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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大宋_午后方晴【完结】(1167)

  现在富弼下去了,韩琦在河北养老,文彦博成了朝堂真正的大佬。王巨开罪文彦博是很不理智的做法。

  王巨说道:“恩师,当时弟子大捷后,知道朝堂中会有人很不满,更担心他们主动将那段横山交出去,因此用了一些计谋。不过当时想的是对付司马光的。却不想司马光被皇上贬放到洛阳修书去。没有司马光出面,文公只好自己带头。结果就这样扛上了。”

  “怪不得。”

  “然而也无妨,因为理念不合,这场冲突早晚而已。”

  “但也不能纯粹怪文公,介甫公的一些新法确实很不好,就象现在实施的保马法。”

  在宋初,还能看到宋朝骑兵身影的,特别是李继宣、魏能、杨嗣、杨六郎、田敏、秦翰主持的遂城之战。宋军几乎是清一色的骑兵。以至这一战成了真正的骑兵大会战。

  其他几场大捷中同样看到骑兵的影子。雁门之战杨业的骑兵,满城之战、唐河之战、徐河之战,多是骑步兵配合,才取得的大捷。

  然而后来骑兵似乎从宋军消失了,甚至去年的庆州之战中,王巨也因为骑兵数量少,还有许多禁骑兵骑术不精,并没有将骑兵象雁门之战那样。单独挑出来使用。

  原因有三条,第一条西夏独立,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马源。

  第二条原来宋朝人烟不稠密,因此朝廷有足够的土地置办牧场,就象广平监牧场养马五六千匹,占有邢赵三州一万五千多顷良田。不管用费有多少吧,最少能养好马。可随着人口的增涨,各个牧监逐渐被豪强侵占。

  第三条官吏的腐败,使得养马成本渐渐增高,甚至许多马因为不负责养。死亡率激增。

  由是王安石推出保马法。

  五路义勇与保甲(指义勇军与保丁)听其养马,如果家产多者许养两匹。由牧监给马或官府给钱买马,不许强配。并且以防万一,还限制了数量,陕西五路每路不得超过五千匹,开封府地界不得超过三千匹。

  保甲与义勇可以趁马捉贼,但不可超过三百里,开封府界养马免纳二百五十束粮草,还另外给钱。五路养马则免去每年的折变与沿纳(就是两税之外的苛捐杂税)。

  三等以上每十户为一保,保户养的马若死掉了,全价赔偿。四五等户每十户为一社,若是死掉了则半价赔偿。官府每年派人视查马的肥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叶清臣曾查过,牧监养马三四万匹,占田九万顷,每年费百万贯,并且还产生了大量死亡。

  现在由百姓养马,仅是免去了一些苛捐杂税,仅此一年就会节约很多钱帛,又不占田。

  马承包到户,百姓不敢随便将马养死,因此马的死亡率会下降。

  因为养马的是保甲义勇,那么就会有许多义勇与保甲会骑马,为朝廷储备了大量备用骑兵。

  看上去真的很好。

  但能当真吗?首先这个不许强配就不能当真。

  其次官府给马或给钱,又是一个大大的问题,现在说得好好的,是陕西五路与开封府界,最后河北也来了,然后官府给钱哪,百姓必须买马,导致全国马价迅速高涨。但官府给了几个钱?

  最后就是由百姓来养,百姓会不会用马来耕地,用马来拉货物?那么战马负重久了,还能不能跑得快?

  这个问题王夫之也提到过。

  他说熙丰新法,害之已烈者,青苗、方田、均输、手实、市易,皆未久而渐罢;哲、徽之季,奸臣进绍述之说,亦弗能强天下以必行;至于后世,人知其为虐,无复有言之者矣。其元佑废之不能废,迄至于今,有名实相仍行之不革者,经义也,保甲也;有名异而实同者,免役也,保马也;数者之中,保马之害为最烈。

  这话说得太重了。

  不过因为保马法延续到了明朝,所以也将明朝百姓坑苦了,它看上去是很美,百姓也巴望着因为养马而免征赋税,于是纷纷养马。可后来因为经营问题,种马死亡,牧地转用,养马之人又没有免掉服役,最后贫饿流亡,都是保马法害的。

  养马,不是牧地不够好,不是人不能养,不会养。是因为在遇到旱灾时,没有粮草,遇到恶劣气候时,而死于疾病!

  只有官办的牧苑,让马可以群居,游玩和嬉戏!官家有专门的牧马人,可以治疗疾病,官家有专门的牧草资材,可以在旱年也可以有饲料吃;和私自养马相比,一来一回,产量,品质都相差几倍。

  自从周朝到唐朝,都是用这个制度。汉,唐可以用来保卫边疆的车骑之多,而不用担忧他的匮乏,何苦要引诱普通民众而陷他们与困境呢?执行这个政策的人,不以为这个为王安石的政策,也不这个是祸国殃民的政策,一个个争相执行,延及的灾祸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所以说保马之法最坏!

  当然。他说得太激烈了。

  但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只有官府办的牧监才能养战马,为什么呢,因为面积大,所以马才能群居,才能游玩嬉戏,也就是有足够的场地让它们奔跑,然而到了老百姓手中。没有足够的场地让它们跑,又让它们负重,即便养不死马,这个马上了战场,又会有什么表现?

  然而这个问题很多。

  汉唐能养好马,是因为他们的都城都在长安一带,关中本身就有着牧场,即便是南北河套,河西,离长安也不算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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