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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十二帝疑案_阎崇年【完结】(74)

  另一种意见相反,说很好,西方的文官制度就是学了中国的科举制度,就是有人看到了它的消极面,也有人看到了它的积极面。怎么看待?

  我认为清朝的科举制度,既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它消极的一面。清朝科举制度积极的一面,我想有这么几点。

  第一、满洲人,蒙古人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考四书五经,这样一来,就提升了满洲文化和蒙古文化。

  第二,满洲、蒙古、汉军、汉员都一起参加科举考试,这就有利于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第三,大量的汉族知识分子,特别是一些贫寒之士,他们通过科举考试,找到了一些途径可以参政,给他们多了一条出路;

  第四,满洲人参加科举考试,他自己会满文,他要熟读四书五经,他就有条件把四书五经翻成满文。因为满文是拼音文字,按照他们的理解来翻成满文,后来西方耶稣会士,又根据满文的四书五经把它翻译成西方的文字,流传到西方,加强了中西文化的交流。

  第五,就有利于清初的社会稳定,因为清初汉人的一个反抗力量是很强的,通过科举考试很多人觉得可以和清朝政权合作,有利于社会稳定。

  第六,清朝科举考试制度,一部分被西方吸收,有利于他们的文官制度,就是对西方也产生了影响,

  第七。科举考试的很多可取的地方一直延续下来,所以对科举制度不能全盘否定。

  但是,科举制度也有它消极的一面,它消极的一面主要表现在科举考试内容,是四书五经,不考科学技术知识,还有科举考试的方式是八股文,于是,科举考试最大的弊病,就是扼杀了人们的科学精神和创造精神。

  明清特别是清以来,中国落后于西方,应当说科举制度没有与时俱进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科举制度有弊病,科举考试很难,很多人想要做官,通过科举考试这条路,走不通,于是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花钱买官,这个在清朝叫捐纳制度。

  下一讲,我就讲清朝官员的捐纳制度。

  清十二帝疑案之总说(四) 

  内容简介:

  大清王朝296年江山社稷,兴衰荣辱,荡气回肠。在她如此漫长的岁月中,演绎着一个王朝的如日中天;清王朝的12位皇帝,文治武功 各有千秋。在他们离去的背影中,浸染着一个帝国的沧桑日暮。那么,清朝何以统治中国长达296年?它又为何丧权辱国、走向衰亡?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后的封建王朝,究竟留给后世怎样的记忆?

  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满学会会长阎崇年将与我们一同回望那个远去王朝的背影,纵览清朝296年的风云变幻。

  (全文)

  “捐纳”就是买官卖官,清朝叫“捐纳”。清朝做官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正途,就正常正当的途径,是科举考试。先考秀才,完了再考举人,举人完了再参加会试,取得贡士的资格,完了再参加殿试,取得进士的资格,进士以后就可以分派官职,派到县里面就可以做七品知县,考中进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官做,这是正途。我说过,这个正途是很难的,道光之后四万万人,每三年考一次,一次取三百来人,平均一年取一百人,清朝268年取了26846个人,平均一年101个人都不到,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经过努力没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没考取,怎么办?就是清朝的选官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叫“异途”,主要是捐纳,就是花钱。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当然还有其他途径,因为时间关系就不能一一说了,捐纳做官,官员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时候到60%,就是60%的官是捐纳,40%的官是科举考试的,但是这主要是中下级官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清朝捐纳制度也说一说。

  我们中国出现捐纳秦朝就有了。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秦朝统一了天下,开始让百姓纳粮食、赐以爵,就是用粮食来买官爵。到了汉朝,也还有捐纳,汉武帝曾经下令,可以卖武功爵,史书记载八个字:叫做“盐铁富贾,相率而至”,就是史书记载,汉朝的卖官,西汉的捐纳,盐铁富贾,相率而至。当时的盐、铁是专营的,有钱的人相率,纷纷来买官爵。大家都知道很有名一个文人叫司马相如,史书记载说四个字,说司马相如“以赀为郎”,花了钱买了郎。汉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捐纳成为制度。

  为什么要捐纳?清朝的钱,收支有定数,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定数。地,它是固定的;丁,康熙五十年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又“摊丁入地”,丁后来就不拿丁银了,所以收入它是个定数。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个定数,碰到特殊情况打仗,黄河决口,大的灾荒,那没钱怎么来呀,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捐纳。

  清朝的捐纳,我想讲几个问题:第一,清朝捐纳制度的特点,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有四个特点:一,统一管理,我数了一下,大概有五个统一:第一、统一捐项,哪些可以开捐,哪些不可以开捐,它是有规定的,五项可以开捐,军需,打仗需要;河工,河决口了,治河;三、赈灾,闹大的灾荒了;四、营田开荒,开垦;五、海防,海防是晚期了,主要这五项可以捐纳,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纳。第二,统一主管,这么大一个国家,捐纳谁管?户部捐纳局主管。三,统一入库。捐了钱归谁?不是归知县、知府,捐了钱统一交户部国库,后来一部分也分到省里边用,主要要归户部国库。第四,统一政策。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譬如说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干部的,管官员的,不能捐。礼部的官不能捐,礼部是管教育,管科举考试,不能捐。就京官来说,尚书、侍郎这一级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的官员总督、巡抚、布政使这些不能捐,道员、知府、知县以下可以捐,统一政策。第五,统一资证。要有资格,捐官也要有资格,捐纳也要有资格,乡邻要具结担保,当地要给他开籍贯和清白册。是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要出印鉴的证明,就是资格的审查要统一,这是清朝捐纳制度第一个特点,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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