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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史_罗玺纲【完结】(15)

  在天京事变的时候,韦昌辉夺取大权,向革命发动疯狂的进攻。当时天京处在反革命恐怖统治中,太平天国政权,已经到了颠覆的边沿。这是一场决定革命舆反革命谁死谁活的大决斗。人民群众就奋然起来,「各众内外,并合朝同心」,把韦昌辉诛杀[一],保卫了革命政权,保卫了太平天国。

  在石达开把太平天国的军队带跑,走上分裂路线之后,使太平天国陷到危殆的境地。据曾国藩的估计,在丁巳七年冬天,江南大营就有攻破天京的可能。到戊午八年六、七月间,太平天国的形势更加穷蹙,曾国藩满以为天京就可以攻下[二]。可笑反革命的算盘打错了。当时人民群众就在这个时候发挥了决定的作用。在江西方面,人民群众踊跃「蓄发助战」,「每战动盈数万人」[三]。在安徽方面,成十万人参军,增加了兵员,补充了实力[四]。

  於是取得了浦口之役和三河之役两次大胜利,使危殆的局面得以扭转,从而稳定了后半期的战局,就是由於人民群众的力量所决定的。

  辛酉十一年夏,进军武昌之役,南路军得到湖北兴国、大冶、鄂城、江夏、通山、通城、嘉鱼、蒲圻一带起义人民群众三十万加入军队[一]。这一支巨大的力量,就是后来进军浙江和抗击外国侵略者的新生力量。这一年侍王李世贤从安徽向浙江进军,平定浙东,也是由於馀姚佃农十八局和诸暨莲蓬党等人民群众组织四起响应,争先攻城摧敌所取得的[二]。

  在反侵略方面,同样是由人民群众的力量所决定。首先要指出,太平天国反侵略是发扬光大鸦片战争人民群众的战斗精神的。到辛酉十一年十一月,英国侵略者乘太平天国在长江上游战事失败,安庆陷落的形势,幻想用利诱、威胁的手段向太平天国提出帮助打倒清朝平分中国的谈判。太平天国拒绝了它[三]。英国侵略者由於这件阴谋,见不得天日,他们在阴谋失败之后,就进行公开的挑衅,向太平天国提出四项强横的要求。太平天国逐项驳斥,向英国侵略者宣告说:「我全国官兵上自诸王,下至兵士,势必愤怒,不准此类协定继续施行」[一]。在照会发出后,立即展开伟大的反侵略战争,阻止了英国侵略者把中国变为殖民地的凶狂企图,显示出中国人民无比强大的反侵略的力量。

  当天京失陷,太平天国的中央政权被倾覆了,反革命大头子曾国藩正在叫嚣什么「荡平」「僭伪」,什么「蔚成中兴之业」[二]的时候,在淮河地区的「蒙、亳之众」[三],奋然起来,群集在遵王赖文光的旗下,霹雳一声,就以雷霆万钧的威力,进行「战无不捷,披霜踏雪,以期复国於指日」[四],使敌人军覆将死惊慑失措的英勇机智的战斗。

  到太平天国己巳十九年(清同治八年,一八六九年)四月十一日,留在陕西保安县的英勇将士们在老岩窑壮烈牺牲后,太平天国的纪元告终了,但是,中国人民群众依然是坚持着伟大的革命斗争。他们在太平天国开辟出的革命前进的路上,把历史赛跑的熊熊火炬移到一个新的接力的起点。

  不言而喻,人民群众是太平天国革命的动力,是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决定力量。所以那位为太平天国效劳的洋兄弟英国人呤唎(A.F.LindIey)对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当中,「人民的风起云涌」所创造的宏伟力量,至惊叹为[确是件不可思议的事],而论「其范围之广,数量之大,在现代史上是空前的」,「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一]。

  列位读者,请记取这一章开宗明义的说明,然后才请读本书。现在,先请看看太平天国革命的背景。

  二

  金田起义的前夜

  震惊一世的太平天国革命,於一八五一年一月十一日(清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宣布起义[二]。

