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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_孙皓晖【6卷完结】(1388)

  十三,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矩者,曲尺也。规者,圆规也。常人皆知,曲尺是专门用来画方的,圆规是专门用来画圆的。连荀子在《赋》篇中也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可见方圆规矩非但是常人常识,也是学家之论。可名家偏偏说:曲尺不能画方,圆规不能画圆!名家的说理是:“方”与“圆”都是人定的名称,既是名称,便有共同标尺(大同);而规、矩所画之圆之方,事实上却是千差万别(大异);是故,矩所画之方非“方”,规所画之圆非“圆”;所以说,矩不能画方(“方”),规不能画圆(“圆”)。

  十四,凿不围枘。凿者,卯眼(榫眼)也。枘者,榫头也。榫头打入,榫眼自然便包围了榫头。这是谁都懂得的事理。可名家偏偏说,榫眼包不住榫头!名家的理由是:榫头入榫眼,无论多么严实,都是有缝隙的;否则,榫眼何以常要楔子;是故,凿不围枘也。

  十五,飞鸟之影未尝动也。鸟在天上飞,鸟儿的影子也在动。这是三岁小儿都知道的常识。可名家偏说,飞鸟的影子是不动的!公孙龙子的说法是:“有影不移,说在改为。”意思是说:鸟影不动。飞鸟与影子总是在某一点上,新鸟影不断生成,旧鸟影不断消失,此谓影动(改为)之错觉也!

  十六,簇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射出的箭头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常人没有人会说箭头不动。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头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令人惊叹的是,名家此说与稍早的古希腊学者芝诺在遥远的爱琴海提出的“飞矢不动”说几乎如出一辙!芝诺的理由是:一支射出的箭在飞,在一定时间内经过许多点,每一瞬间都停留在某一点上;许多静止的点集合起来,仍然是静止的,所以说飞箭是不动的。而中国名家的说理是:疾飞之箭,每一瞬间既在某点又不在某点;在某点便是“不行”,不在某点便是“不止”,故云飞矢不行不止!与芝诺说理相比,既在又不在(不行不止),显然比纯粹“不动”说深邃了许多。

  十七,狗非犬。常人观之,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物二名而已。可名家却说,狗不是犬!周典籍《尔雅??释畜》云:“犬未成豪曰狗。”也就是说,犬没有长大(豪)时叫做狗。公孙龙子由此说理:二名必有二物,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别也,物事之别也。

  十八,黄马骊牛三。骊牛者,纯黑色牛也。在常人看来,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显然便是两物。名家却说,一匹黄马与一头黑牛是三件物事!公孙龙子的理由是:黄马一,黑牛一,“黄马黑牛”名称一,故谓之黄马黑牛三。这与“鸡三足”乃同一论战命题。

  十九,白狗黑。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这是常人绝不会弄错的事。可名家偏与常识唱对台,说白狗可以是黑狗!理由便是:狗身有白曰白狗,狗身有黑曰黑狗;今白毛狗生黑眼睛,同为狗身之物,故白狗也是黑狗。墨子当年为了批驳此论而先解此论,在《小取》篇推论解说:马之目眇(瞎),谓之马眇(瞎马);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牛之毛黄,谓之牛黄;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据此推论:狗目瞎可叫做瞎狗,狗目黑自然可以叫做黑狗也。

  二十,孤驹未尝有母。无母之儿为孤儿,无母之驹为孤驹。然无论孤儿孤驹,都是曾经有过母亲的。这是常人毫不怀疑的事实。但名家却说,孤驹从来(未尝)没有过母亲!理由便是:“孤驹”,物名也,母死谓“孤驹”,母未死不谓“孤驹”;但为“孤驹”,一开始便没有母亲;故云,孤驹从来没有母亲。

  二十一,一尺之椎,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一根木杖用刀拦腰砍断,每日从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几日便砍无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这是常人都知道的事理。名家却说,即或一尺长的木杖,每日取一半,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便是:物无穷尽(物不尽),一尺之椎本身有尽,然不断分割(取),便成无尽也。

  到了战国中后期,公孙龙子成为名家最有名的大师。这公孙龙子非但对“二十一事”大有增补,更独创了“离坚白”(石头的“坚”与“白”是可以分离的)、“白马非马”等论战题目。因了“二十一事”已为天下熟知,所以公孙龙子后期的这两个命题便没有列入“二十一事”之中。虽然如此,却也同样是名家的重要命题。

  却说公孙龙子率一班追随者游历天下处处求战,竟日渐大成势头。许多名士即或不赞同名家之说,却也公然钦佩公孙龙子学问。这年来到邯郸,平原君邀得信陵君与几个名士与公孙龙子席间论战,恰恰便有当世两个最负盛名的显学大家——荀子与孔子第六代孙孔穿。孔穿自恃大儒,不屑与公孙龙子辩驳那些鸡零狗碎偏离大道的杂说,只淡淡笑道:“白马非马,异说也。公孙子若弃此说,孔穿便拜足下为师耳。”

  “足下大谬也!”公孙龙子昂昂然道,“吾之成名,惟因白马非马之辩也!果真弃之,何以教人,何以为足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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