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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明当暴君_画凌烟【完结】(1643)

  治安司的人正在统计他们的家产。

  另外,与这些商人有生意往来的所有人都被治安司的人调查问话,包括他们合作的商业,账单,货品,全部被清查。

  现在整个上海被控制住,就是为了搞这一场大清查。

  不仅如此,在明月楼搜查出来的那些小人书,也全部被禁止。

  上海出版局的一把手周志文因失职被罢官。

  失职的原因就是那些小人书。

  崇祯看完孙铨的汇报后,他说道:“上海是商业的先行区,商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财富和地位,他们容易自我膨胀,上海的问题就是一个典型问题。”

  他扫视一眼在场的上海所有的核心官员,继续说道:“诸位对这一次上海之事的后续,如何看?”

  孙铨说道:“陛下,臣以为上海应当专门建立一所大学,所有的官员,每半年都必须在里面静修、学习,学习治国之道,朝廷有《官员管理条例》、《官员自我修养》等书籍,这些全部要纳入考试中。”

  崇祯点了点头,说道:“不仅仅上海要建,其他各地也都要建。”

  “就是上海开始建立,就叫上海行政学院,官员学习、考试的地方,由巡抚直管,每半年考核一次,思想不合格者,一律停职。”

  孙铨说道:“臣领旨。”

  张溥出列说道:“陛下,关于工人拖欠俸禄这件事,臣已经全部查办完毕。”

  他将那是的汇总呈递上来,崇祯看完后说道:“这件事不能只是查处就结束了,以后如何最大程度避免此类事发生?”

  张溥说道:“臣以为,可以成立上海工社,专门代表上海工人,保证工人这个群体的利益,一旦工人出现问题,上海工社承担首要责任。”

  “有了明确的责任人,至少可以对症下药了。”

  张溥以前不愧是搞复社出身的,社团这种事,他倒是清楚又熟悉。

  历史上的张溥可是大名人,复社在江南一带的人数达到三千多人,全部都是当时的读书人,他们团结在一起,讨论治国的大道,张溥就是他们的代表,并且经常代表那些读书人与官员谈判。

  他提出这个概念,倒是让张凡对他刮目相看。

  现在民间各类群体已然初具规模,是时候为各类群体成立行政管辖的细分机构了。

  皇帝说道:“这个提议不错,这件事就先在上海试行。”

  “是。”

  “商人的问题呢,你们谁说说商人的问题。”

  皇帝这个问题,一下子就把在场的都问住了。

  这个问题现在很敏感,而且是最大的问题。

  犯事的官员被罢免、处死,还有能新的官员立刻补上。

  但是商人呢?

  空缺出来的产业可以交给其他商人来承接,但如何保证其他商人不会走老路?

  张溥又说道:“陛下,还是成立上海商会吧,由朝廷统一管辖,商会对地方商人、商社进行思想、商业等管理,建立大明商人行为准则,势在必行。”

  难怪李岩要推荐张溥到上海来,这家伙在吏治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打法。

  以前玩复社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能建立3000多读书人的复社,这种人在管理上面怎么可能弱呢?

  “商会的主簿也必须是从地方行政学院出来的官员,这是首要条件,臣以为,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经济问题,也不是民生问题,而是思想的统一问题,朝廷可以颁布《商业管理条例》来规范商人的行为,同时通过商会,来牵制、监督商社。”

  崇祯说道:“那就依你的想法,上海率先成立上海商会,由巡抚衙门推荐人,商务司撰写《上海商业管理条例》,先推行出来。”

  “是!”

  随即,皇帝强调道:“记住,这份《上海商业管理条例》出来后,开始审查上海全部的商人,凡是不符合的,依法查办,这件事必须在今年完成!”

  “臣等遵旨!”

  等等!

  为什么是由商务司来撰写《上海商业管理条例》?

  这种不是应该通过立法院吗?

  管理条例和法律是不一样的,管理条例是属于规章,不属于法律。

  法律又立法院立法,有一套严格的流程,例如《商业法》、《商税法》。

  但是管理条例则是行政部门直接颁布就可以,它主要是以尽快的速度,规范某个细分领域的行为。

  其实大明朝还并没有规定地方官府可以直接颁布属于地方的《管理条例》,上海这一次显然是一个特殊,是一个先行示范区。

  一旦可行,必然会在各个新兴的大城市做推行。

  这样无疑更加灵活地去解决大城市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未知的问题。

  见完上海的一些主要官员后,这件事对于孙铨、张溥来说只需要去执行即可了,但是对于皇帝来说,才刚刚开始。

  从上海可以窥探全国。

  现在整个大明朝,必须来一次官员思想整风运动了。

  注意,是整风运动,不是彻查贪污。

  这是有本质区别的,整风运动是从官员的思想入手,凡是不合服朝廷目前主流思想的官员,全部罢免,如果情节严重者,可能会打入反叛者,被处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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