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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星际争霸_暴兵对A【完结】(711)

  一定要将这气焰嚣张,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打翻在地,把他的头按在滚烫的混凝土路面,尝尝烤肉的味道,然后问问他今天带没带耳朵出门,听没听懂自己说的话。

  如果他回答“听懂了”,那先从头到尾说一遍,再从尾到头背一遍,最后用歌声唱一遍,然后跪下来说:“我错了”。

  如果他回答“没听懂”,那就在他受伤的右臂上做做文章,疼痛是最能让人清醒的一种感觉,这能让他认清眼下的形势,变得老实一点。

  军队里折磨人的手段向来不少,作为特殊事件调查处负责人,皮尔逊比所有人都清楚该怎么对待那些自以为是的硬骨头。

  他一直在考虑把那小子从车上拉下来之后的事情,并不认为自己会失手,因为他是一名军人,而对方只是一名游客,他五肢俱全,对方却右臂带伤。

  于是,他栽了,栽的很惨,毫无尊严与气度可言,就像一条狼狈的沙皮狗。

  唐方拨开他的手,唐林非常默契的伸出右脚往后一带,皮尔逊跌了个马趴,然后唐方踩着他的头,将他的脸碾在滚烫的混凝土路面,非常平稳地走下来,然后又伸出手,像一名风度翩翩的绅士那样,将马车里裙带飘扬的小公主接下来。

  芙蕾雅的脚同样踩过他的头,他的背,落在旁边马路上。

  值得庆幸的是,她没有穿高跟鞋,这避免了流血事件发生。

  皮尔逊是一名少校,他本该行使杜马尔赐予的调查权,但遗憾的是,他没有维持好高高在上的样子,而是俯首甘为上马墩,用身体托起两人的脚步。

  虽然中间过程与心理预期有很大出入,不过殊途同归,唐方总算是从车上下来了。

  皮尔逊其实很想起来,他不想把脸贴在滚烫的混凝土路上,更不想从威风堂堂的少校军官变成上马墩,可惜他不能,因为腰上好像坐着一个人,一个很重的人,仿佛一座山。

  那里明明什么都没有……

  4名士兵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们想不通少校阁下这种久经阵仗的人为什么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还跌的那么惨,先是狗吃屎,然后被人当成上马墩,踩着脑袋走下车。

  这是耻辱,天大的耻辱!

  尽管他们没有看清楚到底是谁在使绊子,不过终归与车上那小子脱不开干系,于是乎,他们对望一眼,准备举枪威胁。

  第469章 马洛史密斯

  便在这时,唐林一步踏出,双手疾如风,快似电,以目力难及之速卡住最近一名士兵的脖子,另一只手扶住第二名士兵的头往中间用力一扳,两颗头撞在一处,眼睛翻白,顿时晕厥过去。

  后面那名士兵手中的枪已然举起,然而,还没等他的手指抠向扳机,一股看不见的力道涌来,挂在脖子上的枪就像受到磁石吸引那样,拉着他的身体向前倾斜,进而被一只铁钳般的手捏住喉咙,别说动,连声音都发不出。

  最后一名士兵要幸运些,因为他的对手是白岳,两人就像拔河比赛一样争着步枪的所有权,直到士兵落败,被白岳一拳打翻在地,呸出两颗碎牙。

  皮尔逊终于从地上爬起,只是再没了往日威风,他望望失去反抗能力的士兵,再看看好像得到心爱玩具一样把安全栓当拉环玩的白岳,表情木然,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不管在什么国家,军队绝对比警方更具威慑力,平民可以不敬警察,却无法不畏军人,尤其是像他这样身怀尚方宝剑,可以权宜行事的带兵将领。

  军队从来护短,杀个把人算什么,政坛上那些文官从来都是一些怕死的家伙,更何况这里是菲尼克斯帝国,军队代表着圣皇陛下的威严。

  皮尔逊并不蠢,相反很聪明,他懂得利用弱者对强者的畏惧心理,尤其是一些有钱的商人,他们比平民更怕死。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对方会踩着他的头从车上下来,还敢反抗军队,抢夺士兵配枪,这样的罪行当场击毙都不为过。

  他大喊道:“来人,来人。”

  皮尔逊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性命,他只是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即便那个屁股上包着纱布的家伙抢到枪又能怎样?周围那么多军方士兵,除非他们找死,才会暴力反抗军方执法。

  他的想法合情合理,没有什么可以诟病的地方,只是偏生世事无常,唐方一伙人中还真有一位立志要活出人生意义,不惜为此找死的家伙。

  白岳是一名装卸工,没什么文化,也没接受过军事训练,唯一一次接触枪械的经历还是“阿丹诺”仓储基地的警备士兵用枪托把他击昏。

  莫里斯奴的身体素质极佳,并不像普通人那样易于昏厥,直到他从一数到五,直到鲜血模糊了眼,方才眼前一黑,失去意识。

  第一次拿到真家伙,他觉得很好玩,寻思总要开一两枪才好,于是看向唐林,憨憨说道:“可以开枪吗?”

  唐林说道:“如果你不怕死的话。”

  白岳没说话,继续憨笑,像一头摘到蜂蜜的黑熊,然后他掉转枪口,朝着皮尔逊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枪声在喧嚣中响起,尖锐刺耳,比下午茶更提神。

  没过多久,随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6名特勤队员从不远处冲过来,将几人团团包围。

  2名士兵倒在地上生死不知,1名士兵被唐林捏住喉咙,动弹不得,另1名士兵倒在地上,表情错愕,已然看傻。

  医疗车前面,陆军少校皮尔逊呲牙咧嘴,眉毛抖成一团,他的右手捂在屁股上,有血液从指缝溢出,落在路面上转眼蒸干。

  白岳缓缓睁开眼,视线落在皮尔逊鲜血横流的臀部,搔搔头,喃喃自语道:“咦,打偏了,怎么会打偏呢,我明明瞄准他胸膛的。”

  他第一次用枪,还是单手托枪,自然不可能有什么准头可言,没有伤到自身已是万幸。

  不过没人在意这个,皮尔逊吓得两条腿直哆嗦,从没想过这个蠢货真敢开枪,而且……听那意思对于“没能一枪崩死他”感觉很遗憾。

  “他的脑回路有问题吧……”

  少校阁下的思绪停滞,因为他很认真的看了白岳一眼,然后非常意外地发现耳根后面那个凤凰徽标,然后他想通了,这家伙原来是一名莫里斯奴,他竟然是一名莫里斯奴!

  高贵的少校军官被一名莫里斯奴一枪轰烂屁股,这种事如果传出去,岂不成为一辈子的笑柄,所以,比起疼痛,他的愤怒要来的更清晰,更深刻。

  他狂吼道:“给我杀了他,杀了他!”

  6名特勤队士兵平举步枪,牢牢锁定唐方几人,为首者是一名挂着上尉军衔的军官,神色彷徨,有些不知所措。

  皮尔逊军衔高他2级,却并非直属上司,而唐方几人又是星盟方面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要把他们杀掉,万一上面追究起来,这个责任谁担?

  “呼……”

  就在现场局势焦灼,6名特勤队士兵犹豫无措的时候,蔚蓝的天空中一艘穿梭机由远及近,飞临库区,降落在距离现场不远的混凝土路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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