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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苍穹_月星【完结】(25)

  的古代的愚弄人的罢了!

  修 5

  (更新时间:2004-11-30 0:27:00 本章字数:4497)

  在

  后来,未能對廣大群眾做形而上的闡釋時,一種方便法門的教化,更是一種講述者自身也沒有透澈的了悟「輪迴」真義,以訛傳訛的結果。「輪迴」的法則不是佛定的,不是神定的,不是閻羅王定的,更不是人定的,只是一種自然運行的現象,廣大流行、普遍包羅,甚至不是外在的法則,而是所有眾生與生俱來﹔內在的一種生命特質,就如同掠食與傳宗接代的本能,是所有物種(眾生)的天賦使命或能力、任何眾生只要一旦為眾生,或者說任何生命的本質一旦投射在六道的生命型態時就註定了「輪迴」的命運,除非他能在有限的物質生命中了悟到生命的本質及輪迴的真義而成為覺者(佛),超脫了生死輪迴。否則就將不停地在各種生命的輪迴中來來去去,不停的出生、不停的死亡,再不停地出生,而且將遍歷各種生命的型態,如神仙、如人、如精靈、如畜牲、如餓鬼,甚至植物、礦物(礦物如各種石頭也是生命型態之一)。「輪迴」是自然的,非擬人化的,但若要以人的主觀觀點來看﹔輪迴卻是慈悲而善體人意的,它完全同意每個人的自由意願,讓他在下一世達成心願,適得其所的投生在符合他意願的生命型態之中。前面說過所謂的「自由意願」絕非一時興起的決定,而是一生意念及行為互為因果所形成的強烈意願(業力)﹔因此一個生前居心險惡、專以損人利己為能事的人,終此一生樂此不疲,不改其志。雖然死前一心希望能在死後進入極樂世界或天堂,不論只是想法或實際要求家人為其廷聘高僧法師大做超渡法事,卻依然不可得。依據永恆不變的輪迴定律,他必然適得其所的去到符合他業力應往之處,或許投生為一隻野生蠻荒世界的狐狸,在弱肉強食的世界中,擅用他的計謀生存下去,或者投生為一隻蟑螂或蠍子,終生躲在暗處捕食。(註﹕所以佛教將六道又稱「六趣」,趣就是去處)輪迴的法則既然是慈悲的,不是為了獎善懲惡,那麼為什麼這樣一個為惡之人不能去到極樂世界或天堂呢?這並不是輪迴不肯,或閻羅王不肯,而是當事人自己不願意;以一隻蟑螂來做比喻,它最感到安全舒適的環境就是陰暗、髒亂、充滿食物碎屑(雖然只是腐臭的食物)的場所,如果硬要將一隻蟑螂安置在光亮潔淨的無塵室中,它一定痛苦萬分甚至導致死亡,再打個比方.,

  一位夢遊患者,赤裸著身體站立在台北火車站的大廳之中,早上九點左右他突然清醒過來,由於別人的注目與驚叫,讓他發覺自己竟然是赤身露體、一絲不掛的,這時必然羞愧的無地自容而急於藏到一處隱蔽之所。同樣的在天堂、極樂世界或甚至高層級的靈界,所有靈體都是透明的,一覽無餘的,沒有惡念的。任何細微的念頭都可藉心電感應來溝通(心念才起,對方巳經完全了解),因此靈與靈之間是完全自然坦誠的,那麼一個生前作惡多端、心懷險惡的靈,要如何快樂的生活其間呢?不正像一位赤身露體之人突然發現自己竟站在台北火車站人潮洶湧的大廳之中﹔同樣的羞愧尷尬,無地自容而急欲逃離嗎?所以不是輪迴定律不讓他去到高層靈界或極樂世界,而是他自己的不能適存其中。再假設有一個人,生前嗜吃,無論天上飛的,水裡游的、地上爬的,也不論山珍海味或臭豆腐、臭鴨蛋,甚至最慘忍的活燙鵝掌、生吃猴腦,他都能吃得津津有味,唯恐不足,那麼雖然是昏昧而死或死前希望能在死後榮登極樂也必不可得,同樣不是輪迴在對他懲處,而相反的是在遂其心願,因為既然他生前什麼都吃,而且葷索不拘、生冷不忌,那麼最好的去處當然是投胎去做一隻豬,因為豬的胃口是最好的,而且任何食物都被視為美食,從不挑剔,甚至在飼料中不慎混入了紙張、塑膠袋、魚刺、碎骨,豬也囫圖吞下,吃得津津有味。事實上這正是他最快樂的歸宿,否則要硬逼他上天堂甚至極樂世界,那才是最殘忍的刑罰,怎麼說呢?六道之中(包括欲界六天)眾生都是有食欲、性欲的,自然也有食物的供應,層級越高,食物越精美可口,但到了色界及無色界已經沒有了食欲或性欲,自然也不需要食物的供應,那麼一個貪吃的饕餮之後去到一個沒有食物供應的天界或極樂世界,只怕比叫他下地獄還痛苦,更別說什麼極樂了。當然,食欲和性欲及其他一切不明確的欲望都是來自肉體習性(或慣性)的殘存,而這些欲望也是眾生之所以會造業因的緣由,能剔除這些欲望才能晉升至色界、無色界,但唯有大徹大悟才能晉入覺者(佛)的涅盤之境。然而六道、三界無不是輪迴之所,眾生因執迷而來去其中,佛教曰﹕「三界火宅」正是希冀眾生能徹悟生命的真義,而逃離三界輪迴之所。

