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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天变_短头发【完结】(92)

  李四可没有闲功夫和这些人打哈哈儿,战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最先考虑的当然是处置战俘。

  对于这些旗丁和包衣,还有什么好说的?

  “杀了,一个不留。”

  “李校典,不可。”太子等众人异口同声。

  PS:老实说,这个战斗场面能写大几千字,就是弄一万字出来也不难。但是短头发不会那样糊弄读者的,没有什么悬念的战斗能简则简,因为主题不是战斗本身,而是后面的故事。

  长路漫漫荆棘征程

  第六十七章 该杀就杀

  从战场上的抵抗来看,那些本是汉人的包衣奴才比旗丁骁勇一些,包衣的死伤率比旗丁要高不少。

  不论如何,面对压倒性的优势,无论是旗丁还是包衣,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战死,要么投降。

  因为李四本就想杀尽这些人,所以根本就没有仔细清点到底有多少俘虏,从规模来看,就算没有一千也不会差的太远。

  至于那些受了重伤暂时还没有死透的,大伙儿宁愿让他们哀嚎着把血流干,也没有愿意再去补那致命的一家伙。

  无论是旗丁还是包衣,再也不见来圈奴时候的嚣张气焰,被武器逼着跪成老大一圈,一个个蔫头耷脑,还有人在小声哭泣。

  这些人全须全尾的极少,大多有伤在身,尤其是几个被铁黄瓜波及到的,身上密密麻麻都是细小孔洞,都成了血葫芦,偏偏就是不死,那情形让人毛骨为之悚然。

  “一个不留。”李四的一句话让这些家伙魂飞魄散,当赴死军兵士举起铁叉的时候,好几十个当场晕厥。

  正是太子等人的一句“不可”让这些人看到了某种希望,刚才晕厥过去那些也清醒过来,朝着太子的方向不住磕头。

  可都是实打实的以头抢地,脑门子都能磕出血来。

  不杀?留着有什么用?浪费粮食?对于太子等人的意思李四无法理解。

  “杀俘不祥。”熟读圣人文章的姚明恭很快找到了论据:“昔白起坑赵卒,史留“人屠”恶名,后世言及秦国,必冠之曰暴。后项藉坑秦,失仁义而伤天和,终为汉高所取……”

  跪在***里的俘虏也听明白了姚明恭的意思,一个个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赶紧哭喊:“饶命啊,我家里还有八十岁……”

  “出声者,杀!”

  对于李四的命令,赴死军执行起来从不打折扣,铁叉齐下,顷刻间就桶穿了好几十个,任由还在痉挛的尸体流淌鲜血。

  刚才还乱糟糟喊饶命的旗丁们立刻闭嘴,再不敢发出哪怕一丁点声响。

  “你……你,李四你这是违抗圣命。”明明太子都说不要杀俘了,你李四这么明目张胆的抗命简直就是不把太子当太子嘛。姚明恭急吼吼的大叫着。

  “若是不杀,太子以为该当如何?”李四问太子。

  你说不杀,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可能放回去吧。

  身为监军的杨廷麟也在考虑这个问题,要是把这么多俘虏全都杀了,确实不大好。自然也不可能放回去的,带着俘虏走?更不现实,粮食够不够自己人用还不知道呢,怎么可能把宝贵的资材用在旗丁身上?

  “我看……就让他们发下毒誓,再放人,李校典以为如何?满人也是人,终究不是禽兽,还是有些良知的吧。”太子说的犹犹豫豫,不住拿眼神看李四。

  太子这么一说,杨廷麟就知道要糟。

  指望敌人的誓言,太子实在是太幼稚了。

  “贼亦赤子,江山亡于何人之手?”李四沉着嗓子问太子。

  “李四,你大胆,放肆。”几个东宫学官也急了眼。

  这话是有典故的。

  当年大明官军数次把李闯逼入绝境,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李自成就搞假投降的把戏。当时的武人是坚决反对接受李自成的投降,定要斩草除根。

  正是崇祯皇帝这句“贼亦赤子”让李自成大难不死还得到给养补充,也正是这句话断送了大明江山。

  崇祯的这句话一直为人所弊病,但是李四这么直眉白眼的揭先皇的短处,确实让这些大明的臣子无法接受。

  “鞑子视我为牛羊,肆意驱之役之虏之虐之杀之,屠我同胞如斩丝麻。今华夏危急,四海动荡,天下已为鞑虏之屠场。”李四面色赤红如火,越说越快:“我兄弟手足成孤魂者万千,为野鬼者万千,两辽大地骨累遮道之景可曾眼见?我姊妹同胞为奴者十万计,满鞑旦夕淫虐,难求一白壁之身,含泪呼号之声可曾耳闻?”

  “关外之地,草木染血,山河渲腥,鞑子屠我同胞殆尽矣。”李四猛然一指不远处那些跪着的俘虏:“诸位乡亲父老,你们说,他们该如何处置?”

  “去死,去死。”鞑子的恶行早已天下皆知,百姓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愤怒的喊声如浪潮一般。

  太子和东宫学官一时沉默不语。

  事到如今,杀不杀这些俘虏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李四是不是能充分尊重太子的意思,也就是说李四是不是还把太子当成太子。

  一直以来,李四就掌控所有大权,太子根本就是个摆设。若是李四依然把自己当成大明臣子,就应该充分考虑太子的意思,这里头牵涉的东西可就复杂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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