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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多少事_谢轶群【完结】(62)

  平心而论,这是一篇根本不达到林纾实际水平的即兴之作,狂怒下露骨的仇恨和诅咒,反而让自己落在了下风。该文发布后正中新派人物下怀,胡适说:“这种话很可以把当时的卫道先生们的心理和盘托出。”

  林纾和新文化阵营作战的另一篇小说为《妖梦》,写一名叫郑思康的陕西人(即思念东汉经学家郑玄康成之意),梦见一个大胡子的人邀他游阴曹地府,“并告诉阴曹大有异事”,“凡不逞之徒,生而可恶,死亦不改,仍聚党徒,张其顽焰”。他们来到一城市,见一所白话学堂,门前大书一联云:

  白话通神,红楼梦、水浒,真不可思议;

  古文讨厌,欧阳修、韩愈,是甚么东西。

  校中有三个“鬼中之杰出者”:校长元绪,明显影射蔡元培;教务长田恒,影射陈独秀;副教务长秦二世,则是指胡适。其人进入学堂,看见门头上大书“毙孔堂”,也有一联:

  禽兽真自由,要这伦常何用;

  仁义太坏事,须从根本打消。

  此文对“鬼中三杰”咒骂得比《荆生》更粗鲁,说“田桓二目如猫头鹰,长喙如狗;秦二世似欧西之种,深目而高鼻”,极尽丑化之能事。文末旋即请出能啖食月亮的“罗跟罗阿修罗王”直扑白学堂,“攫人而食,食已大下,积粪如邱,臭不可近”。

  林纾在小说之首说:“夫吉莫吉于人人皆知伦常,凶莫凶于士大夫甘为禽兽。此《妖梦》之所以作也。”

  今天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看待这件当时引起轰动的文化旧事。看得出,林纾的确是被气疯了,笔下文字除了泄愤毫无可观。他竭力维护的是“伦常”,如果像开始一样,举例说他翻译了那么多西方小说,也从未在洋书中看见有哪个外国人反对仁义礼智信,就会让以西方文化为资源的新派人物不好辩驳;像如今这样恶毒咒骂,反而苍白无力,只让自己出了洋相。

  这两篇小说是林纾通过当时的北大学生、自己早年在五城中学堂任教时的学生张厚载在上海发表的。因攻击、丑化的是北大校长、教务长和教授,发表后在北大立即激起公愤。张厚载距毕业只有几个月,但舆论哗然中,被北大以“在沪通讯,损坏校誉”之名开除了学籍。

  北大这个举动不够大气,文化论争不应有现实中的借权力报复;何况林纾被拖入论战,本就是北大中人蓄意而为。林纾开展人身攻击和侮辱,也不应将为其送稿发表的一个学生处理得这么重。可见,代表了时代文化潮流的新派阵营,在现实中同样轻车熟路地走了传统权势争斗途径。

  林纾大大连累了学生,十分愧疚;又觉得辱骂也不是君子之道,平静下来后,写信给各报馆,公开承认自己骂人的错误,向蔡元培等人道歉。

  六十八岁的文化名宿在报上公开致歉,这也反映了林纾明是非、重公理的品德。

  四

  不长时间内,新文化运动取得了极大进展,白话文获得了正宗地位。胡适、周作人等人的新文学理论展示了白话文学的前景,鲁迅等人的白话文学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下文,教科书正式采用白话文。

  林纾惨败了,“顽固守旧派”成了他的脸谱,“反对白话文”成了文化史上的笑谈。那个激进时代没有时间去探究林纾观点中的合理部分,要的就是变革,反对变革的,甚至倾向温和改良的,都会被胜利者称为“小丑”。

  林纾被称为“小丑”,已令我们感到不忍。他学问精深,思想不算很守旧,私人品德也极好(这不也是旧文化培养的吗?),他成了“守旧派代表”,至少有一半是新文化阵营谋略成功的结果。

  尤其不公的是:林纾其实并不反对白话文!

  他不但不反对白话文,还是最早用白话写作的人之一!

  1897年,林纾诗集《闽中新乐府》出版,书中收有童谣体白话诗三十二首,比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部白话诗集的胡适《尝试集》早了二十三年,是近代以来最早的一批白话诗!

  最早写白话诗的人被激进时代塑造成了“反对白话文”的守旧“小丑”,这个事实是令人吃惊的。

  林纾在新文化运动中与新派人物的分歧,其实不在于要文言还是要白话,而是在要白话的同时还要不要文言——他愿意要白话,可新文化阵营却坚决不要文言。

  林纾实在想不通,在提倡白话文的同时,为什么一定要把文言斩尽杀绝?难道新文学的兴起,就意味着传统文学一文不值?

  在新派人物把文言文讨伐得体无完肤的咄咄逼人姿态前,林纾愤怒了,他本能地捍卫起自己钻研一生、从中得到无尽滋养和享受的文言文。同时,他不是普通的受过传统濡染的文人,他是当时著名的古文大家,古文造诣是他的生命价值所在,对古文的全面否定就是对他整个生命价值的全面否定,从个人自尊和安身立命的根基来说,他也容不得文言被弃之如敝履!

  说到底,不反对白话文、并身体力行写过白话诗的林纾挺身而出做了传统文化的代表,站到时代潮流的风口浪尖,其实就是被新派人物激进的态度逼到对立面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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