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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吴三桂_天下任纵横1【完结】(22)

  老王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因为杀了一个想欺负他独生女小兰的无赖.被抓起来准备杀头,可被无缘无故地放了成为了奴隶.后来才知道是他的没娘女儿自己把自己给卖了才换来了他的命.他在牢房里关了半年才出来,但他没有得到自由,而是成为了奴隶交易市场的一名奴隶.据说张三宝也是牢里出来的,因为牢里人太多,就放了一批人出来当奴隶给卖了.老王和张三宝就是其中的一批.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

  第三十一回 常大先生

  更新时间2011-1-23 13:08:03 字数:1340

  马二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张三宝,把他带到我的房间.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整个人没有一点奇怪的表情,看上去就是一个不爱说话的老实人.可他的手暴露了他的身份,我在现代社会的爹娘就是农村种地的.就算有现代化工具的帮忙,他们的手都比这个张三宝要粗糙.这个张三宝的手右手食指关节比较粗大外,双手保养的比依玛她们几个妇女还要好.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只有长期握笔的文人才会这样,就算是长期拿枪的士兵也不会这样。可见这个人不但是一个文人,一个在书法上下过苦功夫的读书人。

  我叫马二和老王可以离开了,等他们走开后,我对门口的腾格做了一个手势,腾格马上把门给我带上.自从我房间有偷窃的事我说了后,落日和腾格自己自发地为我把守门口.后来他们轮流把守的事被分配到所有的年青人身上.现在只要我不在,或者是有事的时候,他们就把门带上.无论我在还是不在,没有我的准许任何人不能进的房间.就算是收拾房间也会是我在时才来打扫,这个好习惯被一直被保留下了下来.

  等腾格关上了门,确定房间里只有我和他的时候,张三宝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不再是胆小怕事的农村老汉,他很幽雅的坐在我的上首,吃起了我桌上放的点心.而且吃的时候不但不快不慢,还不发出一点声音.这是贵族潜移默化教导多年才有的习惯,这张三宝一定不是真的张三宝.他应该是某一个犯事的贵族,或者是已经败落的世家子弟.

  等他慢吞吞地吃完东西,回看了我一会儿后.他才说:“小子,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但孩子毕竟是孩子,聪明有余但是定力不够.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不会这么就把我叫来.这会引起多少人对你和我的怀疑和猜测.”

  我恭恭敬敬地站起来,供手行了一个礼后,说:“不知道先生是哪里人士?真实姓名可不可以告诉小子.”因为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功名在身,能不能称为“老爷”、“大人”什么的称呼,所以以“先生”称呼他.按当时的讲究,读书人都可以称为先生,学生叫老师也叫先生.考中了举人才能被称为“老爷”,考中了进士后才能称为“大人”.中了进士就可以当候补官或者直接委任为地方小官吏,再去参加考试就是大比考,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比状元.凡是考过进士后,又中者都称为两榜进士,可以直接被任命为正式官员.张三宝如果是当官的,不应该被卖到奴隶市场.这可不但是对文人莫大的侮辱,更是对朝廷的侮辱.可见他要么不是官员,要么就是犯了事被发配到边关的罪人,就算是这样也是被误抓近奴隶市场的。但凡是读书人在当时都是高人一等,不但高傲而且有自尊,不会也不允许被抓去当奴隶。

  “我本名姓常,你可以叫我常先生.”看来他有难言之隐,还是不能把所有事告诉给我知道。我也不好强求,从此我就改称他为常先生。

  常先生走到我的内室,看见桌上不但放着《三国》,还多了一本《孙子兵法》.就一边点头一边过去翻看,发现我不但看得很仔细,还在一边加了不少的符号,将一些不懂的或者是经典的画了出来.他对我的认真很满意,并看了看我抄的字.

  常先生没有在我这里多留,就走出了我的内室.对我说:“你读书很刻苦.但你的字很不好,要风骨没有风骨,要气势没有气势.从明天起,给我练‘永字八法’.一天就写一万遍,可以写在纸上,也可以蘸水写在地上.要成就大事,想做人上人就要练好练对字才可以.”他并不要我答应,也不是征求我的意见,而是给我下的命令.俨然是我的一个教书先生的模样.

  第三十二回 练字

  更新时间2011-1-23 13:08:17 字数:882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来在小院里练书法.一些孩子们过来看我练字,也都很好奇.落日和依玛怕他们影响到我,就把他们拉着离开.练字不但很枯燥而且需要很大的毅力,后来我总结了一点,练字同时也在练耐心和毅力.常先生又指明要我练“永字八法”,一个“永”字中含有八种基本笔法,练起来比练功还要累人.我想既然练了,索性连功夫一起也练了,就做了一只简易的大笔,长一米五,有二寸粗.蘸上水在地上练字.一个小时下来,累得我浑身上下不舒服.一边的常先生倒觉得我的办法一举两得,而且还很有创意.

  大家都以为我对练字有兴趣,就暗中为我连夜做了一只笔.当笔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连假笑都笑不出来了.这支大笔长有成人高度,而且比我手腕还粗,材料是实心的铁,重量有近三十斤,我拿着都有点重.等他们离开后,常先生过来说这笔刚好,要我每天拿着它练写字.

  我拿着大笔在地上练字,练的我满头大汗.不知道是我在用大笔在练字,还是大笔在作弄我,我被这支大笔气地快要疯了.可又一想也对,我如果能把这支大笔使用得灵活自如,将来手的长枪不就是小菜一碟了吗?小时候不是看见电视中南宋名将岳飞以枪代笔在墙上写下了《满江红》吗?当时不是特别羡慕吗?看来不久的将来我也可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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