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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史_顾诚【完结】(69)

  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

  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

  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某些史籍说他坚守扬州

  达十天之久①,给清军重大杀伤,也不符合事实。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

  写的遗书中说:清军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

  拾不来”②。多铎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把军务交幕僚处

  ④ 顺治二年九月徽宁池太等处提督张天禄“启为亟查功绩事”清册;顺治四年七月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

  “为议设苏松常镇四府提督、总兵、将领清册”;均见《史料丛刊初编》。

  ① 《青燐屑》卷下;归庄《先兄监纪君行状》记载他哥哥归昭的仆人城破逃回后说:“吾主从阁部守西门”,

  可证史可法确实防守该处,见《归庄集》卷八,第四四二页。

  ② 胡有升《镇虔奏疏》卷下《续祈皇恩俯查前劳以励后效疏》中说:“攻打扬州,臣带领甲喇红衣大炮打

  破城池,功居头等。”

  ③ 史可法殉难扬州的具体情况在各种史籍中记载不一致,但为清军俘杀则无疑问。《思文大纪》卷七记,

  隆武二年(1646)五月“监军兵部主事黄师正进督师史可法遗表。上曰:可法名重山河,光争日月,至今

  儿童走卒咸知其名。方当击楫渡江,速图恢复,乃为强镇力阻,奸党横行,竟赍志以殁也,惜哉!读遗表,

  令人愤恨,应得赠恤祭葬易名未尽事宜行在该部即行详议具奏。闻其母、妻犹陷寇穴,一子未知存亡,作

  何获寻,黄师正多方图之”。按,史可法遗表在现存各种版本的史可法集中均未见。

  ①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七十一页云:“在这样险恶情况下,可法还抗拒清兵,坚守孤城,支持了有十天

  的功夫。”黎士弘纂辑《阁部史公守扬州府纪事》云:“十五日,清兵豫亲王率虏骑至城下”,见郑达编

  《野史无文》,事实上明清双方当事人记载清兵进抵扬州城下在十八日。

  ② 《史可法集》卷四《二十一日遗笔》。

  理③。二十四日清军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史可法作为南明江淮

  重兵的统帅,其见识和才具实在平凡得很。比起江阴县区区典史阎应元、陈

  明遇率领城中百姓奋勇抗清八十三天,相去何止千丈。顺治十年(1653)谈

  迁路过扬州,曾经专程到梅花岭寻谒史可法衣冠冡,回首往事,不胜感慨,

  写道:“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广陵,城坚濠广,四野曼延,正利步骑,雄闻

  晋唐,今西门摧颓,岂史氏尚不逮李庭芝耶?”④于惋惜之中也指斥了史可法

  的无能。总之,史可法的一生只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

  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至于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值得过分夸张。明清易

  代之际激于义而死焉者多如牛毛,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

  孰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

  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清军占领扬州以后,多铎以不听招降为由,下令屠城。他在“谕南京等

  处文武官员人等”的令旨中说:“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

  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

  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

  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①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

  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城中积尸如乱麻”②。

  王秀楚依据亲身经历写了一本《扬州十日记》对清军自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

  初一日在扬州的暴行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载,如二十七日,“杀声遍至,刀环

  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数十人或百余人;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

  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

  更无论矣。日向午,杀掠愈甚,积尸愈多,耳所难闻,目不忍睹”。直到五

  月初二日才安官置吏,“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③。

  史可法牺牲了,在南明士绅中仍被视为抗清复明的英雄备受敬仰。洪承

  畴被清廷派到南京任招抚江南大学士时,有人在乌龙潭写了一副对联:“史

  册流芳,虽未灭奴犹可法;洪恩浩荡,未能报国反成仇。”①1648 年(顺治

  五年)正月下旬在巢县、无为州还发生了假借史可法名义起兵抗清的事。宣

  城人朱国材曾任史可法记室,清军南下后他躲在巢县姓周的家里,“敝衣草

  履,形容枯槁,曰:‘我史阁部也,苦身劳形,志存恢复。今约会兵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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