还有些幼稚的小侯爷,他没有说什么,见他不过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过去。

  某一日秦实听到侍卫在夸沈歌与荀飞光天作之合,秦实不乐意,低声嘟囔一句,“还不是就那般,一个有权有势,一个有貌讨喜。”

  他身份高,侍卫们不好说他什么,只是避着他,尽量少与他接触。

  荀飞光见秦实隐隐被排挤后,特地找他谈过一次。

  秦实小荀飞光几年,小时候没少跟在荀飞光屁股后头跑,荀哥长荀哥短地叫个不停,荀飞光嘴上不说,内心深处也很有几分拿他当弟弟的意思。

  听到荀飞光问,秦实还委屈起来,“别的不说,自从荀哥你成亲之后,一整日便腻在一起,都不把我们这干兄弟放在心上。”

  荀飞光面色不变,“那你待如何?不如搬到我隔壁,与歌儿兄弟相称?”

  秦实闻言不由打了个抖,他有妻妾儿女,尽管不常与他们住在一起,对几个小妾也颇为喜欢,绝无龙阳断袖之癖。

  见他讷讷不能言,荀飞光说道:“你只是一时转不过弯来,多想想便成,莫学妇人行径,惹人耻笑。”

  秦实红着面皮应一声,一下便有些放下,再对上沈歌时,态度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秦实心地不坏,只不过他对荀飞光唯一的专属称呼被沈歌抢了去,心底有些嫉妒罢了。

  沈歌知道这事后也松了口气,“秦小侯爷这般,我总觉得是我抢走了你,感觉浑身不自在。”

  “他素来浑,你莫与他计较,过段时日便好。”

  沈歌闻言眼珠一转,斜眼看他,“荀哥,你话里这维护之意甚重呐?”

  “嗯?吃醋了?是否要身体力行地感受一番我对你的在乎?”

  荀飞光的声音又低又沉,专门在沈歌耳畔说,别提多撩人。

  湿热的气息扑倒沈歌肌肤上,他几乎立刻便有反应,忙狼狈地抓起衣服一遮,退后两步,“还是不必,沉迷享乐容易耽误正事,我不是那般人。”

  荀飞光低低笑,沈歌耳根子发热,落荒而逃。

  论说荤话,沈歌永远都不是荀飞光的对手。

  一行人一路走走停停,并不着急。荀家养的信鸽几乎每日中午都会飞来荀飞光处,为他传递信息。

  荀飞光看时不避讳沈歌,沈歌好几次看到北蛮或南边洋夷的动静,方知荀飞光一直未放下国事。

  “看来北蛮贼心不死,南边洋夷也不是省油的灯,朝廷可无碍?”

  沈歌看得懂事迹,不过完全不会判断局势。

  “北边无大碍,南边的话,洋夷仍会进犯,除非将一块地方划给他们,而后禁海禁商。”

  “这法子哪成?”沈歌第一时间反对,“有这么大一块肥肉吊在那,唯一的办法并不是割让土地,而是练一支强大的水军,打到洋夷怕为止。第二步则是开放港口,与之通商,让洋夷也有些甜头。”

  “再看罢,今上并不是昏庸的性子。”

  荀飞光没有多提,他现如今正处于半隐状态,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得雷霆万钧地把事情处理好,让各方看看他的爪牙,免得谁都把他当病猫,想过来欺上一口。

  虱子并无甚,多了也很令人发愁,荀飞光不愿意多沾。

  沈歌也觉得这种小范围的骚扰并不足以请动荀飞光出手,便没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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