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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宦_于云瀚【完结】(51)

  清代对宦官管束极严,但娶妻成家之事仍很多见。清末著名权阉小德张曾在妓馆中结识了一个叫方金翠的妓女,两人情投意合,娼主也极力奉迎。方金翠对小德张伺候十分周到,小德张吐痰时总要方金翠以口承接,然后再由方吐入痰盂,所以一时传闻很多,称“过笼痰筒”。小德张对其相当满意,便想买方金翠从良。娼主见此良机,拼命抬高价格,小德张也准备同意。殊料方金翠却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她还是处女。小德张一气之下,在另一家买了一个名为张小仙的处女为妻。①

  宦官娶妻当然是有其婚但不能行其实,所谓“竖宦之人,亦复虚有形势,威逼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但历史上也有一些可耻可卑的宦官,利用妻子谋取官位。五代时蜀主王衍曾与宦官王承休的妻子私通。王承休得知后,非但不加阻止,反而怂恿其妻继续与皇上私通以求宠幸,结果当上了天雄军节度使。清末发了大财的宦官娶的妻妾都很漂亮,一些人还倚仗年轻漂亮的老婆为其联络权贵、拉拢同行。御膳房首领太监古玉秀,没有哪点出众的地方,就凭着他年轻漂亮的老婆替他奔走,结果爬上了御膳房大总管的地位。当然更多的是女性家中父兄因贪图富贵而将其嫁与宦官,如吕玄晤将女儿嫁与高力士、元擢将女儿嫁与李辅国都属这种情形。

  自秦、汉之后,大致上历朝都允许进入中年以后的宦官收养假子。收养假子对于宦官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心理安慰。有养子奔跑膝前,他们便不会太过悲伤与孤寂,也不会老觉得自己不能生育会断子断孙。从史料所反映的情况看,宦官的养子不一定都是阉儿,也有不少是生理正常的儿童。东汉大宦官曹腾收养了一个姓皇甫的男孩,取名曹嵩。曹嵩后来娶妻生子,生下了大名鼎鼎的曹操。唐代曾规定宦官只许收养十岁以下的阉童一人为假子;宋代也规定年满三十的宦官可以收养一个小宦官为假子,并需登记在案,但这些规定不过形同虚文。唐代权阉仇世良养子五人,彭献忠有养子六人,杨复恭养子更在六百以上,而且他们的养子也不尽是阉人,出将入相者大有人在。宋代也有许多宦官收养宫外正常男孩,宋真宗时有宦官外出掠劫民家小儿,以致出现其母抱儿投海的惨剧。清代的大宦官一般收养本姓本族的子侄为养子,在宫外居住。

  凭实而论,虽说宦官中年朝廷允许其领养继子,但并不是每一个宦官都有能力领养的,他得有相当职位和经济能力作为吸引,像宋真宗时因宦官掠劫民儿致使母子投海的情形是极为罕见的。换言之,一个宦官要成为养父或义父并非易事,因为在人们的意识中,做宦官本就不是什么光彩之事,而做其养子更是有辱祖先,若没有官爵或钱财相吸引,是不会有人甘愿为之的。从另一角度看,大宦官们都很看重养子,养子可以继承其财产、继承其爵位,更重要的是养子应该为其尽孝,在其死后应披麻戴孝、服丧守灵并年节祭祀。宦官们认为,如此一来在其死后方不至成为没有依托的孤魂野鬼。

  崇信佛道与宦官末路(1)

  宦官们刑余之后,心理和生理上严重失衡,因而在心理和感情上需要寻找寄托,所以他们大多数人信佛,相信因果报应,认为自己阉割为宦官不过是削发出家。这样他们心理上方可平衡。唐肃宗时期以丑陋凶狠著称的权阉李辅国经常身挂念珠,不食荤血。明代正派刚直的宦官兴安临终前要求将自己的骸骨磨成粉,埋入佛寺。权阉王振也笃信佛教,明英宗朱祁镇曾在智化寺为王振建“旌忠祠”,并供奉王振的刻像。

  清代顺治心腹宦官吴良辅喜好佛事,进而影响了年轻的皇帝,并引见佛学大师和皇帝来往。吴良辅在病重时,还举行了别具一格的剃度仪式。当然宦官们信佛并不是悟性顿开,他们大多没受过正规的教育,在心智上尤其是知识积累上都相对肤浅,天资也并无过人之处,他们信佛只是苦闷生涯中寻找一种心灵的寄托,求得一丝可怜的宽慰。有的宦官还荒唐地将自己与和尚并列,他们也许真的不清楚这两者是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的,然而不如此他们如何能正视自己阉人的身份和中性人的人格?由此也可以看出,宦官们的内心世界是多么的悲凉与脆弱。

  宦官晚年信奉道教的也很多。同治十年,慈禧太后身边的二总管刘多生拜北京白云观方丈张宗濬为师,并取法名刘诚印,道号素云道人。他后来曾继任白云观第二十代方丈,并由龙门派创出了龙门分支霍山派,成为一代宗师。由此,宦官信奉道教也有了宗派。刘多生为了扩大道教的声势,曾先后捐募白银两万一千多两,在白云观传戒三次,受戒者达到一千一百多人,宫里有许多宦官都受了戒。刘多生还自捐白银三千六百多两,购昌平县良田十五顷,作为白云观的香火之资。据统计,在北京城郊共有明、清时代的宦官寺庙二十六处,刘多生一派即建有二十处,其中以地安门鼓楼后娘娘庙胡同的鸿恩观、北海东夹道的素云观和蓝靛厂立马关帝庙规模最大,香火也最盛。

  宦官寄望通过信奉佛道来求得心灵安慰,这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更为现实的原因在于,古代的宦官大多是穷苦人家出身,是为生活所迫而走上这条断子绝孙之路的。他们在年轻力壮时执役于宫廷,温饱当然不成问题,然而一到年老力衰,失掉服役能力之后,都要被驱逐出宫的。这些人除了服侍人之外,并不具备自我谋生的能力,而且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也没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因为宦官在社会上是低贱的,家族中出了一个不男不女的“老公”,是整个家族的耻辱,死后也不许入祖坟。有的宦官则是从小被人拐卖出来的,连自己家在何处也无从知晓。基于此,宦官们大多在年轻时便积蓄钱财,购房置地,或捐钱予寺观,以备晚年有个栖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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