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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建国历程_[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完结】(82)

  赞成奴隶制这派的新论点的主要内容不是抽象地维护奴隶制,或仅仅说明这种制度自有《圣经》以来就存在,因而不能取消。他们的观点具有明显的美国特点,使美国赞成奴隶制的信条不同于先前的任何国家赞成奴隶制的派别,而且与本国其它地区基层社会的观点形成鲜明的对照。迪尤从美国,尤其是南方的特有环境来讨论整个奴隶制问题:“这两个显然不同的种族现在以主仆关系相处,难道能把他们分开吗?能把黑人送回非洲老家吗?难道他们真会有一天从奴隶制度下解放出来,在文明和权利的天平上变得更有份量,以致最后同白人平起平坐?”迪尤论点中的推理是很简单的,其所以简单,是因为它是以一种共通的(带有南方特点的)前提为基础的。迪尤说这一前提在弗吉尼亚辩论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人们对奴隶制问题进行极为透彻的讨论时,有一点看来大家是完全同意的,即一旦释奴,就必需驱逐他们。”于是迪尤避免涉及宗教、伦理和社会理论的区别,而使自己的观点与经济学和日常生活紧密结合。他几乎把问题简化成单纯的运输问题。所以,难怪南方思想家中最具数字概念的J D. B.德鲍说,迪尤“关于奴隶制的精辟论文使整个南方对他感恩戴德,他是受之无愧的。”

  首先,迪尤研究了关于向外殖民的各种建议,然后得出结论说:“我们决不可能用黑人的钱财把他们送走。”于是,他只需提醒他的读者注意这一公认的看法:“释奴而又不驱逐他们”是根本不可思议的。“从经济和道德角度来看,奴隶完全不配在白人中间自由生活。”因此,他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不管奴隶制本身是好是坏,它是黑人在美国生活的必要条件。当然,他还用《圣经》、社会学和生物学的观点来美化自己的论断,这些观点已被运用于实际而且颇有吸引力,在以后几十年中人们也不断地引证这些观点。但是他论点中最新、最有说服力的是其简朴性、顽固性以及浅显的事实依据。难怪《美国电讯报》有影响的编辑、民主党头面人物达夫·格林再版了迪尤的论文,售价仅六分,其意图是藉此把南方人团结起来。站在对立面的共和党领袖约翰·昆西·亚当斯也说迪尤在美国历史上开创了新纪元。亚当斯讲得很对。迪尤把奴隶制放在美国特有的环境来考虑,从而激化了南方的立场与美国其它地方(新英格兰人、西部的移民们和新贵们)的观点之间日益加剧的冲突。这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家是通过建立和发展新的城市,吸引新的定居者,把他们融化到新的社会里而逐渐繁荣的,因此南方的“特殊制度”就显得十分突出,成为鲜明的对照。现在奴隶制问题被称为一个移民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南方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同意让这些移民留在美国,但把他们排除在美国的社会之外。尽管当时在美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般还不为人们所熟悉,但是南方人不仅创造了他们自己的聚居区,而且还声称这对南方的和平和繁荣是必不可少的。从美国历史的长河来看,与其说是奴隶制度(大多数其他欧洲民族都以不同形式经历和跨越过这种制度)还不如说是“永远无法同化的移民”这种观点,对南方和整个国家造成了灾难。即使奴隶制在法律上被废除之后,黑人是“永远无法同化的移民”的观点仍然根深蒂固地在南方继续存在。只要这种观点继续有市场,“释奴”在很大程度上就无法行得通;按照迪尤及其追随者提出的中心论据,解放黑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迪尤写道:“意大利和法国的奴隶可以得到释放,或者逃往城市,有关他过去地位的一切情况很快就会无人知晓,他可以渐渐同周围的自由人融成一体。但是不幸的是,被解放的黑人永远带着时间不能消除的印记,表明他低贱身份的记号是永远不会磨灭的;‘埃塞俄比亚人改变不了他的肤色,花豹也消不掉它身上的斑点。’”

