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军事资料百科_随风落叶【完结】(66)

  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制度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都有过科举生涯,从未参加过科举考试的是极少数。科举产生出了一大批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众多有杰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诗人、学者、教育家、科学家、外交家等等,如唐代的孙伏伽、王维、张九龄、韩愈、柳宗元、刘禹锡、颜真卿、柳公权、白居易,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朱熹、包拯、寇准、张九成、张孝祥,明代的杨慎、康海、汤显祖、张居正、海瑞、徐光启,清代的纪晓岚、刘墉、郑板桥、翁同和、洪钧、钱大听、林则徐、张謇、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是出自状元、进土和举人之中,都是中华民族的英才。

  1300年的科举制度几乎占据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五分之三和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历史之长,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它对于祖国的统一、社会的稳定、各民族的团结和融合,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播和建设,特别是对儒家文化和古代教育的促进和发展都曾产生过巨大作用。我国的科举制度从宋元以后东渐西传,越南、日本、韩国、朝鲜,在其国内都较长时间仿照中国推行过科举制度;法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作用和重要影响。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五权宪法》)。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它无疑对中华民族,对全人类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中国的科举考试内容到明代以八股文为主,即“八股取仕”。它逐步成为僵化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因此,吴敬梓才写出了《儒林外史》这部讽刺科场的不朽名著。到清朝末年,在封建社会制度行将灭亡之际,发生了戊戌变法,“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已成为历史的必然。1905年清政府颁布了停止科举的上谕。从此,1300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结束。

  我们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态度正确认识中国的科举制度,给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列宁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全集》第20卷401页)我们应当遵照列宁的教导,把科举制度放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和四千多年的官制史中,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我认为1300年的科举制度,主流是好的,积极进步作用占其主导地位,不能因其有巨大的进步作用而掩盖其晚期的严重弊端,也不能因为晚期的严重弊端而否定其巨大的进步作用。

  第一卷历史专区 汉代“独尊儒术”的背后

  更新时间:2006-8-8 21:06:00 本章字数:2008

  汉代“独尊儒术”的背后

  黄朴民

  自从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公孙弘等人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日起,儒家学说至少在形式上已成为西汉王朝的统治思想,确立了自己在当时社会思潮中的核心地位。元帝、成帝在位时,情况尤其如此,经师韦贤、韦玄成父子和匡衡都位至丞相,儒者贡禹、薛广德等则官至御史大夫。可见,以经术晋升公卿之位者始终占有

  很高的比例。东汉的状况亦类似,如桓荣习《欧阳尚书》,好事连连,一门三代都为帝王师傅;桓荣学生杨震青出于蓝,一门三代都为三公。儒家的身价可谓芝麻开花节节高了。而这也正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儒家学说在汉代社会思潮中的大致定位。

  然而,形式与内容之间并不总是一致的。儒学在名义上虽然取得了至尊无侔的地位,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的贯彻却往往要打很大的折扣。汉代统治者轰轰烈烈地尊孔崇儒之举,更多的是做表面文章,粉饰太平而已。汲黯批评汉武帝是“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正道出了帝王们的内心奥秘。武帝、昭帝、宣帝时期,这种内法外儒,儒法并用的特色甚为显著,用汉宣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元、成之后,情况虽有所改观,但从本质考察,在具体的政治操作层面上,“霸王道杂之”的做法依然是统治者的主动选择。元帝时,匡衡上疏中的内容透露了这方面的信息:“今俗吏之治,皆不本礼让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于罪,贪财而慕势,故犯法者众,奸邪不止,虽严刑峻法,犹不为变。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颜师古注末语称:“非其天性自恶,由上失于教化耳。”这表明当时真正掌握管治资源的是大批“俗吏”,他们对“儒学”根本不屑一顾,仅仅凭恃“刑法”治民,而其根源则在于最高统治者只是将“教化”挂在嘴上,并未能真正落实到政治操作之中。

  正因为如此,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能以儒家基本原则处理日常政务的,也就只有召信臣、韩延寿、何敞等极少数号为“循吏”的官僚,而大部分官吏则通常汲汲于以法刑施政驭民。如薛宣就明白透底:“吏道以法令为师”。这与秦代“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做法一脉相承,如出一辙。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