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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_朱砂【完结+番外】(229)

  沈固点了点头。左穆抢走了那本书,不过一个来月,就能用空间裂fèng去取三生泉水,不说别的,就说他学得快,这就确实是个本事。

  “还有这次冰冰的事,虽然用小鬼勾魂,但我们在冰冰身上根本没觉察到任何鬼气。如果咱们不是在韩会计婚礼上跟她见过面,你又看见过她眉毛里的红痣,谁会注意啊?到时候冰冰就完了。我觉得特别奇怪的就是这一点,为什么我们半点鬼气都没看出来呢?按常理说,这个小鬼是时时跟着冰冰的,那冰冰身上一定会有黑气,有yīn阳眼的人一定能看出来的。”

  沈固回想又回想,还是摇头:“确实看不出来。当时只是觉得她脸色不太好,但高考的学生很多都是这样,不会引人注意。也许那小鬼并没有时时跟着冰冰,只是在她病重的时候才来勾魂?”

  “那不可能的。无常勾魂是因为有生死簿,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一个人什么时候死?魂魄离体之后,如果是与生死簿上的时间吻合,yīn差会来接人;如果有怨念,可能留在阳间成鬼;如果两者都不是,那就是气数已尽,很快就会散去。就像我们给于悦搜集的魂魄,需要东方辰和黑子一直呆在医院,一旦判断这个魂魄确实是不能再转世的,就要马上下手,晚一点魂魄就散了,再收不起来。”

  “那怎么解释冰冰的事?”

  “没解释。至少我现在解释不了,只能说,左穆用的方法很高明,我现在还看不穿。”

  沈固安抚地摸摸他的脸:“他在暗,我们在明,被动也是肯定的。尽力就是了。好在我们现在知道他和一个做瓷器的女鬼在一起,可以多在这方面注意一点,也不算完全没有线索。”

  “只能这样了。”钟乐岑有点沮丧,不过随即提了提jīng神,“咱们过些天去看小人鱼,送点什么礼物好?”

  “这……”沈固没什么送礼物的经验,更不用说是送给非人类,“鲛人——喜欢吃什么?”

  “鱼,贝类,还有海藻。但我们能弄到的那些,人家恐怕都不屑一顾。”

  沈固无语。鲛人生活在海中,什么样的海鲜弄不到,当然不希罕人吃的那些。可是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到送什么。

  钟乐岑灵机一动:“我们去弄一件周志的遗物好不好?上次就是咱们拿的那些照片才把于悦引出来的,但是照片总归只是照片,要洗多少张都行,怎么也让人觉得不太希罕。咱们去弄一件周志生前常用的东西送给孩子好不好?”

  “好倒是好,可是周志的父母肯给吗?咱们怎么跟他们说?说他们有个孙女,但是是个鲛人?”

  “我们可以不要跟他们讲啊。”

  “那你——”沈固突然明白,“你让我去偷啊?”

  “就偷一次呗,溜门撬锁的事你又不是不会做。”

  “喂——”沈固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有你这样的么?叫老公去偷东西?”

  钟乐岑没注意他的用词:“那有什么?又不是偷什么贵重物品!再说了,这个孩子永远不可能看见爸爸,拿一件遗物又怎么样?当然了,咱们不拿那种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毕竟周志的爸妈也需要。可是拿件小的应该没问题吧?比如说,比如说周志的衣服扣子什么的。”

  “衣服扣子?”沈固以为钟乐岑说的遗物至少也是生前常用的手表啊手机啊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衣服扣子,“这东西行吗?于悦会要吗?”

  “怎么不行?你不要小看衣服什么的,这东西生前穿在人身上,最贴身的东西,吸收的人气也最多,虽然只是一颗扣子,孩子也能感觉到爸爸的气息。”

  沈固摸摸下巴:“衣服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你不知道衣服这东西很容易闹邪么?有不少书里都有记载,说死去的人又回来,一切举动与生前无异,后来又突然消失,只留下一身衣服像蝉蜕一样。其实这就是因为生前的衣物沾染了人气,死后鬼才能凭借着回到人世。所以不要小看衣服,这东西是很玄妙的。”

  “哦,那古话说妻子如衣服,是不是因为女人也是很玄妙的?”

