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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_任东来/陈伟【完结】(62)

  此后,美国各级政府几乎很难再通过任何一项可能会损害宪法第1修正案的法律法规。1980年的焚烧国旗案以及有关国旗保护法的结果就是明证。

  五、效忠誓词再惹非议 全美上下拭目以待国旗致敬第二案和80年代焚烧国旗案后,在宪法第1修正案下的有关国旗问题的法律争执可以说是尘埃落定,成为铁案。

  但美国就是这样一个怪社会,焚烧国旗合法,但效忠国旗的誓词却有违法之嫌。就在本文已经完稿时,2002年6月底,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州就冒出一个这样的案子。这次又是与国旗有关的案子,而且还是《效忠誓词》惹的祸。

  尽管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可以不再向国旗表衷心,但一般的小孩子在学校还是要诵读誓词的。早在1942年,美国国会就通过立法把誓词的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1954年,为了与“无神论”的共产主义进行冷战,根据艾森豪威尔(Eisenhower)总统的建议,国会通过新的法律,在原来誓词中的国家前面加了“上帝”一词,变成“上帝保佑国家”(one nation under God)。多少年过去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学童就是在诵读这一誓词中长大的。尽管1962年最高法院在格尔诉瓦伊塔尔案(Engel v.Vitale)中裁定学校组织的祷告违法,但一直没有人对学校组织的《效忠誓词》提出异议。实际上,如果死抠起来,让学童背诵带有“上帝”的字眼儿的誓词也是成问题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加利福尼亚州就有一位无神论者挑战背诵《效忠誓词》的合法性。此公名叫米切尔。纽道(Michael Newdow),也算是位奇人,先后获得过美国人最喜欢的医学和法律专业学位,拥有急救医生和律师的双重身份,随后又创建了“真正科学第一修正案教会”(the first amendment church of true science,简写FACTS,意为事实。美国的华文媒体把它称为“宇宙生命教会”,不知有何根据。根据其缩写,和它对科学及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的信奉,似乎可以称为“事实真相”教会。在美国,创办教会就和创办公司一样方便,只要不违法,任何人都可以注册成立教会),该教会相信理智和科学的力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纽道对读二年级的女儿天天要背诵《效忠誓词》十分不满,为此,他根据自己对美国宪政史的了解,决定以法律的形式来挑战这个多少年来千百万人都习以为常、却带有明显宗教色彩的誓词。他漫长的挑战开始于1997年,当时他还没有考过律师执照,2002年2月他才通过考试,离他从法学院毕业已经14年了。

  有律师资格,纽道干脆自己给自己辩护。这个案件称纽道诉美国国会(Newdow v.U.S.congress),但实际被告名单是长长一串,从国会到克林顿(Clinton)总统,从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到学区教育局。2001年3月14日,该案在旧金山(San Francisco)第9巡回上诉法院庭辩,纽道自我辩护,舌战分别代表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和学区的律师团。

  纽道称,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教育条例(California education code),加利福尼亚州的学校每天都要进行一定形式的爱国主义活动,据此,他女儿所在的学区规定每天早晨学生都要背诵《效忠誓词》。虽然学校和教师没有强迫她一定参加诵读,但在这种气氛下,他女儿因为“被迫看到和听到”老师和同学们诵读的“上帝之下”而受到伤害。因此,根据第1修正案政教分离条款,他控告1954年法律、加利福尼亚州教育条例和学校规定违法,希望法院主持公道,要求总统和国会采取行动,去掉誓词中“上帝”一词,让他的女儿能够在无神论宽松的环境下自由成长。政府方面的律师则强调“在上帝下”的宗教含义微不足道,况且,学校也没有强迫每个孩子都必须诵读誓词。

  由于宗教在美国的影响实在太大,与公共生活和政府行为掺和在一起的事也相当普遍,政府律师说的也是实情,没有人认为这个“上帝”二字一定就有多强的宗教意味。例如,“我们信赖上帝”一语不仅铭铸在美国政府发行的硬币上,而且也赫然悬刻与国会大厦的墙壁上。联邦国会开会的开场白是牧师的祷告,最高法院也要先诵读“上帝拯救合众国和这个可尊敬的法院”后才可以开庭,联邦军队中也设有随军牧师,即使你去法庭作证,也大都要向总统宣誓就职一样,手按《圣经》发誓你所说的一切句句属实,否则你是必输无疑。

  但第9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些法官一向我行我素,常有惊人之举,是所有上诉法院中最“自由化”的一个。本案的裁定再次体现了该法院法官“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一贯风格,着实让沉浸在“9.11事件”所引发的爱国主义激情中的美国人大吃一惊。

  6月26日,该法院宣布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由阿尔弗莱德。古德温(Alfred Goodwin)起草的判决意见书称:“目前这个誓词是政府对宗教认可,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它给非信仰者一个信息:”你们是外来户,不是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完整成员。‘给信仰者的连带的信息则是:“你们是自己人(insiders),是这个政治共同体所喜欢的成员。’”

  古德温援引1962年学校祷告案作为支持的例证,强调说,下级法院以“誓词中所提上帝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并不表示就认同特定的宗教信仰”为由判决原告败诉的决定,与最高法院的决定不符:“诵读我们的国家是‘上帝保佑下’的国家,决不只是对许多美国人信奉神的一种承认。它也不是对宗教在创建(美国)共和国过程中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的简单描述。应该说,‘上帝保佑国家’一语在誓词的框架中是一种规范。”“诵读誓词不是在描述美国,实际上它是在宣誓效忠国旗所代表的价值:团结、统一、自由和公正,1954年后,还有神教(monotheism)。”“尽管不能强迫学生参加誓词的诵读,但是学区在要求公立学校教师诵读和领读目前的誓词时,它无疑是在传递一个州认可这一宗教信仰的信息。”他再次引用了杰克逊有关“宪法的星空上有一颗不变的星辰”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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