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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_赵奔三【完结】(1435)

  “哗啦啦!”

  还不等龚秦站起身,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很快就出现在了龚秦的眼前,这是一群穿着和大唐制式军装差不多模样服饰的人,唯一不同于大唐军装的地方在于他们的头盔是圆形的,仿佛一个小小的锅,在侧面鬓角处还写着一个‘宪’字,而这两个字也说明了他们的身份——宪兵队。

  这是一个但凡是和军队有关的人都无比害怕和恐惧的组织,因为宪兵的主要作用就是负责维持军队纪律,保障军队命令的执行,组织军事法庭,有时候还会担任督战队的责任,是名副其实的军队中的警察,甚至权利比警察都更重,号称军中的活阎罗,任何参军之人下到最低等的列兵上到一军统帅,几乎没有人不怕他们的。

  而龚秦同样也很怕他们,在看到宪兵的第一眼就再次一屁股坐在了银子上,不但如此,他的胯下也渗出了黄色的液体,密室原本就不大的空间顿时被骚臭味充斥……

  之所以龚秦会这么怕,是因为这石见银矿这一片区域是渤海海军区队打下来的,甚至保护石见银矿的陆战队都是渤海海军区六万海军陆战队分批次守护的。而李贞虽然将其独占了下来,但为了安抚渤海海军区,也承诺将每个月生产出来的银子,划分两成给渤海海军区,同时为了避免被按上吃独食的名头,李贞同时也将银矿的管理权利交给了渤海海军区——也就是说此时的石见银矿是名副其实的军方产业,只不过这个产业的收入大头都被李贞拿去了,但无论如何这银矿都是在渤海海军区的名下的。

  而既然是军方的产业,作为冶炼厂厂长的龚秦自然也属于军方的人,再加上他贪污已经帮助别人贪污的银子中,有相当一部分都属于军方的,那么用军方的宪兵队来处理他自然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你们……想干什么?”可能是撒尿可以减轻压力,在裆下的那一泡尿撒出去之后,龚秦居然冷静了一点,看着冲进来的宪兵队厉声喝道:“你们虽然是宪兵队,但我可是太子殿下的人,你们可管不到我的头上……”

  “呵呵,看来你还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龚秦你也别装疯卖傻了,我实话告诉你吧,你们的事儿犯了。”一声淡笑从宪兵队后面传出,随着声音传来,宪兵队也从中分开,一个穿着明光铠的将军走了过来——虽然现在随着热武器的普及,明光铠的防御力已经大幅度下降,但还是有不少高级军官喜欢穿,因为明光铠实在是太帅了,堪称有史以来最漂亮的铠甲,而且防御力应该也是有史以来最好的了。

  不论是秦甲,还是汉甲,又或者是宋代的扎甲或者步人甲(至于清代的布甲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甚至和明光铠同一个时代的山文甲都远远不如明光铠来的更优秀了。唯一可惜的是明光铠的制作成本太高,一具明光铠制作下来需要的成本甚至可以制作二十具扎甲或者山字甲,完全是靠成本堆上去的,而且如果只是说成本高的话,倒是还可以接受,问题是制作时间更是慢的要死,一具明光铠制作出来没有几个月是想都别想了——遍数有唐一朝,唯一全军装备了明光铠的就只有陌刀队这一支军队了,除此之外甚至连李世民的玄甲军都没有能够装备上,也就只有一些将军给自己订制了一套罢了。

  虽然现如有了李贞的存在,大唐已经有了工业化的苗头,明光铠的制作变得简单起来,但依旧属于上等的甲具,尤其是眼前这个人穿的这一套,色泽古朴陈旧,边缘手工打造痕迹明显——也就是说这是一套老甲,至少在十五年以上,而能在十五年前装备上明光铠的人,显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

  尤其是看到来人之后,龚秦眼中的慌乱更甚,浑身肌肉都在不自觉的颤动,因为他认识眼前这个人,赫然便是大唐海军之中的新秀——渤海海军区副总管秦怀玉,已故的大唐战神秦琼的独子,太子李贞的心腹,大唐海军中有名的实权派和少壮派。

  第一百三十四章 审判(1)

  第一百三十四章审判(1)

  “呵呵呵……”龚秦强忍内心的恐惧,干笑两声问道:“秦都督,此来我的冶炼厂,有什么事情吗?”

  秦怀玉除了是渤海海军区的副总管之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渤海海军区,除了登州舰队之外的另一支舰队壤州舰队的都督虽然在两个职位上副总管的品级要高一些,但因为这个是副职,所以往往大家会以他的正职也就是舰队都督来称呼他——注:壤州也就是前高句丽的国都平*壤,另外这里纠正一个以前的错误,渤海海军区下辖的另一支舰队不是平州舰队,此时的高句丽已经是大唐的地盘了,平州已经位于大唐的内海了,在这里驻扎舰队已经没有必要了,相反所以壤州临海而且和登州隔海相望,成为了舰队的驻扎地,正好可以和登州舰队合起来封锁整个渤海门户。

  秦怀玉随手从银堆上拿起一块干净的银子,仔细的端详道:“我来这里有什么事情?你不是应该很清楚吗?几年下来,你居然贪污了这么多的银子,你的胆子可真是够大的啊……死不足惜。”

  “呼。”

  龚秦猛然松了一口气,立刻装作认罪的模样道:“对,秦都督您说的太对了,我认罪,是我猪油蒙了心,我贪污了这么多银子,请秦都督你处罚我吧?要打要杀我都认了。”

  他以为秦怀玉只是抓住了他贪污银子的把柄,心中猛然就轻松了下来,虽然他这些年贪污了不少的银子,放在大唐也的确算是重罪,但按照大唐律令来判决的话,最多也就是让他补齐贪昧下的银子,然后判他一个流刑罢了,不但他的家人不会受到连累,甚至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用死——至于他贪下的银子,全部都在这密室中了,他可是一分钱可都没有花出去,完全可以归还,接下来只需要过一下堂走走形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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