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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清宫的禁忌_诗梵【完结】(109)

  自然,一口通商和闭关政策的严格化,不是杨应琚一纸奏文所能决定的,甚至也不是广州利益集团完全能操纵的,它是众多历史合力相互作用的结果。至少乾隆本人和大臣们都具有闭关锁国的倾向,所以很快就接受了杨的意见。闭关政策的形成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像中国这样一个长期远离其它文明中心的大国,要进入世界历史潮流,注定是艰难、曲折而漫长的过程,但是肯定历史的必然性并不等于认定人们对历史进程无能为力。历史毕竟是人创造的,历史过程和自然过程的差别就在于人的能动的参与。历史舞台上演出的威武雄壮的戏剧并没有上帝预先写好了的剧本,其中充满着机会、偶然性和多咱选择的可能,一切有待于人的设计、开拓、创造,不过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不可能超越历史条件所许可的范围。乾隆在二十二年,曾有多口通商的设想,以皇帝的权威,实现宁波开埠是毫无困难的。当然,即使宁波开放,以后的中外贸易还会遭到种种困难和挫折,中国的门户也不会完全主动打开,但比之一口通商的僵化模式将更有利于中外的经济、文化交往,更有利于中国的前进。

  英国商人不甘心限于一口通商,千方百计希望取消禁令,因此而有乾隆二十四年(1869)英商洪仁辉赴天津呈诉,控告粤海关勒索,要求宁波开埠,结果反而引起清廷的强硬反应,粤海关监督李永标虽受惩处,而乾隆认为“番商有意把持,必欲去粤向浙,情理亦属可恶”。[4]不但不准别口通商,而且将洪仁辉圈禁澳门。接着,广东制定《防范外夷规条》,第一次明文规定对来华外商的严格约束,外商在广州只有很小的活动余地。同年,由于丝价上涨,清政府认为这是由于出口太多的缘故,竟禁止输出这一传统的对外贸易商品。这一愚蠢的做法,作茧自缚,反而影响了内地的经济和生计,几年之后,沿海各省纷纷要求弛丝斤出口之禁,恢复了生丝贸易。但在禁运的这段时间内,反而刺激了意大利等地蚕桑丝织业的发展,树立起了丝绸贸易的竞争对手,故以后中国的丝绸出口,一直疲软不振。

  广州一口通商的体制日益不能适应增长中的中外贸易,清政府闭关措施越来越严格。清政府坚持闭关政策出于什么考虑?不少同志以为,这是为了防御外来侵略,是正当的自卫政策。这一说法难以令人信服,因为,从后果来衡量,闭关政策对外国势力的阻挡是暂时的,中国的门户迟早必须开放,不是主动开放,就是被迫打开。这一政策更重要的作用是束缚了中国人民。按清朝的规定:中国人民不得与外国人接触,不得自由出洋不得长期居留外国。十八世纪末,尽管中外贸易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但中国人接触外国的渠道十分狭窄,对世界状况、西方科学文明毫无所知,整个社会如一潭死水,停滞凝止,没有进步。一旦中外矛盾激化,外国资本主义武装入侵,中国失去了防卫和应变的能力。闭关政策对中国的损害远远大于对外国造成的不便。

  环观十八世纪的国内外环境,应该说,这是中国主动开放门户,加强与西方交流,提前实现历史转轨的有利时机。可惜中国内部尚未形成革新的力量和机制,致使机会白白地丧失。十八世纪的清政府处在鼎盛阶段,财富充足、国力强盛,大批传教士的东来和中外贸易的发展造成了中外交往前所未有的规模。十七世纪,荷兰曾侵占台湾,沙俄曾侵占黑龙江,严重侵犯了我国主权,在中国的坚决反击下,外国的武装侵略均告失败。十八世纪的中英关系基本上是和平的商业关系,没有重大的军事对抗,不构成对中国领土、主权的威胁,这种交往对中国利多于弊。如果中外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得以加速,使中国更早、更多地接触西方文明,将有利于中国的进步和改革。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国家能远征中国,对中国造成严重的军事威胁。对外国势力一定程度的警惕和防范是应该的,但并无深闭固拒的必要。清朝统治者所以要执行严格的闭关政策,并非担心外国立即有军事入侵的可能,而主要是针对国内的骚动和反抗,它害怕中国人民和外国人频繁接触,不是带来中外之间无休止的纠纷,就是中外结合,增强反对清朝统治的情绪和力量。马克思正确地指出“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政策(指清朝的闭关政策)的更主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十七世纪的大约前半个世纪里即在中国被鞑靼人(指满族)征服以后所怀抱的不满情绪。由于这种原因,外国人才被禁止同中国人有任何来往”。[5]当时来华的马戛尔尼也说:“吾实未见中国禁止外人在北京各埠贸易之规定明文,其所云云,不过华人欲掩其真正动机而不欲宣诸口者。彼等以为苟不如此,则恐外人之交际频繁,有碍于安谧,而各界人等之服从上命,以维持皇威于不坠,乃中国政府唯一不易之格言。” [6]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闭关政策的渐趋严格和乾隆中叶以后国内阶级斗争的日益尖锐有关。虽然外国人和抗清起义其实没有多少关系,但清政府总是疑神疑鬼,认为“外夷奸棍,潜入内地,诳诱愚民、恣行不法”,乾隆十八年发生了安徽的马朝柱聚众谋反案,其实马朝柱和外国人毫无关系,马却借用了“西洋寨”的名目,引起清廷对天主教的更加警惕,对传教的禁令更加严密。凡是和外国人有来往的中国人均被视为奸徒,长期居留外国的华侨,携资回国、财产抄没,人被充军。洪仁辉案例中,原告英国人洪仁辉和被告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处以圈禁和遣戍,而代英国人书写状词的四川人刘亚匾被处死刑。统治者害怕人民和外国人交往,故而科罪最重。乾隆四十九年(1784),甘肃回民田五起义,当时刚好查获有四名外国传教士潜入陕西传教,乾隆神经紧张地认为:“西洋人与回人向属一教,恐其得有逆回滋事之信,故遣人赴陕,潜通消息,亦未可定”,[7]谕令地方官吏留心稽查防范。十八世纪后期,国内阶级矛盾愈益激化,清廷防范中外交往愈益严密,闭关政策愈益严格。乾隆五十二年,皇帝写了这样一首诗:“间年外域有人来,宁可求全关不开,人事天时诚极盛,盈虚默念惧增哉”。[8]在他看来,目前国力虽盛,以后将有盈虚损益,对外交往将会带来危险,给国内统治增加不安定因素,宁可闭关不开、排拒外来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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