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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走未来路_万木春【完结】(557)

  f2c并非新概念。

  早在2008年,f2c就继等概念闯入电子商务业内视线。但是,f2c当前并没有等概念有吸引力。原因很简单,用户的消费欲望常常有时间限制,想想饥渴营销的讨厌,就能明白在线订购到厂家发货的蜗牛时间带来的负面效应。再者,受制于生产线调整成本,厂商也难为少数客户提供个性化需求,间接导致貌似自由的商业模式执行起来时却骤然变得僵硬。

  b2b有阿里巴巴等,b2c有京东等,c2c有淘宝等,o2o有好评网、大众点评等,f2c有谁呢?f2c概念酝酿这么多年,始终未能培养出一家典型,哪怕到了2018年,也没有谁凭借f2c模式大获全胜。以结果来倒推问题,说明基础建设尚不完善,f2c距离走到现实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然而,其它商家遇挫f2c,并不代表魏东生也对f2c束手无力。三十年记忆告诉魏东生,f2c商业模式的生命力足以活到二级文明阴影帝国。阴影帝国机械大军的运转乃至阴影帝国溃兵的日常,都依赖阴影帝国后盾的f2c模式后勤供给。

  与此同时,魏东生也需要f2c。

  三十年记忆里,华国互联网产业有三巨头,魏东生为何碾压baidu、控股te,偏偏放过了alibaba呢?原因很简单,早期的阿里巴巴不赚钱。

  与暴利的网络游戏相比,阿里巴巴属于高投入之后的高产出业务,非但无法在魏东生最缺钱的早期提供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还会无底洞般吞噬有限的网络游戏利润。再者,无论b2b业务,还是c2c业务,都是开局就铺向全国,商家必须让利再让利,才能稳定大局。有这些资本,有这些时间,有这些精力,魏东生利用智能手机大势弯道超车岂不更好?

  但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魏东生需要电子商务。

  不是为了春秋集团,也不是为了盘阳市,而是为了刚刚建国的乌有共和国联盟。

  以智宇集团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是典型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门槛高到许多国家都无法玩转。在工业基础为零的乌有共和国联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纯属脑袋灌水的想法——乌有共和国联盟总共才多少人啊?乌有共和国联盟再有远大的理想也得认清现实,老老实实补课,一步一步启动工业化。

  如果有了f2c,魏东生就能间接把一部分低技术含量的市场辗转送给乌有共和国联盟,市场导向式启动乌有共和国联盟的工业化建设。

  第345章 无人超市

  春秋集团作为一家商业公司,必须牢牢记住核心业务在哪里,市场开拓尽量围绕核心业务进行。而乌有共和国联盟作为一个国家,残酷现实要求它必须全面发展,最少也要有一定程度的自力更生能力,既要管好衣装服饰,也要解决粮食生产问题;既要管好房地产建设,也要解决出行工具难题。

  乌有共和国联盟需要华国市场。

  如果魏东生需要电子商务,为何不碾压阿里巴巴或者像控股腾讯集团那样收购阿里巴巴呢?

  因为没有必要,魏东生需要电子商务不等于必须垄断华国电子商务。

  再者,上面还有华国政府或者说内阁长老们共同利益形成的国家意志。偷盗是罪,造反更是罪,且后者比前者更让统治阶层警戒。国家意志不允许自下而上孕育尾大不掉的小集团势力,连国企都要刻意拆分成移动、联通、电信,怎会允许魏东生专权独断华国互联网产业?

  华国特色制度下,几乎每名内阁阁老或长老都有自己的钱袋子,有人扦插金融系统,有人画圈电力系统,有人主营石油能源,等等。为了避免某人或者说某派系过于强势,内阁长老往往有意识地拆分业务,这是内阁长老们的共识,也是内阁权力分配的潜规则。除非和谐的官僚运营系统出现问题,否则这套潜规则还将继续维持下去:某人可以主导某产业,却不能彻底百分之百垄断某产业。

  哪怕魏东生侥幸登鼎大宝,也得暂时屈服这样的潜规则,何况是现在?

  再者,魏东生与龚其兴、靳宗宪两位阁老的关系止于有限合作,魏东生不愿意屈服他们,他们更不会屈服魏东生。事实上,龚其兴和靳宗宪都有自己的钱袋,莫说暗中经营多年的龚其兴,便是向来以清廉耿直形象示人的靳宗宪,麾下也有圈内人众所周知的万亿资本某某系。春秋系最多泛属于他们的助力,绝难得到亲儿子待遇的倾力支持。

  在这套潜规则机制下,互联网产业半壁江山已经是内阁长老们可以容忍的极限。

  魏东生如果不识趣地继续野蛮扩张,反垄断法规肯定旋踵而来。

  甚至无须动用反垄断法规,各部门默契地“特事特办”,国家意志就能轻松粉碎魏东生的商业帝国迷梦。

  魏东生清醒明白国家意志的存在。

  为了避免引来内阁集体意志的忌讳,为了避免某势力启动反垄断调查,魏东生常常主动拆分那些已经做大做强的企业。以智宇集团为例,智慧手机业务刚刚有兴盛迹象,魏东生就快速分离出智星集团,削弱智宇集团带来的冲击性。而后,魏东生觉得智宇集团仍然庞大,果断再次拆分业务,令智宇电子专项负责智慧手机为代表的电子工业,令智宇电信负责以3g标准、4g标准为代表的通讯设备,智宇集团仅仅保留以智慧操作系统系统为代表的软件业务。

  拆分之后的智星集团、智宇集团、智宇电子、智宇电信,固然存在同在一所办公室工作的现象,他们的人事关系和股份资金却已经没有半点瓜葛。既然目的是为了避免垄断嫌疑,魏东生索性拆分的彻彻底底,从结构上、从形式上把一家大集团拆分数家小集团。除了藏在幕后的那个不需要文字协定也能稳定运行的中枢,智宇电子负责人无权干涉智宇电信的运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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