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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_月寂烟雨【完结】(149)

  韶信平生最不耐烦写这类东西,一听之下有些头疼,不过对上荀飞光,他不敢不应,“诺,属下这就去写。”

  “不单韶信去写,荀九你一道去,写好交流过再呈上来与我瞧。”

  “是,老爷!”

  比起韶信脸上出现的类似牙疼的表情,荀九神色中多了些跃跃欲试。

  特种兵虽好,但不是一时半会能弄出来的事。

  眼见已到十二月二十四,小年来临,沈歌将一切其他事务暂时放至一旁,令清凌卫众人开始准备过年。

  长州县那头已封衙,他从二十五休至年初八,县衙里每日都有捕快过来坐镇,他们要等年三十方能休息,年初二又要开工。

  若治下百姓有什么事,可到县衙直接找捕快,捕快处理不了才会上报至沈歌处。

  长州县虽是小县,但这里头大部分事宜都有三老处理,沈歌肩上的公务并不多,在这里呆着也颇为愉快。给过赏银红包后,沈歌细细交代众捕快一番,而后一直呆在清凌卫营地与将军府内准备过年。

  清凌卫营地已初步建成,新营地与旧营地相差近一里,基本喊一声对面就能听见。

  旧营地乃是大燕官方建的营地,里头简陋归简陋,却也不能随意废弃。

  朝廷派荀飞光过来坐镇,清凌卫原则上来说都是他的私兵,开年后,还有近三千的大燕官兵会过来驻守,到时他们得住到旧营地去。

  大燕派来的官兵待遇与清凌卫相差甚大,不过也无谁有话能说,毕竟他们这帮人花的是朝廷的俸禄,而荀飞光这边的清凌卫则由他自个掏腰包。

  三千多清凌卫不算多,皇帝亦知晓,一直睁只眼闭只眼,南关山高皇帝远,更无人会不长眼地提这个问题,沈歌对此相当放心。

  新营地已建好,学院亦建得差不多。

  因师生皆极少,沈歌第一步建起来的学院并不算大,也就六十三间屋子带三处庭院,里头不包含监舍,不过周围还留有许多空地,若日后要扩建亦极为方便。

  沈歌初步开了四个学院——军学院、商学院、农学院与工学院,课程仍未确定下来。

  学院属于沈歌,但他不亲自参与学院的日常管理,故院长一职落到胡奈青身上,蛮子即沈涵则为学院副院长。秦实与殷醉墨统管工学院,也是里头最主要的先生。韶信与荀九都是军学院的先生,不过军学院的院长仍未确定。

  至于农学院,这个院最小,先生未定,学生也未定,沈歌打算自个去上一些课,不过仍要另外找先生。

  商学院也好说,百里宜手下大把从商的人才,随便请一位过来,做学院的教导先生都绰绰有余。商学院的学生亦极好安置,待学成出来,跟在百里宜手下跑商便是,历练个几年,什么都能历练出来。

  四大学院都好招人,第一批学生主要来自清凌卫,培养出来的人亦要为清凌卫服务。

  军学院的人才不能外流,而农学院与工学院的学生,若实在不愿留在清凌卫及其附属机构,交够银钱当学费后亦可自由来去。

  沈歌后头有三千清凌卫镇着,开春清凌卫还会招人,有足够的武力来保障学院可按他的心愿来开办。

  他们从洋夷那撬出不少东西,大船已经开始做,海图等也有,等这几个月培养出杰出舵手与船工等,来年便可派人去外头瞧一瞧,比如说格格大陆。

  别的不说,外头的各类资源绝不会少,沈歌想让人弄一批种子与书籍回来,最好能将愿意当先生的洋夷也弄回来,给学子们教一些先前从未出现在他们脑海中的概念,让他们的眼界更为宽广。

  “学院名称我都已想好,就叫飞光学院,提醒广大学子们惜取光阴。”

  时人有避尊者讳的习惯,多一世记忆的沈歌对此并不在意,他已能料想,这座前所未有的学院必能在这个古老国家的文化史上占据一定地位,就如同古时的稷下学社般,沈歌想将荀飞光的名字留在上头,让所有人都能瞧见。

  但愿有一日,当后人回顾历史时,会心怀感激地评价,正是因为荀飞光的高瞻远瞩,出银钱出人给沈歌建这么一座学院,这个古老的国家方开这一类学院之源头,并将这种务实的学院一直流传下去。

  荀飞光生性洒脱,对学院以自个的名字命名并不在意,他对沈歌道:“用我的名讳可行,不过旁边亦加上你的名讳。”

  沈歌笑着摇摇头,对他解释道:“我名字不若你的好听,还是不加。”

  “在我心中,你的名字最为好听。”荀飞光眼里带着笑意,声音温和,“不如叫飞歌学院罢?”

  “不不不,这名字不大好听,还是用飞光学院最好。至于没用我名字命名,是否有人会记得我的问题,我觉得完全不必担心,我想,这么一座学院,后人一定不会忽视它的建校人,再不济,我们将校史写好一些传承下去便是,我相信人们必不会漏掉这样重要的信息。”

  飞歌学院这名字实在有些羞耻,沈歌不好意思用。

  荀飞光见他真心不想用自个的名字,亦未勉强。

  学院的名字确定下来后,荀飞光专门托朋友请一位书法家出山为飞光学院题匾,待来年学院开了之后便能挂上去。

  同时,荀飞光还令百里宜在大燕各府散出这个新学院的消息,借此吸引先生过来。

  飞光学院与一般学院相比,最大的优势便是银钱足够。在银钱的推动下,沈歌相信要请先生过来完全不成问题。大燕大多数有本事的人都想着将手上的手艺传承下去,子子孙孙代代无穷,不过亦绝对有人会不在意后代,而是选择拿到手中的一大笔银钱。

  “这么说来,沈歌儿,你给先生的月俸是多少?”韶信好奇地问,“怕是能有上百两罢?”

  “韶大哥觉得多少合适?”沈歌没把话说死,“一百两一年可够?”

  “一百两?”韶信有些懵,“所有先生你都要出一百两一年?”

  第92章 信件

  一百两银子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在县城舒舒服服地生活六七年, 莫说是偏远的南关府, 纵使在京都, 国子监的普通先生一年也拿不到一百两俸禄。

  沈歌道:“俗话说千金买马骨,南关府偏远, 我无甚能给那些先生,唯有多出些银钱, 以此吸引有才识之人过来。”

  “话虽如此,不过每名先生一百两年俸, 这也太多了些罢。”韶信脸上仍残留着不可思议, 蹙眉道:“况且你要聘请的先生还不是能教人段文识字的科举先生,只是杂学先生。莫说一百两, 纵使砍去一半, 来南关城的先生亦会蜂拥而至,何至于此?”

  现在学院还少, 先生亦不多, 一百两虽多了些,但也不至于让韶信动容。

  可现在只是开始, 若日后更多学院建起来, 成百上千的先生来此,他们是否也要付多达百两的年俸?还有学生,先生年俸这样高,学生该出多少束脩?束脩高了之后,可有学生愿来此地读书?

  韶信并非商人,不过与百里宜相处得多, 数他还是会算。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沈歌出的这束脩都高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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