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我从近一百人中清出四十多个关了一个月以上未处理的人犯,只将其中十
多名因政治嫌疑被捕的留下来继续进行侦讯,而对小偷扒手一类未处理的,连同那
个头目、小头目,于第二天一律解送警察局司法科去处理。当时这些政治犯,大多
是学生与工人。有的学生在学校中表现积极,说过几句不满国民政府的话,或爱看
《新华日报》,说过共产党的好话。有些工人在工厂中吵着物价飞涨工资太低,无
法维持一家生活,希望老板增加工资,有的发牢骚骂过反动政府。总之,都是被指
为嫌疑重大,但又证据不足。
我对这些人不敢擅自作主轻易处理他们,便去问渝特区。他们也想不出办法,
最后是报请军统局派了一个法官来提讯,将其中情节较重的四个学生两个工人带走,
其余的仍留下来侦察。我当时不以专门抓小偷扒手为满足,总想能抓到一些共产党
员。因此,我对直属队的工作抓得很紧,经常找他们谈话,当面指示他们如何去进
行活动。有次得到一个情报,说江北寸滩附近有个小铁工厂里发现有共产党的小组,
我连夜带人去搜捕,抓到三个嫌疑很重的工人,从他们家里抄出了几张油印的文件,
军统局对此曾予以嘉奖。以后历任大队长对这个队的工作都很重视,工作也逐渐展
开,成为军统在重庆的一个情报小单位。
侦缉大队历任大队长除我担任了四个多月外,以后由许忠五、李连福、谈荣章
等人担任过。侦缉队的工作,也由过去一向专管偷窃而慢慢变成了搞军统的特务活
动,并和稽查处抢着干监视中共在重庆的领导人,做党政情报,从事于对文化界方
面的种种活动。
这个侦缉大队的黑幕重重,这里我只简单地谈一下。他们随时滥肆捕人关人。
逮捕政治犯时,把政治犯诬指为小偷抓走;甚至故意带着小偷去指认,说成是同道
或曾经收藏过赃物。这样便可以将毫无证据的政治犯很方便地带走,而对那些惯贼,
却不去惊动他们。一般人家丢失了东西,无论你怎样向侦缉队请求也不会破案;即
令破案,也不可能物归原主。但是有权势的人家被偷,侦缉队便会很快将东西找回
来;万一是从下江去的没有在重庆人帮的人偷窃的,侦缉队也会责成其他的盗贼按
价赔偿出来。一个小偷只要失风落人过他们手中,便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我曾亲自处理过这样一件案子。一个失学青年叫王X元,从上海逃到重庆后,因
投亲不遇,又找不到救济的地方,便铤而走险,在银行区一家商店偷取了一点货物,
当场被逮捕交到侦缉队。经一个队员调查,认为是初犯,从轻处理,释放出去。这
个青年后来找到了一个小学教员的职务,一天在轮船码头过渡时,正遇上那个抓过
他的队员。这个队员邀他到附近一家茶馆,问他最近的"买卖"怎样?这个青年不
懂得队员的用意,便说自己不是经商而是在一个小学当教员。这个队员认为他不识
抬举,便给他一个耳光,叫他清醒点,并把他衣服给脱下来。这个青年当然不服气,
两人吵了起来,队员要把他带走,他也不害怕,两人一直吵到大队部。我派人去他
学校调查明白,才由学校具保领去。这时我才清楚,原来一般窃贼,只要被捕过一
次,队员认识了他,以后遇到他便向他要钱要东西,如果不答应,随时可以再逮捕
他。因为每个队员的口袋里都装满了失窃的案件,只要随便指一件与他,便得吃一
场官司。有时他不承认,队员可以教唆另一个窃贼咬定他是同谋,最后也会是非不
分,有口难辩。
当时真有本领的大惯贼,队员是不舍得轻易去逮捕他们的,因为留下来可以多
分肥,案子越大越多,分得也越多。不是非破不可的案,总是乱抓一些替死鬼来充
数。一些初出茅庐被逼铤而走险的,往往最易落网。我在侦缉大队四个多月,看到
被捕的窃盗,十之八九是生手,而老手一进门队员就认识,并且马上能指出这是
"吃洋火钱"的(掏人腰包如摸火柴一样)、"拣露水钱"的(清晨挨门而人的小
偷)、"吃灯花的"(夜晚点灯后去偷的),分门别类,屡试不爽。
侦缉队对赃物的处理,更是黑幕很多。一般老百姓丢失金钱与物品,报案后,
侦缉大队部便按地区分到所辖地段的队去侦察破案,总是十有八九如石沉大海。一
二幸能破获的,现金是照例七折八扣,多半都追不回,还得照例"自动"(其实是
被迫)拿出十分之几作为奖金,才能把失物领去。如果不识相,一毛不拔,便会祸
不单行,队员们节外生枝,随时找上门去。有些豪门权贵的家奴,明明主人没有失
窃,而是他们故意把东西藏起来,拿着主人的名片到队部报案,限期破获。我最初
遇到这样的事,不知如何处置。有一天,国民党考试院院长戴传贤的副官拿着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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