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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重审_尚小明【完结】(95)

  [214]《苦口婆心医国手·城头顽石也点头》,《民立报》1913年3月11日,第7页。

  [215]《国民党宁支部欢迎会演说辞》(1913年3月9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54—556页。

  [216]《应夔丞致洪述祖信》(1913年3月12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页。

  [217]《宋案证据之披露·程应通电宣布之证据》,《民立报》1913年4月26日,第11页。

  [218]《北京专电》(三月八日午刻),《时报》1913年3月9日,第2页。

  [219]《上海欢迎宋钝初君之大会》,《中国日报》1913年2月26日,第6页。

  [220]《驳宋遯初演说词》,《新纪元报》1913年3月8日,第1页。

  [221]《驳宋遯初演说词》,《大公报》1913年3月11日,第2张第3页;3月12日,第2张第2—3页;3月13日,第2张第3—4页。

  [222]《宋内阁不能成立之先声》,《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12日,第2页;《北京救国团电》,《大公报》1913年3月13日,第2—3页。

  [223]按《大公报》刊登《北京救国团电》末有记者附识,谓:“此电与连日附张所登来稿大同小异,惟来稿未署名,而此系救国团通电,故译录之。”“连日附张所登来稿”即《驳宋遯初演说词》,从3月11日起分三次在《大公报》登载。

  [224]《宋教仁君之时事谈·驳某当局者》,《民立报》1913年3月12日,第2页。

  [225]《驳某当局者》(1913年3月12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56—559页。

  [226]宋教仁:《答匿名氏驳词》,《民立报》1913年3月15日,第3页。

  [227]宋教仁:《答匿名氏驳词》(续),《民立报》1913年3月17日,第2页。

  [228]《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22日,第3页。

  [229]《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24日,第3页。

  [230]按宋教仁被刺次日,即3月21日,曾在沪宁铁路医院接到一封发自上海本埠的信件,信纸为上等洋纸,用红色墨水书写,落款为“救国协会代表铁民启”,信外署名“铁民自本支部发”,信内称刺杀目标本非宋,结果误中了宋,内容如下:“钝初先生足下:鄙人自湘而汉而沪,一路欢送某君赴黄泉国大统领任。昨夜正欲与某君握别,赠以卫生丸数粒以作纪念,不意误赠与君,实在对不起了。虽然,君从此亦得享千古之幸福。因某君尚未赴新任,本会同人昨夜曾以巨金运动选举,选举结果,则君最占优胜,每票金额五千元,故同人等请君先行,代理黄泉国大统领。俟某君到任后,自当推举你任总理。肃此,恭祝荣禧,并颂千古。救国协会代表铁民启。三月二十一日上。”(《奇怪之信件》,《民立报》1913年3月25日,第10页)有人认为凶手目标原本是黄兴,结果误中了宋,但此种说法并不能成立,《北京英文日报》有一段评论,最为精彩:“噫,何其自相矛盾若是之甚也!夫黄、宋之相貌迥乎不同,且每演说于大会场中,凡各都会之人,鲜有不能区别者,岂有行刺之人,反不能辨别者乎?即令始也不知,由湘而汉,由汉而沪,相送数百里,同行十余日,尚不能区别其为黄为宋,此又不通之论也。推是函之意,盖恐人之疑己,故欲藉是函以掩护之,殊不知若无此函,则人之疑之也或不如有此函之甚,尔以为人皆愚,而尔独智也?是诚所谓欲盖弥彰者也。”见冰《论宋教仁之被刺》(译《北京英文日报》),《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30日,第6页。

  [231]宗良:《宋先生死后之民国》,《民立报》1913年3月25日,第2页。

  [232]《致袁世凯及各省都督电》(1913年3月25日),曾业英编《蔡松坡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662页。

  [233]《车站纪事》,《大公报》1913年3月9日,第6页。

  [234]《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1日,第2页。另参阅本书第247页相关内容。

  [235]《第二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两纸附信封》(1912年10月24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7页。

  [236]《第四十一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电底一纸原稿一纸》(1913年3月14日下午7点20分由上海电报局发寄四等第7863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2—33页。

  [237]《在尚贤堂的演说》(1913年3月13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66—567页;《中央行政与地方行政分划之大政见》(1913年3月12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59—562页。

  [238]《第四十二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电底一纸》(1913年3月17日下午3点15分上海电报局接到北京发寄四等第3495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3页。

  [239]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240]《主使杀人者之权力何其大耶》,《民主报》1913年4月10日,第2页。

  [241]《致上海谭巡阅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242]《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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