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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_薪越【完结】(7)

  在后世,林子轩和校花级的美女不可能有任何交集,此时他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共同语言。

  不过世事难料,他们略微攀谈,竟然找到了话题。

  “啊,你也在虹口爱国小学上过学?”

  “是啊,你还记得李老师么?就是带着眼睛,凶巴巴的那位。”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知道他们竟然是小学同学,林子轩比林徽茵高三个年级。

  林徽茵在八岁的时候来到上海,进入上海虹口爱国小学读书,十二岁的时候迁居到了北平,进入培华女中读中学。

  兴许是林徽茵在小学的时候容貌不怎么出众,林子轩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毕竟他们不在一个年级。

  要是早知道的话……

  林子轩想了想,随即把这个念头打消。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毕竟都姓林,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字。

  林子轩的家族在上海有些名望,两人的交际圈子有重叠的地方,总有些共同认识的人和都感兴趣的事情。

  通过交谈,往日的记忆逐渐涌现。

  他开始审视自己的新身份,他不再是后世的那个宅男,而是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

  这个身份就是一张通行证,能够保证他可以和名门闺秀相谈甚欢。

  林徽茵是春天来的欧洲,在欧洲有大半年的时间,对伦敦比较熟悉。

  听到林子轩的游历计划,她自愿做导游,带着林子轩游览伦敦城。

  两人亲切的交谈引起了徐至摩的关注,林子轩明显感觉到徐至摩眼神的变化,似乎这位室友把他当作潜在的情敌了。

  要说林子轩这具身体也算有点小帅,富家子弟出身,谈吐风趣,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可林子轩还真没有这个意思,主要是他还不太适应。

  太幼了,怎么下得了口!

  他还是喜欢成熟一点的女人。

  不过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女人十六七岁就要嫁人,所以也较为早熟。

  正如林徽茵,别看年纪小,可待人接物很有分寸,举止娴雅,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接下来的两天,林徽茵履行承诺,带着林子轩在伦敦城闲逛。

  徐至摩也跟在一旁,说是陪伴,更像是监督,在游玩的时候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伦敦的名胜古迹,展现着自己渊博的学识。

  像一只开屏的孔雀,甚至还提及林子轩以往在纽约玩乐的劣迹。

  林子轩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位室友有点小骄傲了。

  也难怪,徐至摩家世不凡,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是文坛领袖梁企超的入门弟子,有骄傲的资本,此时还不太成熟,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理解。

  可你不该拿我做比较啊!

  林子轩决定压一压徐至摩的傲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打脸。

  他提议到伦敦周边的剑桥郡游览,想进入剑桥大学看看。

  剑桥又翻译做康桥,城内有一条剑河,河上有许多桥梁。

  牛津大学被称为“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大学则是“城市中有大学”,在剑桥城里有众多的剧院和美术馆,充满了浓重的文艺气息。

  深秋时节,三人在城内边走边聊,徐至摩依旧在高谈阔论,林子轩则微笑不语。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林徽茵对徐至摩的才学的确很欣赏,或者说是迷恋,这其中或许有徐至摩对她殷勤备至的因素。

  这女人很聪明,喜欢男人对她献殷勤,这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有的虚荣心。

  在下午即将离开剑桥的时候,林子轩站在桥上,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钢笔和稿纸,看着天边的斜阳,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

  然后,他开始书写。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没错,正是那首徐至摩后来写的《再别康桥》。

  有什么用他自己的诗来打脸还过瘾的事情呢,这首诗可以说是徐至摩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不过从今日起就是林子轩的大作了,他还把标题改为了《再见,康桥》。

  在他写诗的时候,林徽茵和徐至摩都在旁边看着,他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林子轩在做什么,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在现场作诗。

  林徽茵低声念着,诗歌优美的旋律在她脑海里回荡。

  作为名门闺秀,她读书不少,见识不凡,觉得这真是一首极为优美的诗作。

  徐至摩心中颇为不解,他和林子轩住在一栋公寓内两年时间,只知道林子轩好玩乐,却不知道林子轩还有作诗的爱好。

  而且还是这么美妙的诗句,这不科学啊。

  “多谢林小姐这几日相伴同游,这首诗偶感而作,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吧。”林子轩把稿子递给了林徽茵,淡然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为淡定,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

  隐忍了几天,终于舒畅了。

  林徽茵对这诗很是喜欢,文艺女青年嘛,就喜欢这种抒情的调子,还是特意送给她的,自然格外欢喜。

  徐至摩则面色不豫,想着是不是夜里也写首诗送给林徽茵,可思来想去,却发现很难超越这首《再见,康桥》,不由得犯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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