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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俄国档案文件_沈志华【完结】(180)

  在战争期间,银行的现金储量急剧下降。例如,在7月份,商业收入的兑付只达计划的66%,未收到的共5.536亿元。在6月份,也发生过由于其他方式进款而使出纳计划缺收的现象。在8月份,银行收到的现金又进一步减少了。

  朝鲜南部解放区的财政计划

  1950年6月28日为止,朝鲜银行发行了63580577722.9朝鲜元,其中15.88亿元进入银行流通领域,大约60亿元被从汉城出逃的李承晚政府运走。

  截止6月28日朝鲜银行的储备基金有11336138138332元55分,这些钱都被北朝鲜银行总行接收。除此以外,后来在朝鲜银行仓库发现并被北朝鲜银行总行接收的还有以下的纸币:

  (一)朝鲜银行发行的面值为1000元总数共135亿元的纸币。这样的纸币李承晚政府共印制了150亿元,来得及运走的只有15亿元。面值为1000元的纸币并未发行,但是在9月初,人们知道在大邱市流通领域中出现了这种纸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也批准北朝鲜银行总行从1950年9月10日起将这种货币投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南方解放领土的流通领域。

  (二)在8月间,人们确知李承晚政府,更确切地说,还在1947年就准备进行货币改革并为了这个目的在美国印制了新版钞票,总数为308.2亿朝鲜元,其中有面值1000元的——208亿,面值100元的——87.2亿,面值10元的——10亿,面值5元的——2.5亿,面值1元的——5000万。在美国印制的这些钞票运到了汉城,极其秘密地存放于保险柜中。银行工作人员中知道这件事的只有银行董事会主席和货币发行局局长两人。

  纸币的特征如下:用3种文字印刷:朝鲜文、中文、英文。1000元券、100元券、10元券的样式类似美元,长15.5厘米,宽6.5厘米。5元券和1元券长11厘米,宽4.5厘米(在汉城印制)。应着重指出,这些货币(在1947年)不是以朝鲜银行名义发行,上述纸币写明,是“韩国国家银行钞票”。这意味着,还在1947年,美国人就下定决心要在南方建立一个单独的韩国,尽管当时正在进行着朝鲜统一的谈判。朝鲜银行根据旧条例作为一个股份制银行存在到1950年6月12日为止,只是在6月12日才通过一项专门法律,将其改组为“韩国国家银行”。朝鲜银行全部股票被不定期地冻结了。

  1947年在美国印制的新版纸币被北朝鲜银行总行接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还未研究如何利用这些纸币。

  根据朝鲜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在1950年6月28日,计有纯金1.3吨,价值27亿朝鲜元,纯银18吨,价值4亿朝鲜元;李承晚政府运走了其中纯金1077公斤,纯银2.2吨;剩下的纯金223公斤和和纯银15.8吨由北朝鲜银行总行接收并运至平壤。

  为了监督南朝鲜解放区的银行工作,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决定,在汉城建立了北朝鲜银行总行的中央分理处,在各道首府建立了5个分理处,此外还在大城市建立了6个分理处。

  建立于汉城的中央分理处实际上履行了朝鲜银行的职能,其中包括对货币流通的领导。自1950年7月6日至9月6日,北朝鲜银行总行的汉城中央分理处发行了81.1亿元,以满足朝鲜人民军的需要,以及保证储备和其他一些用途。

  这样一来,到9月6日为止,在南朝鲜土地上流通的货币有716.9亿元。

  北朝鲜银行总行汉城中央分理处的储备基金包括以下数量纸币:

  1、流通中的32亿元纸币;

  2、朝鲜银行发放并被批准从1950年9月10日起流通的面值1000元的135亿元纸币;

  3、7-8月份在印刷厂印制的8.403亿元纸币。

  全部纸币储备量为175.664亿元。

  此外,还有美国人印制的并在1947年运到汉城的新版纸币308.2亿朝鲜元。

  南朝鲜各家银行目前收到的现金极其有限,7月份总共只有23.58亿元,而8月份的23天只有3.79亿元。

  现金收入有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李承晚政府制定的居民各种捐税都被朝鲜政府废除,新的税收政策还没制定;

  2、国有及合作社商业几乎不存在;

  3、没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运输。

  在朝鲜南部,银行用以实现现金积累的最主要渠道实际上都被堵塞了。

  目前朝鲜南部货币流通已遭破坏,所有现金需求都要银行通过发行纸币来满足。第三季度预算赤字估计也要通过发行纸币来补偿。

  目前朝鲜南部货币流通情况及最近前景可能进一步恶化,并导致货币发行量的增加。

  由于货币发行量的迅速增长并非经济周转引起的,原定北朝鲜银行总行发行的货币1朝鲜元兑换朝鲜银行发行的货币8朝鲜元的比率在最近期间必须考虑提高。

  总而言之,在军事行动期间,由于美国侵略者给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带来的严重损害,朝鲜货币流通目前正处于危险境地。

  五、关于李承晚政府的公债

  1950年1月,李承晚政府发行了总额为100亿朝鲜元的公债。公债期限从1950年3月1日起至1955年3月1日止。

  前两年按年收入5%偿还债券持有人,后三年内将公债全部偿还。

  公债发行的面值分别为10000、2000、1000、500朝鲜元。

  公债配销至195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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