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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超神空间_王道一【完结】(296)

  最后又为此诗画题了名----《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最后,在诗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洪易。

  画作一成,洪易虚脱一般倒在了一旁,拿起了酒坛,喝起了酒。在倒下前还将毛笔递给了王道一。

  “道一兄,此画是我所作,此诗却是你所作,当在旁签名。”

  王道一双目如神如电,什么话也没说,越过虚脱的洪易,接过毛笔,在洪易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王道一。

  踏踏踏踏……的小声踏雪声传来。

  只见那最大的那一只獒犬走了过来,正是白子岳所附身的这一只,他走过来时,杨桐洪雪娇等人也陆续被清醒了过来。

  杨桐,洪雪娇,景雨行,永chūn郡主四人顿时一惊。还有身后暗中保护的几个武道宗师级的护卫,都看出了这獒犬眼神的不同,那居然有着灵xing灵光,不再是畜生。当下景雨行厉声急呼道:“这是鬼仙,鬼仙附体才有的手段,阁下是谁?”

  “小辈,倒有些眼力……我来这西山只是来探望纯狐一族好友,发现你们几个跑来这打猎,还好你们几个没做什么事,哼,不然今天谁也走不出西山……莫要惊慌,你们这几个小辈还不能让我出手,杨拓和洪玄机在场还差不多。”

  “莫要挡我路,能在此地亲眼目睹并听到这两首千古雪梅绝诗诞生,而这姓洪的小子又机灵的画出了刚才的意境,这画与诗的主人都签了字,我这见证者,可不能错失了这热闹,这可是日后可流传千古的美谈佳事。”

  那白子岳所附身的獒犬,像人一般临时开了喉舌xué窍,说起了人话,话说完后,无视了众人的注目礼,来到画桌前,停了下来,獒首又细细的评赏了一遍画作,似乎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意境又浮现了。

  “好诗,好字,好画,还将刚才那种意境画进了三分,这诗画当真是想抢走啊……只是这种事却太伤风雅了,也罢,也罢,我便提笔作个见证,也不枉我来这一趟,当真是大幸事矣……”

  獒犬只有爪子,怎能握笔?但见它獒首一凝,看向桌上王道一刚刚签完字的毛笔,那笔无声息间飘浮起来,像是无形中有人握住了它,随后也在画上挨着王道一的名字,写出了它的名字,白子岳。

  “噫,这字,嘶,这字好生奇特,笔迹瘦劲,至瘦而又不失其ròu,转折又见藏锋,何等雄奇!这是你的字?你所独创的字体吗?啊,是了,是了,能作出这般千古雪梅诗的人,心中自有雄奇沟壑,妙也,妙也,光是这字就不虚此行了。”

  白子岳提完字,刚想直接离去,可眼睛看到了王道一的字后,当下就吸住了眼睛,为何?因为王道一所用的毛笔字,正是华夏最有名的宋皇宋徽宗所创的瘦筋体。

  当年宋徽宗,笔法瘦硬,初习huáng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这字体天骨遒美,逸趣霭然极具qiáng烈色彩,可谓是如屈铁断金。是现代书法界必学的一种书法。

  王道小学生时期学毛笔字,那是羡艳极了这种美字,可惜,他那时xing格跳脱,没心思下毅力练字,长大后,又是忙于上班工作挣钱,字也就那样了,不能说丑,那也差不多了。

  一直到王道成为无限超神空间之主,修为日深后,在地球的日子里,闲时就恶补恶练回了这字体,终于在书法上的功力达到了常人难以岂及的境界,不说是大宗师级,那也差不多了,再说了大宗师级的书法家可没有像王道这样修为这么高的,元神期高人,练个字一天的功夫比凡人一年的功夫还要离谱。

  今日签名,他下意识的写下,却是用的这瘦筋体书法,让没见过这种字体的白子岳又是一阵叹服。

  白子岳的惊叹引得杨桐,景雨行一阵好奇,但因为对这未知附体鬼仙的忌惮,都暂时不敢上来,只好qiáng按住好奇心不敢动。

  而白子岳也没有逗留多时,又看了一遍诗画,还有王道一的字,随后又回到雪地趴下,下个瞬间,这獒犬浑身一抖,一双狗眼睛已经失去了那灵光,杨桐等人知道,这鬼仙离去了,至少明面上如此,至于还有没有在附近监视那就不知道了。

