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的地方法、补充法、法院对某项法律的专项解释是一整套极其完善的法律体系,也就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当然,即使如此,也有漏洞可以钻,这并不是说我国法律不好或者不完善,而是社会中的问题一定是随着时代文明的进程而陆续发生的,发生了新鲜的事那就解决掉补充上,全世界任何国家都这样。
这些除基本法以外的法律,简单来说就是一切法律解释权归政府。
除了法律条款以外,还有政府规定的‘管制时期’,这个的意思,大家想必今年都明白了。
比如说大型的公共卫生事件,还有就是军事管制、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件活动进行的大型救援、搜捕行为,都属于管制时期。
在管制时期又有专门的法律、政策,在这个期间就要遵守这些法律政策。
社会的条条框框,都有专门的细则条文,这就是规矩。
而制定这些法律的目的,就是全面普及依法治国,让老百姓有法可依,让那些违法分子知道什么叫违法必究。
而现在,朱允炆就要在眼下的大明朝提出这个概念,并且要全天下的人记住,在某些特定的时间,有些事情是做不得的!
“补充法。”
杨士奇嘴上念叨了一遍,眼睛一亮,不由自主的赞叹一声。
“陛下这主意好。”
在不破坏基本盘的情况下补充一条‘特殊时期’的律法,就不会影响到全天下商人经商的积极性,同时也让下次再出现如此番粮价哄抬这种情况的时候,朝廷可以有法可依。
这一次是朱允炆这个皇帝亲自下场,以帝王之尊强行拨开律法,以专属于他的特权定了这群玩意死罪,但终究朝廷方面是没有底气来处理的。
补充一条法律,下一回再出现类似的事,皇帝就不用亲自出面来替朝廷背黑锅了。
“以后再有这种类似的,钻我大明律漏洞的事情出现,你们内阁办不了的话就告诉朕,朕先把这些东西给处罚了,而后咱们再补充法律。”
杨士奇顿时笑了起来。
权贵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和特权来钻法律的漏洞,同理,皇帝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权在没有法律支持的基础上,直接下命处罚这些权贵,合理合法。
先罚,罚完再完善律法。
都是依靠权利,这大明天下,谁的权利比皇帝大?
尤其是皇帝那句‘朕另有规定安排的即为特殊时期’,这是赤裸裸的明示天下,法律条文的最终解释权在皇帝这。
以后皇帝想杀谁,就说那是皇帝安排的特殊时期,在特殊时期,某些事做了就要砍头!现在朕这个皇帝砍你合理合法了吧。
你们不是喜欢钻法律漏洞吗?来,看看是你们会钻,还是朕这个皇帝会钻。
有这样做任何事都看似随心所欲,却套路满满的皇帝在,倒是这天下百姓的福气了。
“再有几天,南直隶的省考会率先开始,而后各省都会陆续展开,臣先告辞了。”
杨士奇准备告辞,却被朱允炆一口喊住。
“今年过年的话,正月初一的元旦,办隆重些吧。”
杨士奇身子怔住,有些没有弄明白朱允炆的意思。
皇帝一向节俭惯了,虽然比不上太祖那般抠搜吧,但对于年节的规格一向都是能省则省,怎么这一次突然想起来大肆挥霍了。
“朕知道今年国库难,朕打皇商里拿了一笔钱,到时候内阁来操持吧。”
“是。”
虽然搞不懂朱允炆的心思,但是既然皇帝说了要大办,那就大办一次吧,左右无非就是几十万两的规模顶了天,银子皇帝愿意出,内阁最多费点心,具体跑腿的事还是要下边人来做的。
等到杨士奇离开后,朱允炆身后的双喜还笑着问了一句:“今年圣上怎么有这般雅兴了,往年可都是能避则避呢。”
朱允炆站起身伸着懒腰,感慨了一句。
“明年,可就是建文五年了啊。”
为什么要大办,因为这是朱允炆对他自己的犒赏!
青史上可没有建文五年,当午门外跨年的钟声响起的时候,那便是意味着历史在他的介入下发生了变化,那个短命的建文王朝将会继续大踏步的走下去,甚至会比接替他的永乐王朝更加的强盛!
这是对朱允炆的肯定,也会成为对他这个皇帝的鞭策。
第二百四十二章:编修《建文大典》(上)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时间恬淡如水,不知觉间便是到了建文四年的腊月,瑞雪漫天,一派安定祥和的大好势头。
各省的省考已经陆续落下帷幕,朱允炆这个皇帝闲不住,干脆派人从应天府拿走一部分的试卷,自己在宫里做起了批卷官。
“陛下,解阁老来了。”
朱允炆这会正埋首于卷山题海之中,双喜便附耳过来轻唤一声。
解缙,这玩意来干什么?
朱允炆楞一下,随后点点头,便有小宦官出这乾清宫去请解缙进来。
“参见吾皇圣躬金安。”
“嗯,坐吧。”
头也没抬,朱允炆继续俯首工作,同时不忘说上一句:“等朕一下,很快就好了。”
解缙便安心站在御阶下,并没有落座。
直到朱允炆抬起头,又说了一句赐座,他这才躬身致谢落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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