  「若問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這句話雖然在闡釋因果上容易使人明瞭,但輪迴轉世,因果循環絕不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麼簡單,我們實在有必要深入探索。舉個有趣的例子來說﹔地獄的鬼卒陰差從何而來?很簡單,全是生前在陽世居心正直卻嫉惡如仇的人,為什麼這些人會成為陰差鬼卒呢?因為居心正直是為人最低的道德標準,平生不做壞事也只是一個常人而巳,所以死後上不了天堂,進不了天界,但是因為他們的憤世疾俗,嫉惡如仇﹔見到他人的惡行時,每每恨不得自己就是執掌刑罰或生殺大權的官員,對情節輕微者抓來打一頓皮鞭,抓到小偷砍去手掌,抓到強姦犯施以宮刑去勢,抓到殺人犯,處以斬首槍決之刑,如果抓到的是十惡不赦的江洋大盜或身負十幾條人命的殺人魔,則恨不得剝皮抽筋或來個五馬分屍,務求大快人心,求其公道,他們無不是主張治亂世用重典,並且把這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想法堅決的認定是在替天行道。固然,這些人本身的確正直,也從無惡念惡行,他們的嫉惡如仇也確實是出自義憤,但是他們卻少了一份慈悲的心懷,一般人對好人慈悲是很容易的,但難的是對壞人的慈悲,誠如印度聖雄甘地在被暗殺將死﹔人人憤怒要追緝兇手償命時,他充滿慈悲地說﹕「原諒他吧!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正因為眾生的執迷,所以才會造下惡業,惡人歹徒也正因為執迷所以才會為惡,因為一個真正了解生命真義的覺者是不會造此惡業的,所以對執迷的眾生而言,正因為他們執迷的可悲,所以對好人應當慈悲,對壞人更應慈悲,因為好人因執迷而一樣要入輪迴,而壞人則因執迷得較深,所以更要倍受輪迴之苦,所以佛家才會主張同體大悲,眾生其實都是我們自身的投影,所以都要慈悲以待。也因此,如果對壞人不能待之以慈悲而嫉惡如仇者,一樣也是一種執迷,這種人雖然在陽世為官必是正直不阿的清官,在民間會是被四鄰讚譽的正直好人,但因為這種嫉惡如仇的強烈意願,死後在輪迴慈悲的安排下,最好的去處自然是去任鬼卒陰差了,上焉著為閻羅城隍,下焉者為皂隸刑役,不論是上刀山、下油鍋、挖心割腎,全都要靠這些人來動手執刑,而他們必然也會因為在陽世礙於國法輿論不能動私刑逞一時之快,分發到地獄去專門修理壞人不正合其意而做得不亦樂乎嗎?所以假若有包公,其生平事跡果如筆記小說所言,那麼死後任職閻王,不正是適得其所嗎?除非他真有悲天憫人的慈悲之心,生前在對犯人行刑時真心悲憫,否則五殿閻君也是不究竟的輪迴過境之處,而一般的陰差鬼卒也一樣。地藏王菩薩發下宏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地獄何時能空呢?除非眾生皆醒,不再執迷,否則地獄誓無空理。其實,「輪迴」的真義是為了生命(靈魂)的「進化」(或淨化),輪迴像一條永不停息的大河,載著浮浮沉沉的眾生,流向圓滿至善的大海,在輪迴之河行進的過程中,如同淘金一樣的在沉澱淘洗生命中負面的雜質,這種淘金的過程一直重覆的在進行,不能覺悟的眾生就會在輪迴的大河中來回不停的被淘洗,直到雜質除盡,只剩下純淨的真金,才能回歸到圓滿至善的大海。所以三界六道的輪迴之所都是不究竟的,全是境由心生,由眾生共業所造的「虛擬實境」,只有執迷不悟的眾生因認假為真而陷身其中,不停來去,求出不得。所以有「頓悟」、「漸悟」之說。所以,有口無心的唸經不會成佛。所以,造橋鋪路不會成佛。所以,做功德不會成佛。所以,放生不會成佛。所以,吃素不會成佛。所以,苦修不會成佛。所以,禁慾不會成佛。所以,信不信宗教不重要,信教未必成佛,不信教也未必不能成佛,重要的是﹔是否能了悟生命的真義?是否能在此生之中不再為來世「虛擬實境」?否則必然會在輪迴永恆不變的定律下,一次又一次將自己投入自己虛擬的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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