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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皇戚_泉释一切【完结】(34)

  话音未落,便听伏安来禀报,其安排的马夫已经回来,伏完立即招他见面。

  “灰袍人去了屯骑校尉府上,你可确定?”伏完惊问。

  “奴婢确定。”马夫脸上汗珠流淌,显然平日驾马赶车,疏散惯了,今日跟踪灰袍男子走了不少路,十分劳累。

  “此事休与外人说起。”

  “诺。”

  “汝退去吧,出外寻伏安领赏钱。”

  “谢主君,奴婢告退。”

  马夫刚走,伏完与伏泉叔侄二人还未言语,刘华便拍案怒道:“曹节该死,先番与王甫同流谋害王叔,这次纵容其弟索要婢女不成,现又绑架檀奴,亏得父皇在世对其如此器重恩宠,竟如此待吾,真该诛尔全族方可解恨。”的确,被以前的家仆欺负成这样,对刘华这个前任大汉皇帝的长公主来说犹如欺辱,能不愤恨吗?

  “公主息怒,曹氏兄弟固然可恶,但当务之急乃是解救外舅,待事毕后,再与王甫、曹节清算旧怨。”

  “夫君此言有理,檀奴,这几日少出门为宜,若要出门,汝需多带护卫。”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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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婢:古代侍男,就是男家仆,多自称奴婢,明代以前宦官亦自称奴婢而不是奴才,奴才在清代之前是骂人的话

  至于伏完喊刘华公主,而非细君,这是因为汉代女子地位高,皇室最甚,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董仲舒提出的“君为臣纲”变成儒家所有道德礼教的最高准则。性别、年龄、辈分,所有世俗间通行的规则在皇室面前全部不适用,这也是纵观两汉,除少数例子外,公主嫁给谁,基本她就是家主。臣子对天子之女不敢称“娶”,只能说“尚”。何为“尚”?《诗经·小雅》曰:“尚求其雌。”意为摊开,指展开翅膀羽毛,展示华丽颜色,是鸟类求偶的典型动作。翻译的话就是侍奉,或者理解为嫁也不是不可以,但毕竟差了些意思。

  第二十八章 袁绍之约

  曹破石要对自己不利,自己为了安全数日里甚少出门,只是偏偏有人要约见自己。

  袁绍!!!袁本初!!!

  望着手上袁绍的名刺,伏泉疑惑不已,自己与其素不相识,其为何要见自己?而且偏偏在这个时候,他不知其叔父袁隗在刘悝一事上,做了袁赦的帮凶吗?

  见或不见?

  最终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他还是决定要见一下这位未来的北方霸主,汉末枭雄,其下人告知的地点也巧,伏泉去过,百味坊,就是他初次随刘华一起与郑飒密谋见面的食肆。

  马车停在百味坊前,身旁十数仆从护卫立即四散而开,刚下马车,此时自有眼尖的小厮前来热情招待。

  “郎君几位?”

  “应约尔,不知对方可来乎?”

  “敢问所邀郎君之人何名?”

  “袁绍袁本初。”

  话音刚落,只见离得近的几桌客人纷纷向他望来,此时百味坊生意清淡,客人不算很多,是以声音听得还算清晰。他们多为穿着儒袍的士人,其中还有太学生衣着。同时更有数人嘴里小声惊呼“天下楷模袁本初”,望向自己眼神里多了几分热烈,有人更是嘀咕自己的身份来历。

  “这边请。”

  忍受那些人异样的目光,伏泉苦笑着跟着小厮入了内院,暗道虚名果然累人,自己只不过见一下袁绍而已,便被这般注意。

  虽然穿越之前,早就知道袁绍这个名字,但来到汉末后他真没想到袁绍的名气简直大到没边了。自己前身在雒阳多年,深知士人游侠之间,倘若不知袁本初之名,那就可以自己用头撞墙了,可以这么说,其名声早已遍及大汉十三州,甚至连边郡垂髫小儿都听说过他,若要形容真可谓说“生平不识袁本初,便做英雄也枉然”。

  袁绍有此名气也是正常,汉代重孝,光武中兴以来,更是推崇孝道气节,多有不法之徒因为孝义感人而被免罪,可以说孝道和信义是在汉朝生存的重中之重。若是旁人知道你有孝心,那第一印象就会认为你是好人,人品有保证,然而,如果你不孝,即使你对朋友再好,在他人眼里人品也很低劣。

  想想看袁绍母亲去世后,他先为母守孝三年,之后又补服父丧三年。所谓服丧,便是守在坟前,期间要注意不许欢笑,不许穿美服,不许歌唱,不许听音乐,不许跳舞,不许洗澡,不许上班,不许投资,不许享美食,不许饮酒,还有许多其它的忌讳,最重要的是还要禁欲。如果违反了这些忌讳,那就是不孝,就是伪君子,服丧也就白服了。可这些袁绍都忍了下来,而且忍了六年,大孝子之名传遍天下,四海谁人不识?其自去年入京以来,门前求见一面者络绎不绝,世人纷纷以与其相识为荣。

  到了后院小楼里,守门婢女推开门后,从里面便传来一阵丝竹弦乐声,兼之男女调笑嬉戏声,不绝于耳,伏泉暗道这袁本初会客之时如此放荡,未免与其名声太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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