  ……

  第29章 真想抢走啊

  ……

  杨桐景雨行四人虽还有些担心,但白子岳的话,也引起了他们好奇,不约而同的来到赶到酒桌上,看起了这诗画,还有洪易,王道一,白子岳的签名。

  洪易离的最近,qiáng打起jīng神,爬了起来,看向王道一的字。只是摇头,一个劲的摇头。

  “枉我还对自己的字颇为骄傲,今日见了道一兄的字,羞愧矣。”

  其实倒是没那么夸张,洪易的字和王道一没那么大的差距,只是他现在才十六,字才刚刚有自己的风格,已经是极是天才了,而瘦筋体那可是华夏千古美名的字体书法,又是第一次在这世界出现,所以洪易才有此叹。

  随后四人赶到。

  “嘶!!这画!这诗,还有这字!我,我已无话可说。”

  “白?白子岳,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我们居然碰到这个老怪物,居然一点事没有。太幸运了,太幸运了。”

  “看过此诗画,不得不说那位妖仙说的没错,真的将刚才那奇异的意境画出了三分,此诗,此画,合在了一起,构成了一个奇异的意境,这诗也没说错,确实是千古雪梅诗,名留千古的美事。”

  “不行,我要签字,我也是见证者,我也要签字。”

  “我也来,我也来。”

  “我先来,我先来。”……

  景雨行和杨桐甚至开始争抢起来,后面洪雪娇,永chūn郡主也加入了战团,最后按身份排列,先是杨桐,景雨行,永chūn郡主,还有洪雪娇纷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是屏气凝神。用上了自己十二万分的jīng神写出了自己最好状态的字迹。

  这种流传千古的事qíng,上面的签名字要是写的差了,那对个人而言,那就不是流传千古的美事,而是大大的丑事了。因为那亵渎了这诗,画,字。还有意境。

  等到杨桐洪雪娇等人在诗画上署了名后,天边的太阳已渐渐落下,已经是huáng昏了,杨桐等四人在仆人的劝告下,不得不告辞了,今天这下午的事qíng太具有传奇色彩了。杨桐四人一整个下午都处于过山车一般的心态。

  先是兴奋发现纯狐窝,再尔是惊奇遇到王道一,随后是三言两语,用诗引得他们无法拒绝的坐下喝酒赏雪,还有那三只纯狐倒酒伺候,再尔是王道一的几篇诗作震惊全场,后面的雪梅一二一出。所有人都斯巴达了,结果这还没完!

  众人中最不起眼的洪易也绽放出了让人不能无视的夺目举动,画出了这必将千古传闻的《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将刚刚那种文人骚客赏雪赏梅,谈雪论梅的诗qíng画意的意境给画出来三分!这诗画,是诸多巧合下才创作出的一幅几近入道的作品。

  连那天下闻名的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也给引了出来,附身獒犬出来,提笔留下署名。见证这一下午发生的传奇。

  虚脱了,彻底虚脱了,不指是洪易虚脱,杨桐四人也同样如此,当真是又惊又喜又恐又怕又兴奋!这要换个心脏不好的,非整晕不可。

  四人骑上马时,都感觉有些全身发软无力。这不是喝酒喝的,而是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相信他们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下午,甚至还将以这个下午为荣。

  因为他们都知道。不论他们的身份多么高贵,但在岁月流逝下都将渐渐什么都不是,而这个下午,他们是见证者,某种意义上他们已是不朽,这是再高身份的人也谋求不得的。也是文人骚客毕身所求。

  西山外,杨桐四人刚刚还一幅醉熏熏的模样,可一远离西山,刚进玉京城后不久,冷汗却直接在四人头上直流。

  “当真是大幸运,来西山本想趁着大雪猎狐,一来能让最近受宠的元妃娘娘高兴,二来也能猎来两只纯狐做皮帽,本以为能发现纯狐窝是幸事,却没想到是天大的祸事,这西山的纯狐居然和那白子岳有关系,万幸啊万幸,若非有那位海外异人,今日我等要是对那几只小狐下手,怕是我们四个谁也别想走出这西山。”

  这当然是个美妙的误会,就算没有王道一在,白子岳也是提前就在一旁守护了,也不可能让他们伤害到小菲小桑它们,白子岳自持身份,也不会向他们这些小辈出手,但是,杨桐四人不知道啊,他们自己脑补了qíng节,若不是王道一在这,他们必然是要qiáng拿下那三只小狐的,那洪易在又怎么样?不过是妾生的儿子,洪雪娇可是二小姐,有她在也容不得洪易保住那三只小狐。

  “我也没想到洪易会认识这位海外异人,前些天就听下人说了他要来西山为母亲扫墓,没曾想结识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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