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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_任东来/陈伟【完结】(154)

  谁都知道,微软虽然创造了空前的软件奇迹,但微软本身却恰恰是个缺乏重大技术创新的公司。微软基本上只是个“技术追随者”,而非“技术创新者”,它的多数著名软件产品,如DOS、视窗、办公室大全、网络浏览器等,无一例外都是靠收购或仿制起家的。微软的独家武功是:免费搭车,借力发功,凭借操作系统优势,集模仿和开发于一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效率奇高,后来居上,干啥象啥,见谁灭谁,成为高科技领域中人见人恨的掐架大王。

  有人认为,微软实在是太成功了,以致沦为“成功的受害者”(The Victim of Success)。

  在高科技领域,企业之间掐架本是家常便饭,微软用的那些损招儿其实大伙儿全用过,如果没发什么大财,损招儿用得再多也是白扯,根本不会有人到衙门喊冤告状。绝大多数技术创新其实也未必真能成什么大气候。微软的毛病在于,虽然既有知识又有钱,但缺少点儿文化和品位,说话口无遮拦,办事咄咄逼人,竞争争得太凶,掐架掐得过猛,动辄把同行照死里掐,结果把事儿闹大了,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

  微软案最初只是围绕视窗捆绑浏览器是否违法一事开庭,司法部本意是给微软一个“外科手术式的打击”(Surgical Strike)和一些商业限制,想都没想过要拆散微软。出人意料的是,因微软多年来目中无人,树敌过多,苦大仇深的冤家对手借机报仇申冤,轮番出庭向法官痛说“苦难家史”,幸灾乐祸的电脑业同行落井下石,在公堂上抖落出一大堆对微软极为不利的“变天旧账”,再加上微软傲慢强硬、寸步不让,对任何一项指控均据理力争,甚至反咬联邦政府和法院干预科技创新,结果使案情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变。

  根据法官公布的事实判定报告(Finding of Fact),微软的下列行为触犯了反垄断法规:

  第一,微软凭借视窗垄断地位,将探险家浏览器与视窗捆绑搭配,把网景踢出了市场。

  第二,苹果选择网景航行家作为预设浏览器后,微软便威胁要取消麦金塔版本办公室大全的授权,结果苹果被迫采用微软探险家作为预设浏览器。

  第三,康柏曾与美国在线达成协议,将视窗上的微软网站图标换成AOL,微软便威胁要撤消康柏预装视窗的授权。康柏被迫恢复了微软图标,微软则降低视窗价格回报康柏。

  第四,英特尔在1995年发展出一种新的技术规格,但有可能影响视窗的标准,微软便威胁英特尔要削弱对该公司微处理器的支持。英特尔被迫停止了对这项新技术的研制。

  第五,升阳公司(Sun Microsystems)开发的Java语言因不受操作系统限制,威胁到微软视窗的垄断地位,微软便开发出只能在视窗下运行的Java版本,干扰兼容性技术创新。

  这样,过堂听证逐渐变成对微软的愤怒控诉和声讨,不将微软千刀万剐已不足以平民愤。美国信息产业分析专家罗得。安德利(Rod Enderle)对《华盛顿邮报》记者说,微软案的戏剧性变化就好像是盖茨超速驾车,拿到罚单后心中不服,跑到法庭上去扯歪理,原想免除点儿罚款,结果一不留神竟然收到了一张死刑判决书。

  六、一拆为二是笨招儿2000年4月,联邦司法部正式决定,要求法官将微软一拆为二——即一个经营操作系统业务的公司和一个经营应用软件及互联网业务的公司。6月,主审法官杰克逊(Thomas P.Jackson)正式裁决将微软一拆为二,并且规定分拆后的两家公司在10年内不得合并,据说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微软在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司法部认为,对微软的惩罚虽然短期内会引起市场震荡,但从长远角度看,广大消费者将会因开放市场竞争而获益。

  人们可以高度赞赏法官坚持司法独立、维护公平正义的立场。任何一家企业,甭管它再成功,也绝不能超越于法律之上。可是,将微软一拆为二的过重惩罚,从常识上看是却令人费解的。如果只是简单地将微软一拆为二,实际上并没有解决微软视窗垄断市场的关键性问题。联邦法官和司法部律师至少应当懂得这样一个简单道理:将微软一拆为二后,那个经营操作系统业务的公司仍然会继续处于市场垄断地位,而将这个操作系统公司进一步拆散削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则完全是天方夜谭。

  与石油大王洛克菲勒这种传统型的资本家不同,盖茨是靠知识起家的“知本家”。微软在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实际上是一种知识垄断和标准垄断。在知识经济时代,有知识肯定有机会赚大钱,有大钱却不一定能玩得转知识,玩得转知识不见得能创立标准。操作系统具有耗资巨大、研制周期长、设计难度高和技术标准对硬件和应用软件影响极大等特点。为了推出视窗95,微软早在1988年就已调集数千名电脑软件精英攻关。如今的视窗2000已是源程序长达四千万行、指令上百万条、空前复杂而艰深的知识集成。这种知识和标准的垄断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轻易打破的。而强迫微软公开视窗2000的全部源程序,那实际上无异于在高科技领域“打土豪、分田地”。

  有人举出美国政府当年按地区划分原则拆散AT&T公司开放长途电话业市场竞争的先例支持拆散微软。然而,长途电话业和操作系统完全是两码事。长途电话业因高速度、大容量的光纤通讯网有足够的空余容量,使小公司得以批发大块长途电话时间,然后以低价零售,使消费者因市场竞争而获益。但是操作系统领域的电脑专家几乎一致认为,如今即使政府强迫微软“开放市场”,奉送巨额研制资金,也不可能有哪家公司能在短期内研制开发出价格使消费者可以接受,稳定性和可靠性可与微软视窗媲美、在软件开发业能象视窗一样成为公认的产业标准、在商业上可与微软下一代视窗系统竞争、产品质量受全球消费者信赖并且与现有硬件和软件系统100%兼容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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