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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赵_伽叶波【完结】(670)

  赵胜说到这里已经是在命令了,既然前边的话於拓他们已经答应。后边这点事儿自然更没有不依的可能。虽说不是皆大欢喜的结果,却也算将处理不好必然要出现的争执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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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胜这一手其实正是后世汉武帝在各诸侯国实行的推恩令,将有可能对朝廷形成威胁的势力一步步分散使之变弱,逐渐化于无形。

  然而赵胜并没有仅仅止步于此。就在鲁纳达夫人他们离开邯郸三天以后,朝廷接着发下明诏,命令匈奴、楼烦诸部皆按推恩法继统,明确规定各部首领去世后一律按照嫡二庶一的数额分配部众财产,世世传递皆按此法。并且规定部众超过三千人的部落一律由所在县派发一名公吏担任部丞,负责征收赋税、管理户籍、清点马匹上缴、组织学童读书、征召壮夫入伍等等事务;人数如果不足三千,则由所在县直接管理以上事务,从事实上将胡人纳入了赵国郡县管理。

  又过了三天。朝廷再发明诏,命令云中郡调整各部胡人游牧地界,将一部分部落分到雁门、代郡安置,使之进一步分散居住并与赵国北迁开垦的民众混居融合。同时命令辖制胡人各县将愿离部别居、到赵国腹地谋生的部众名单汇集交报朝廷。由朝廷分散至全国诸郡县入籍安置,务农、从商、做工悉听其愿。

  融合之路必然很长,但只要有个打破族别藩篱的开始,一切都会顺理成章。并且只要坚持执行下去,胡人部族的结构必然会被打破。出不了几代人就将彻底分崩离析,变成华夏的一部分。

  推恩令并没有仅仅只限于胡人,仅仅过了半个月之后,更大规模的推恩之法在赵国境内全面推开。此时已经是战国后期。郡县制渐成主流,但分封制却依然负隅顽抗一般的坚守着最后的阵地。与齐魏韩楚相比。因为赵武灵王当年的收权以及赵胜多年的打击,赵国的封君们虽然已经夹起尾巴做人了。但世袭权力依然极大,强势君王能镇得住他们,但正如荀况所说,如果换一个弱势的君王,谁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

  赵胜不想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推给子孙们去做,同时为了能在即将来到的战争中不受意想之外的掣肘,他再次将手伸向了掌有大量人口和土地的封君们。

  自从赵造倒台以后,赵国的封君只剩下了三十七家,不过燕国被合并过来以后,赵胜为保证稳定,依然保留了残存燕国封君的名号封地,只是以赵国所兴的采食其半之法加以管理,这样一来封君数目便再次增加到了五十三家。这五十三家封君手里依然握有全国近十分之一的土地和六十余万人口,很大程度上成了拖累赵国发展的包袱和不稳定因素。

  为此,赵胜也将“恩”推到了他们那里,除重申赵武灵王旧制,命令各封君必须在邯郸居住以外,又颁布诏令勘定各封君实封户数,一方面规定封君与封地完全脱离,将将实封变为虚封,封地及民户划归郡县直管以加强朝廷的统治,另一方面为防止封君们的反对,又以各封君上一年所收租税为定额折算成钱款作为他们的俸禄,由朝廷统一发放,并保证旱涝保收。

  与此同时,明诏又规定,依照周礼“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制度,再结合推恩新政,朝廷以当下在世封君与君王血缘远近为准,明确规定继承制度,其产嫡庶分等继承,嫡长五分、嫡子三分、嗣子一分,过五世而不受禄。

  这些新制度封君们未必不会有意见,但是绝不会反对,这一方面是因为自从赵造倒台之后,宗室之中已经没有能挑头闹事的人了,大家都不敢跟赵胜对着干,事实上早就和封邑脱离了干系,赵胜这样说不过是在明令上说明了这一点罢了,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改变,至于后世子孙中会不会有大能力的人替大家收回封邑实权完全不在他们考虑之列。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旱涝保收”那四个字实在扎眼,须知这个时代还在看天吃饭,除了极个别有经营头脑,懂得经商丰产的封君以外,绝大多数人都是靠着封地吃饭,只要有一场天灾就会损失许多收入,“旱涝保收”那不就去除了大家这块心病了么。

  至于继承制度那就更没有人说什么了,人生在世谁还能没有个偏爱?而且往往最受喜爱的就是爱屋及乌之下某一个心爱侍妾所生的庶子,可是按照老规矩庶子基本上继承不了多少东西,至于封邑封地更是连边都沾不上。朝廷这样一明令,虽说依然是庶子吃亏,但总比以前占便宜不少不是,基本上相当于分到一部分封邑民户了,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了,反对的人也有,那就是各君府的嫡长们,然而老爷子不出头,兄弟们又皆大欢喜,嫡长们就算满打满算全部拧成一股绳不也才五十三个人么,谁起头,谁坐镇,惹毛了大王降下罪来如何应对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除了忍气吞声又还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

  所有的相关人等都在议论着赵胜的新政,大多数人都觉得赵胜这样做根本就是出力不讨好,除了将封地收归朝廷管理是个实际利益之外,封邑所产折算成钱款发放似乎并没有让朝廷多得半文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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