  二十四 隐蔽的社团:黑人教会

  奴隶制强加给黑人移民的遭遇同来美定居的其他移民的遭遇截然不同。黑人在启程运往美国的那一刻起,就受其主人所订的各种法规的约束和控制。他只是在抵达美国后才渐渐地被迫认识到自己处于何种境地,必须干些什么。一开始他就处于暴力统治之下,但即使他摸熟了主人的脾性和要求后,仍被告诫说,他不能参加主人更大的事业或为更崇高的目标奋斗。美国的经验是:社会先于政府而成立,即在形成有效的力量促使人民服从之前,人民先要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但这条经验不适用于黑人。

  在向西迁移的人群中,尤其在新兴城市中,竞争和自愿的精神占上风。建设事业推动者们总是这样说:既然来了,就决心住下去,因为他是自觉自愿到这个地方来的;他喜欢周围的社会,认为这里比任何其它地方都好;他还劝别人也在这个城市定居,并不是因为那些人迫于法律或传统的原因不得不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被当地美好的前景所吸引。但是在奴隶的生活中这一切是决不会发生的。他们生活的特点就是听命于人。奴隶是任人摆布的东西,除逃奴外,他们始终不算是移民,而只是别人的一笔动产。即使他们有时发现自己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例如西南边界的亚拉巴马、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这也并非出于他们本人的选择,而是根据他们主人的旨意。奴隶感到不能与自己的朋辈享有共同的目标,也不能和他们认同,上述情况只是原因之一。富兰克林·弗雷泽曾指出,奴役黑人的方式是从他被放到“新世界”之时起,就摧毁他的非洲文化和传统习惯。要一个奴隶彻底忘记他原来讲的非洲话而从头学习他主人所讲的语言很不容易。非洲的语言多如牛毛,而奴隶们又来自不同的地方,讲的方言各不相同,所以最初连奴隶之间也难以交谈。这一点同有关口语历史的所有其它问题一样,不易搞清,只能推测。但是,我们掌握的少量资料表明,除了其它因素外,确实存在语言上的障碍,使刚到美洲大陆的黑人更加觉得自己与世隔绝,孤单寂寞。直到今天,在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大西洋沿岸的一个地区,仍有力数不少的黑人讲一种叫古拉赫的语言,其中许多词汇起源于西非二十多种不同的语言。如果说,在二十世纪中叶的今天,语言仍然如此复杂,那就不难想象南北战争前的状况。那时大批黑人都是在非洲出生的,而且每年还有更多的黑人源源不绝地从非洲运来。直至一八五八年(宣布贩卖非洲奴隶为非法后半个世纪),仍有的四百二十名黑人直接从非洲运到佐治亚州的一个港口。不难设想当时语言不通造成了多大的混乱!奴隶主不屑学习奴隶的语言;奴隶之间又无法用母语交谈,所以只好学习或创造一种“洋径浜”语言来交谈。非洲移民是没有家庭的。没有记载表明美国存在过一般的非洲家庭结构;各个家庭都被进口奴隶的人口贩子粗暴地拆散。同时,奴隶制度又设置了种种障碍,使黑人不能象南方的白人那样在美国建立自己的家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黑人没有姓。当然,到美国定居的移民中,不单单是非洲人没有家族姓氏,在十七世纪,瑞典人、亚美尼亚人、犹大人都没有把姓带来。据汉德林夫妇的分析,到十八世纪,这些人都又取了姓,唯独黑人没有。奴隶制造成的种种不人道结果,最严重的莫过于阻挠和转移母爱。富兰克林·弗雷泽在其经典着作《美国的黑人家庭》(一九三九年)一书中说:“母亲不能随意对孩子有自发的感情上的流露,哺乳和抚爱孩子也受到限制,因此她常常对自己的孩子显得很冷淡,这成了很自然的事。”南北战争前几十年中,家佣奴隶买卖兴旺起来,孩子与母亲分离便日益普遍,因为在奴隶居住的地方不可能单独建立家庭。黑人褓姆与其“白人孩子”的关系转移了她母爱的冲动和注意力,因为主人要求她细心照料爱抚白人孩子。弗雷泽指出,关于理想化了的黑人母亲的种种传说,主要起源于黑人褓姆的传统(对她们来说,母爱只不过是为别人尽义务而已),而不是起源于她们在奴隶制度下为自己孩子作出牺牲的故事。黑人家庭中母亲至上,是奴隶制的残酷现实造成的,在这种制度下,她的主人把她的孩子看作是自己的财产,夫妻关系的也由于外来因素而变得非常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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