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顺很给秦千户长脸,秦堪话音刚落,丁顺一个助跑再加凌空飞起一腿,把一名抽打路人百姓的锦衣校尉踢得飞起来,半空划过一道幽怨的抛物线,飞进了路旁的商铺,引来一阵乒乒乓乓的脆响和商铺掌柜绝望的哀嚎,何以为凭?有诗为证:“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大人说了,以德服人!你他娘的聋了?”丁顺恶狠狠地道。
秦堪欣慰得眼圈都红了,于是狠狠踹了丁顺一脚以示欣赏。
做人做事的方式有待商榷,不可否认的是,丁顺是个好手下,让上司省心的好手下。
秦堪若有所思,拍了拍丁顺的肩:“老丁,你知道我即将调任京师,你若愿意的话,莫如和我一起去京师赴任?虽说还是百户,不过京师百户的分量可比南京重多了,嗯,你考虑考虑。”
丁顺楞了一下,五尺高的汉子,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秦堪心凉了半截,黯然道:“就算你不愿意,也不必如此伤心,我不会拿你怎样的,你这个样子让我想起当初我未婚妻逼婚时的绝望心情……”
话音未落,丁顺在大街上当着人来人往的行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脑袋重重磕在尘土里。
“属下愿意追随大人!大人抬举,丁顺没齿不忘,从此丁顺这条命就是大人的,大人要丁顺死,丁顺立马抹脖子!”
秦堪欣慰地笑了,心里泛起感动。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老丁,我若发达,必不薄待你。”
“是!丁顺豁命以报大人恩遇。”
“很好,去把刚才商铺的损失赔了,记住,以德服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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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穿街过巷,来到绍兴知府衙门。门口的衙役见一大群身穿锦袍的锦衣卫威风凛凛站在门口,不由大惊,呆楞片刻后,看到他们身后两马车的礼品,这才确定他们不是来拿府尊大人的。
于是衙役很恭谨地禀告秦堪,府尊老爷没在衙门,下午便出去了。
秦堪点点头,本想进去找杜嫣,多日不见挺想她的,可是身边簇拥着这么一大帮杀才,委实有点不方便,干脆扭头便走,先找地方安顿下来,好好想想怎么让杜宏答应把女儿嫁给他。
找了一家客栈,锦衣卫属下大摇大摆闯进去,还没说话,便吓得客栈里的客人惊呼四散而逃,眨眼间跑得一个都不剩,秦堪一行很轻易便包下了整个客栈,丁顺扔给战战兢兢的客栈掌柜几锭银子,——这属于“以德服人”的部分。
一进客栈,秦堪忽然想起了唐寅,那个充满了傲气又傻得有点可爱的落魄才子,不知他现在是否还在绍兴,他的桃花庵别墅不知买到没有,走时匆匆,来不及与他告别,心里觉得挺对不起他的,渐行渐远的模糊记忆里,好像临走前还坑过他一次……
差人出去打听了一下,唐寅竟真的还在绍兴,仍旧住在那家客栈里,只不过目前人不在房间,据说出去走走,寻诗问词去了,秦堪不由大喜,寻诗问词当然是扯淡,寻花问柳才是真,绍兴最有名的青楼一定能找到他。
绍兴最有名的青楼当然是颦翠馆,就是秦堪的前身把前任知府公子打吐血的地方,那里曾经有一位与他的前身彼此相爱的姑娘,名叫金柳,可惜后来孤身远走他乡。
命丁顺带上几名弟兄换上便装,秦堪则穿了一身玄蓝色丝绸长衫,腰间系紫色玉带,玉带上挂了一块纳福玉佩,头发上梳挽成一个严整的髻,再抹几滴祥福记的刨花香油,配上一把象牙玉骨描金折扇……
一个英俊的嫖客形象新鲜出炉,这身打扮是跟唐寅学的,以前二人住同一家客栈的时候,每到傍晚时分,唐寅就是这般风骚的出门招蜂引蝶去也。
很不习惯这身打扮,不过秦堪在南京待久了,自然也明白不同场合不同装扮的道理,进青楼找粉头如果穿着一身杀气腾腾的飞鱼服,挎着绣春刀,未免太煞风景了。
秦堪不找粉头,只找唐寅,他是秦堪来到这个世界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现在他只想跟朋友好好喝一次酒,聊一聊分别之后彼此的喜乐哀愁,喝多了倒头便睡,皇图霸业,往来古今,不胜人生一场醉。
颦翠馆位于绍兴东城,是一座三层的木楼,楼内装饰奢华,已是黄昏时分,楼前正是车马簇簇,门庭喧闹之时,两名三十多岁年纪的大茶壶站在门口,习惯性地弓着腰,不论相不相识,总是未语先笑,打了骂了也笑。
秦堪摇着折扇,一派风流倜傥地走到楼前时,大茶壶的眼睛亮了,他们阅人多矣,从秦堪的穿着打扮,和身后数名剽悍随从的气势一眼便看得出,这是位贵人。
贵人代表着银子,代表着财源。
茶壶很恭敬地迎了上来,躬身一礼,倒也不像前世电视里那样贱得仿若没骨头,言语间甚至很斯文。
“这位贵公子倒是初见,小的有礼了,敢问公子可欲进来听听曲儿,或找个可心的姑娘说话解解闷?”
秦堪潇洒一笑,摇着折扇刚待出声,一旁的丁顺却按捺不住,推开大茶壶径自上前一脚把大门踹开,鼻孔朝天的跋扈模样与某徐姓小公爷如出一辙。
“少跟老子废话,把你们最好的粉头叫出来给我们公子尝尝鲜!咱们公子说了,以德服人,嫖完我们会给银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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