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野茫茫,全是沙石,云鹰目光所及,没有一根杂草。
不行。
真的不行了。
云鹰就快要绝望的时候,他忽然眼睛一睁,两眼直勾勾盯着前面,只见在前方沙地高高隆起,这是被血腥女王活活烧死的荒野变异巨怪。
这个生物浑身都是毒腺,没有一块肉是人类能消化,不过人类无法消化,不代表其他生物不可以。
有一小群奇怪生物围在巨怪旁边,每一只大约都有三四十斤重,毛色与周围环境完全一样,有着锋利爪子和牙齿,能挖掉巨怪的毒腺,从中剔出能食用部分加以享用。
荒漠食肉兔!
这是一种变异过的兔子!
这种生物尽管吃肉,但是多以蛇虫为主,它们天性非常的胆小,不敢攻击比体型更大的生物。荒漠兔的速度非常快,哪怕是腐狼也难追的上,所以想对付这种动物并不是件简单事情。
云鹰就算正常状态也不一定能抓得住,更何况现在连跑都跑不起来了。
找石块掷杀?
这似乎是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不过荒漠兔太机警了,这附近没有什么掩护,云鹰很难靠近到三四十米内而不被发现,这个距离以外姑且不说能不能打中,即使能够击中了,其杀伤力根本没法杀死兔子。
这是唯一的机会啊!
云鹰和女王能不能活,全看这次是否能成功!
云鹰有些焦躁不安起来,现在就只有一根驱魔棍,至于云鹰的转轮手枪,早在遭遇鼠王就打光子弹,这一路逃亡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我还有两件神器!
这件斗篷不就是神器么?
云鹰穿越到未知世界,从遗骸身上捡来两件神器,现在为止都没有尝试过,他不知道两件东西东西是不是能在现在发挥点用途。
不过两件神器都比驱魔棍要高级太多。
云鹰精神能尝试一次就不错了。
那么该选择哪一个呢?
这件斗篷一路没有发挥神器效果,不过仅仅斗篷本身坚韧,几乎堪称刀劈不烂剑刺不透,让云鹰避免好几次差点被射杀的危险,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就试试这件斗篷吧。
云鹰闭眼释放精神。
开始与神器发生共鸣。
这件斗篷确实比驱魔棍高级太多,云鹰发动一两次驱魔棍是不太费劲的,现在足足动用好几倍力气,终于顺利与斗篷神器发生共鸣,一股奇异波动和震动释放出来。
云鹰非常惊讶感觉发现,自身重量仿佛迅速减轻,周围连空气阻力都感觉不到,他有种能一步跨出十米远的感觉,外表朴素的灰黑色斗篷颜色一点点变淡,准确来说不是变淡是消失。
当云鹰把斗篷往身体一裹。
他低头甚至能见屁股后面的沙地。
这件神器效果是减轻重量减小阻力,同时折叠空气出现隐身效果,既能增加行动速度,还能够让身体无影无形。
云鹰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
他妈的早知道这东西这么好用,他还会被追杀的这么惨么?
云鹰没有来得及好好体验一番,立刻感觉到神器散发震动在减弱,恐怕效果再维持几十秒就会消失的,云鹰必须抓紧时间了,兜帽往头上一戴,斗篷往身上一裹,云鹰顿时消失在原地。
他活动速度非常快,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因为隐匿不够熟练关系,一双脚或半张脸偶尔会暴露出来,让人有种非常诡异感觉,他迅速向荒野兔方向而去。
血腥女王闻到淡淡血腥味道,当睁开眼睛的时候,云鹰提着两只肥硕荒野兔出现在眼前,两只兔子脖子都被扎一个孔,血水正在不断地涌出来。
“水是肯定找不到了,兔血也可以缓解口渴,最起码能恢复一部分体力。”
血腥女王皱皱眉似乎不太满意,这种茹毛饮血行为跟野兽有什么区别,她可是高贵的猎魔师啊。不过确实没有其他选择,兔血味道很腥并且咸,却能够快速缓解干渴,还能够恢复一定体力。
云鹰拿匕首开始剥兔皮。
血腥女王喝过兔血,体力已经恢复一些,“荒野兔伤口似乎是驱魔棍造成的,你的速度怎么可能靠近,还用驱魔棍刺杀?”
“哼,你可不要小瞧了我,我的本事多着呢。”云鹰似乎有些得意洋洋,两只血淋淋手往身上擦了擦,从怀里取出一个巴掌大,精美犹如一个葫芦东西递给女王,“对了,你帮我看看,这东西该怎么用。”
“这是……”女王一眼就能看出来,这质感这形状绝非荒野之物,当发现小葫芦底一个熟悉的印记时,两眼圆瞪失声叫道:“你怎么会有神器?”
云鹰坦白说:“捡的。”
“不可能!”血腥女王绝不相信云鹰说法:“这不是低级制式神器,此类神器每一件在神域都是登记在册,无论是任何一座城市任何一个区域,猎魔师神器遗失都是大事,神域会专门派调查组追究彻查,你怎么能随随便便捡到这种东西!”
“真是捡的。”云鹰有些不耐烦,“这些都不重要,你倒是看看到底该怎么用?”
血腥女王难以平复心情,云鹰死不肯说也没兴趣追问,她仔仔细细将神器观察好几遍,找到刻在表面的神族铭文:“这件神器叫做‘不死鸟’,从铭文来看是火属性的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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