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心瞧不起李瑕。
那是大蒙古国五十年以来,深入骨髓的对汉人的鄙夷。
大蒙古国有旷绝古今的广阔疆域,这种无比的强大也让它的大汗变得无比的狂妄。
当数千万汉人被屠戮,当汉人的男人只能成为他们的驱口,女人只能供他们玩乐。要一个活在哈拉和林、守旧了一辈子的蒙古大汗怎么学会尊重汉人。
五年前,李瑕绝对不敢会盟阿里不哥,因为知道这是一个不受控的人,绝对不是好的合作对象。
那时候李瑕太弱,阿里不哥太强,只有被吞并的可能,没有合作的可能。
时至今日,本以为五年来的失败与挫折能够让阿里不哥变得清醒理智一些。
但没有。
今天,李瑕看向阿里不哥,突然发现,自己一辈子……应该说永远,都休想洗掉阿里不哥眼神里的那种蔑视。
除非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做了好几年的战略规划,马上就要成功了的时候,李瑕突然间没在想要怎么继续联盟阿里不哥。
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把他的眼睛挖出来,一脚踩爆他的妄狂。”
让豺狼虎豹学着尊重羊羔?不可能的。
只有一口咬断它的脖子,让它知道自己不是一只羊。
没想到的是,阿里不哥远比李瑕想像中还要狂妄。
当李瑕还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之时,先动手的那个人,竟然是阿里不哥……
阿里不哥在会盟之前便布置好了埋伏,准备一旦谈不妥就杀掉李瑕,再收服兀鲁忽乃,杀向玉门关。
当李瑕还在拒绝了他的要求,而李瑕的探马发现了他的伏兵之时,没有犹豫地,才刚刚说过要答应与李瑕结盟的阿里不哥马上就杀向了李瑕。
他想的很好,至少先让李瑕知道,激怒一个蒙古大汗是什么后果。
就算结盟,也应该按强者说的来。
……
只怕包括合丹在内,谁都没有想到,一场如此重要的会盟会因为如此小的一件事而失控。
又或许这一件小事代表的正是五十年侵略战争所形成的不可调解的巨大鸿沟。
……
此时此刻,李瑕以五百骑面对阿里不哥的大军,不知是冷静还是暴怒,却是大喝了一声。
“继续冲!”
第九百一十六章 骑兵对撞
“继续冲!”
李瑕的命令一下,传令兵立即吹响了号角。
德苏阿木望到了尘烟,见阿里不哥有援兵过来,正要勒住缰绳,听得号角声不由一惊,手都抖了一下。
不是害怕,而是惊讶。
蒙军现在有两千人赶来,后续恐怕还有两万人,李瑕应该果断撤离才对。
五百人战力再强,也不可能在两万蒙军赶到之前击败两千人、击杀阿里不哥。继续冲上去有什么用?
德苏阿木吃惊之际,前面的选锋营已随着李瑕的命令立即付诸了行动。
“列阵冲锋,杀穿敌军!”
悠长的号角声中,德苏阿木突然有些迟疑,自己有必要这么拼命吗?秦王为何带自己来?这么信得过自己吗?
一瞬间的迟疑之后,他咬咬牙,下了决心。
不是他重情重义、愿意为了别人去拼命。
因为每次看到李瑕、选锋营,德苏阿木就感觉到他们是乱世之中的强者。
他们有种敌虽万人但必打败敌人的强大气势,他们还有无往而不利的战绩、百战而存活下来的经验、精良的武器盔甲、充足的准备和训练。
追随强者是一种本能。
“畏兀儿的战士们!”德苏阿木冲在了两百骑兵的前方,开始激励士气,“还记得是谁烧了你们的家园吗?!”
他只需要这一句话就够了。
“杀了强盗!杀了强盗!”
两百畏兀儿骑兵于是大喊着、跟上了选锋营,冲向蒙军。
……
高速冲锋能让骑兵的士气高涨。
因为他们的身体会开始分泌多巴胺,肾上腺激素飙升,情绪非常兴奋,像醉酒一般。
兴奋会让他们忽略危险,所以哪怕是懦夫,一旦冲锋起来了,也能随着勇士一起前进。
李瑕每次都带着一百选锋营,首先要起到的正是这种激励作用,至于这次为何带后面四百蒙古人、兀畏儿人?因为他们是军中骑术最高明的。
这就好像一杆长矛,矛尖用了最锋利的精钢,矛杆要用够长够韧的木材。
现在,这杆矛一刺而出。
马匹在鞭子的催促下迈腿,强壮的肌肉线条分明。
蹄铁每一步踏出都像是在重创地面,大量的沙尘被扬起,使得五百人奔出了两千人的动静。
骑兵冲锋给敌人造成的压迫感极为可怖。
人只要看到前方有东西以高速撞过来,下意识的第一反应永远是躲。
因此,骑兵作战,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发起冲锋的冲到近处时,另一方转身逃跑。逃远了与后续兵马会合,再调转马头,反过来冲击敌军。
双方往往就这样枯燥乏味地来来回回、跑来跑去,直到其中一方先崩溃,之后才会开始砍杀。
蒙古骑马纵横天下五十余年,遇到的骑战九成以上都是这种情况。
李瑕练骑兵以来也是这样,每当他的骑兵有把握冲锋了,对方基本都会退走。还从来没见过有骑兵敢迎着冲锋与敌骑对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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