  “你——”钟乐岑彻底无语了。

  偷周志的衣服扣子这种事,在沈固那真是小菜一碟,简直可以说比吃小菜还容易。他花了一天时间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志父母的生活习惯,就在第二天,周志父母离开家出去买菜的那半个小时,他就带着钟乐岑大摇大摆进了周家。

  “就这个好了。”钟乐岑拿着小剪子,从周志房间的衣柜里捡出一件来。一件旧T恤,已经穿得发白了,看身量应该还是周志十来岁的时候穿的,样式很街头风,领口有颗装饰xing的银色金属扣子,刻着星光纹,钟乐岑直接剪下来,又把衣服按原样折好放回去,“搞定!”

  “为什么选这件?”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这扣子还算好看,至少有个花纹,宝宝挂在身上也有点装饰xing,否则弄一颗破塑料的,也不好往身上挂不是?”

  “挂在身上?”

  “对啊,爸爸的遗物,当然要挂在身上了。其实如果有戒指是最好的,可惜周志大概还没跟于悦买过结婚戒指。”

  “嗯,估计对于悦,这也是个遗憾吧。”

  “要是咱们能把孩子的照片给周家爸妈看看就好了。”

  “你可别!”沈固差点被他吓着,“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周志的爸妈要是知道自己的孙女是人鱼,恐怕只会害怕。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非我族类。”更别说还是一个要吞食魂魄才能活下来的怪胎。

  钟乐岑叹了口气:“你说得对。而且于悦大概也不愿意吧。”

  两个人把周家的门照样锁好,并肩出了小区。七月中,滨海已经开始热起来,不过早上的小风倒还凉慡,四周没什么人,沈固和钟乐岑难得地有机会挽着手慢慢地走。不过没走几步,钟乐岑的手机就响了,他拿起来看一眼:“小溪?”

  “乐岑哥!”小溪带着哭腔,“你快过来一下,郎一鸣出事了!”

  沈固听得清楚,马上问:“你们在哪里?”

  “在我哥的医院里!”

  方宁远在门口接他们,脸色极其古怪:“在二楼特护病房。”

  沈固和钟乐岑马上就知道他为什么脸色这么古怪了,因为他们一进病房,看见躺在病chuáng上的——是一条láng。

  小溪坐在chuáng边的椅子上,眼圈通红。钟乐岑小心地叫她:“小溪?”

  “乐岑哥!”小溪一看见他,眼泪就往下流,“怎么办?郎一鸣怎么了?你快想想办法呀!”

  “你——”钟乐岑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你们这是——”小姐呀,你到底有没有看出来这是条láng?

  方宁远解释:“小溪送过来的时候这个——病,病患,这个病患有遭到电击的现象。”这“病患”两个字他说得十分艰难,估计从来也没想过会遇到这种病患。

  “乐岑哥,你快给一鸣看看啊!”

  “啊?”钟乐岑茫然,“我,我看?”

  “是啊,你不是宠物医生吗?”

  沈固猛地闭住气,qiáng忍住要冲口而出的大笑。钟乐岑表qíng扭曲着说:“小溪,你当他是什么啊?”

  “我知道他不是人!”小溪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掉,“他就是狗也没什么,我喜欢他,真的!”

  噗!沈固终于忍不住喷笑。狗?好一条狗!钟乐岑满脸黑线:“狗?”

  小溪抹着眼泪:“我知道我对宠物的毛过敏,可是哈士奇是短毛狗,不太要紧的。”

  “你才是哈士奇——”病chuáng上传来低微的声音,沈固等人转头看去,chuáng上的灰láng已经恢复了人形,脸色惨白,表qíng却极其纠结,“你眼睛也哮喘啊!”

  小溪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你醒了?觉得怎么样?宁远哥,你再给他检查一下啊!乐岑哥!”

  方宁远做为医生,检查病患这种事责无旁贷,不过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就被背后冒出来的人拉住了。白萝卜紧紧贴在他身后,只露出半边脸,哆哆嗦嗦地说:“宁远,别过去,那是láng。”

  小溪听见一个láng字,一下子呆住了:“láng?”

  郎一鸣勉qiáng坐起来,眉眼间立刻就显出一股傲气来:“怎么,你连láng和狗都分不清楚?”

  小溪眨眨眼睛,有些茫然地看看他:“láng啊——”

  郎一鸣眼神黯了一下,随即恶意地转头对白萝卜呲了呲牙,看着白萝卜嗖地缩进方宁远身后,冷冷一笑:“看见了?我是láng,可不是你说的什么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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