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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剑:新视野下的中国大战略_贾立政【完结】(22)

  二、“摆平”呈现出新趋势

  随着法治的健全,“显规则”逐渐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摆平”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潜规则”受到“显规则”的挤压,“摆平”者不再那么呼风唤雨、得心应手。但“摆平”者通过“潜规则”、“摆平”事情的欲念并没有降低,只是“摆平”的方式也在“与时俱进”,呈现出新的趋势:

  “潜规则”崇拜:摆平呈现新趋势(2)

  一是“摆平”的目标指向“公有化”。过去的“摆平”,在今天的人看来简直就是小儿科,很有计划经济的味道,如购买一些紧俏物资等。而在社会转型时期,大量的公共资源需要分配、巨额的国有资产需要处置,国有企业改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上市、矿产资源开发、国家采购、重点工程等都蕴藏着无限商机,由于“显规则”落后于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变革,“摆平”的空间增加,“摆平”的利润更加富有诱惑力。攫取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成了“摆平”的重点攻击目标。

  二是“摆平”方式隐蔽化。随着法治的进步,监督的加强,明目张胆的“摆平”已不多见,而是体现为更加隐蔽的方式。比如由写条子转为面示或电话指令,表达的口吻由明令变为有强制和威胁意境的商榷;收买的方式由直接送金钱“进步”到送古董、字画、邮票、药材、宠物乃至“性贿赂”,无奇不有;即便是送钱也由即时交易变为“期权”交易,在位时不拿,等到退休后“行权”,还可以在帮助他人获得非法利益后辞职,受聘于收益人,拿一份“按(功)劳分配”的高薪。总之,通过一切可以规避法律追究而又让被“摆平”者不能、不愿拒绝的方式达到“摆平”的目的。

  三是“摆平”对象立体化。过去的“摆平”对象一般是掌握公权力的人,现在则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当直接“摆平”遇到困难时,“摆平”监督主体是现在常用的手段。如“摆平”媒体,动辄以加强新闻监督为幌子,以向公众曝光相要挟,以达到“摆平”的目的;又如“摆平”权力机关及人民代表,利用其监督权,影响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秩序。凡是有助于“摆平”的人都成了“摆平”的对象。

  四是“摆平”人员专业化。部分深谙“潜规则”运用之道的人,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建立长期固定的关系网络,以中介服务为名,行“摆平”之实,为“摆平”需求者提供一条龙服务,从中牟利。专业化服务,轻车熟路,效率很高,可以使三方获利,皆大欢喜。诉讼掮客、项目掮客等就是此类人也。

  五是“摆平”理由泛政治化。比如一个国有企业因违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可能会以影响国企改革大局为由,到处告状,影响公正司法。总之,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阻碍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不稳定因素,迟滞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和谐社会建设,不讲政治、不顾大局等吓人帽子都会用于具体的“摆平”,使“显规则”的正常适用受到干扰。

  “摆平”之风的盛行,是对法律制度的蔑视,危害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背道而驰,我们必须遏制根除。当务之急是要研究“潜规则”为何会取代“显规则”,调整社会关系,找出摒弃“潜规则”由“显规则”取而代之的路径,使“摆平”彻底失去市场,使中国走向更加完善的法制社会。

  垄断行业高薪的合理与不合理(1)

  文跃然

  在国外,也存在一些行业收入过高的现象,例如,美国的会计、律师、医生、软件等行业。相比之下,国内的高收入行业,包括石油、电力、煤炭、烟草等,相当一部分都受益于政策性垄断。

  垄断行业是指那些依靠国家特殊政策或专有技术垄断整个行业生产与经营的行业,如石油、烟草、电信、电力行业等。

  政府的各项统计数据也在不断印证这种说法。2006年7月11日,由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制的一份统计年报显示,石油石化、通信、煤炭、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4倍。另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目前,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倍~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倍~10倍之间。北京市地税局最近发布的数据显示,北京市2007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共有25.5万人完成了自行纳税申报,这些人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

  一、高收入的合理性

  应该说,垄断行业高收入有一定合理的成分。首先,垄断带来的“天然”利润。从经济学角度看,任何企业只要处于垄断地位,都不可避免会享有一定的垄断利润。像烟草、电力、石油等行业的企业,其提供的产品是其他行业的企业无法提供的,市场空间很大,而所面对的竞争对手很少,这种垄断的客观现实本身不可避免地会给垄断行业的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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