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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家族全传_李西岳/苏学文【完结】(207)

  想了一会,蒋介石镇静地说:“不能咬文嚼字,鸡蛋里挑骨头。我讲话的核心是,我们一定维护党内团结,消除派系,大家精诚合作,共同为党国效力,使我们尽快形成合力,早日收复大陆。”

  监委中又有人站出来说:“维护党内团结的前提是总裁要一视同仁,把一碗水端平。”

  蒋介石被激火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结党营私,拉帮结伙了?娘希匹!在我离开大陆的时候,就讲过,共产党没有打败我,打败我的是你们这班人!事到如今,你们还在顽固不化,我行我素,强词夺理。难道你们愿意看到国民党彻底垮台吗?难道你们想让共产党马上打到台湾吗?”

  监委们见蒋介石又开始骂人了,没有人再站起来说话,但对他的发脾气,却表现出不以为然。

  蒋介石干咳了两声,缓和了一下口气说:“我再强调一句,我党内部一定强调团结一致,共同对敌,这些年,我们的经验教训还少吗?”

  蒋介石说完宣布散会。

  这次会后,“监察院”并没被蒋介石的大发雷霆给镇住,依然我行我素,并发表长文,对俞鸿钧的申辩书进行反驳。

  这次弹劾案,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但也可算是CC派另一个小的胜利。

  弹劾案风波很长时间没有消停。

  CC派的人在国民党的夹缝里艰难生存,他们不肯坐以待毙,需要垂死挣扎,他们不许其他派系忽视自己的存在,宁可小题大作,无事生非,也要显示出自己的实力。

  其实,在台湾官场上,“兼职领薪”算不上什么大过,更不至于为此弹劾“行政院长”。

  如果与当年的孔祥熙、宋子文相比,俞鸿钧能算什么?

  俞鸿钧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文学院,曾当过新闻记者,后得吴铁城赏识,从上海市政府秘书逐级升至市长,进而受到蒋介石器重。

  俞先后任“中央信托局长”、“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因帮蒋经国盗运黄金,更成为蒋门大红人。

  到了台湾以后,蒋介石解除了陈果夫的“中央财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让俞鸿钧继任,1953年,吴国桢辞“台湾省主席”职,接任者又是俞鸿钧。一年后,俞又升任“行政院长”,由于他对蒋介石唯命是从,台湾报界送给他一个绰号:“OK俞”。

  据说俞鸿钧本人曾打算到“监察院”备询,但国民党中常会和“行政院”院会都通过决议,阻止他去。

  如果俞鸿钧真的去了,CC派“监委”们已捞足面子,也就不会再弹劾他了。

  而俞鸿钧坚持不去,“监委”们自然认为他是仗着背后有蒋介石撑腰,而无视“监察院”,更确切一点说,就是无视CC“监委”们的存在。

  为了维护“监察院”的地位与权力,只有走向弹劾的一条路。

  因此,台湾有些民办报刊认为,俞鸿钧是作了“‘监察院有关方面斗法的牺牲品”,说他是“代人受过的替罪羊”。

  俞鸿钧弹劾案,是继李宗仁、吴国桢之后的第三大弹劾案。但李宗仁和吴国桢是已脱离台湾后才被弹劾的,不过是国民党自找台阶下而已,而俞鸿钧却是在任“行政院”长位置上受到弹劾,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

  外国观察家认为“实际是对国民党一种反叛”,而且“反叛的党员不是这个党内比较年轻的那一派,而是国民党内以前从没有发生任何真正的纪律问题的老党员。”

  这些老党员,当然指的是CC派。

  1958年1月16日,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根据监察院的弹劾案,宣布对“内政部”长王德博和“警政司”长李骞违法支持国民党的省工会理事长简文发枪夺民办《工人报》发行权一案进行了判决。CC系派“监委”对促成弹劾也起了很大作用。

  “监察院”方面的“弹劾热”尚未冷却,“立法院”方面又爆发风潮。

  3月份,“行政院”向“立法院”提交《出版法修正草案》,并要求“立法院”以秘密通过的方式完成“立法”手续。

  这一“修正案”规定凡新办刊物必须向台湾当局注册登记,非经批准不得发行,从而在原来的“报禁”之外又加了“刊禁”。

  至于办刊物,原《出版法》细则规定,非经法院宣判不得查封,而“修正案”则规定,“政府”有权根据出版物登载的内容对其进行“警告”,经三次“警告”后该刊停刊一段时间。

  如刊物已停刊三次,将取消其注册,这就是台湾当局可任意找每一家刊物的岔子,并不经法庭两封闭报纸。显然,这样的“修正”,是把原来已徒有虚名的言论自由越修越少。

  这一“修正案”系由蒋经国所控制的特工系统制订,以“行政院”名义提交“立法院”。

  身为“行政院长”的俞鸿钧,事先并不能看到这一草案,更不可能提任何建议,只有扮演一个“邮差”角色。

  本来蒋氏父子是想尽量保守秘密,但内部却失控,此一“修正案”终被台湾新闻界侦悉,立刻引起了一场庞大的抗议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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