  金田起义的前夜,正是鸦片战争后十年。当时全国各地,到处孕育着革命的种子。英国的鸦片,腐蚀了清朝的统治,英国的大炮,也惊醒了中国广大人民。中国社会正在起着空前未有的大变化,不论南方与北方,城市与乡村,全部都动荡起来。起义的农民,已经在南中国的广西点起革命的火把,烽火烧遍了全广西。

  要明了金田起义前夜的情况,必须知道当时的和历史的背景。

  太平天国革命的时代,正处在西方资本主义向东方进行侵略,并到处激起反抗的时代。封建的中国,在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中,开始被卷入西方资本主义的漩涡里面。正当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刚刚侵入中国的时候,中国人民掀起了惊天动地的太平天国大起义。

  在太平天国革命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尖锐化,可以追溯到一个世纪以前。原来清初经过明末农民大起义和入关后的战争,社会经济在遭受严重破坏之后,到十七世纪末叶已经逐渐恢复起来。利用社会经济生活比较安定,地主阶级贪婪无厌地进行积累财富,於是出现了土地兼并的现象和商业与高利贷发达的现象。

  早在清雍正七年(一七二九年),有一个湖南郴州塾师曾静写给川陕总督岳钟琪的信里,就已经指出当时「土田尽为富户所收,富者日富,贫者日贫」的现象[一]。清乾隆元年(一七三六年),内阁学士方苞约计当时地主与自耕农所占田亩的比率说:「约计州县田亩,百姓所自有者不过十之二、三,馀者绅衿商贾之产,所居在城,或在他州翼县,地亩山场,皆委之佃户」[二]。清乾隆十三年(一七四八年),湖南巡抚杨锡绂奏称:「近日田之归於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三]。到嘉庆、道光间,土地兼并更激烈,以金田村为例,全村水田约七百五十亩,本村韦、谢两姓地主各占有约一百亩,外村地主又占去四百四十多亩,地主共占土地六百四十多亩,为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四]。地租一般是佃农收获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有的高到百分之八十[五]。地主阶级还从政治上给佃农以压逼。有一块清道光七年(一八二七年)江苏淮安府山阳县地主阶级通过清统治者批准以立法手续建立的镇压佃农的石碑,制定五条镇压佃农的规条:第一条,凡佃农因缴不起苛重的田租,被迫喝卤汁、吃毒物、上吊自缢而死,地主则诬害为「意存吞吸(没)」、「坑陷业户」,规定将佃农「照依架命图赖,从重治罪,仍行照例比租」。第二条,凡佃农因负债,其佃种的田被债主准折借款强夺去,或把收成强夺去,地主则诬害为「私将承种业户田亩盗卖、盗典」,或「擅将业户租稻归偿债欠」,把佃农治以「侵盗、侵吞之罪,仍押将租数完全,退田出庄」,剥夺了佃农的租种权。第三条,凡佃农遇到大荒年,在本乡活不下去,不得不全家离乡外出求食,地主则诬害为「拐去业户租籽,泥门脱逃」,「岩饬乡地保人根交」,把佃农追回,「照依拐骗,将稻作银,计赃科罪」。第四条,凡因地主指使佃农於旱年蓄水以灌己田,或大水年头放水淹及邻田等纠纷,引起地主与地主之间打官司的时候,地主则翻脸不认账,诬陷受佃农「播弄」,把佃农照依「唆讼」律例治罪。第五条,凡佃农交租,必须颗颗圆宝,不得有半粒泥土。否则地主就诬为「掺瘪拌土掗交」;佃农有时交不起全租,逼得拿出仅有的物件来作抵,就诬为「全以破物掗抵」;如果地主家是寡妇、幼子,地主更加诬为「更多藐玩」。一经呈控,官府就派出如虎如狼的差役前来勒迫佃农「退田」,「押逐出庄」,并且还要「照例枷杖示惩」。这五条规条,碑上声明,是据自清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由两序论江总督制定的江南徵租规条来定的[一]。可见并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长期以来各地普遍的。地主压迫佃农的惨毒,叫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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