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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_朱砂【完结+番外】(69)

  钟乐岑苦笑一下:“不。伥鬼一旦为伥,就不能再与虎分开,除非找到合适的替身来替代自己得以再入轮回,否则如果虎死,伥鬼也将形神俱灭。这就是伥鬼为何极力为虎骨择人的缘故。我想虎骨之所以在人腹中,应该是伥鬼自身难保,危急之中将虎骨藏在此人腹中。因为虎死只余残骨,全靠伥鬼择人的jīng气才能生存,伥鬼一死,jīng气无从供应,虎骨唯有直接附身在人身上才不致毁灭。所以那人会突然发狂,就是虎魄要直接附身了。”

  沈固沉吟着:“你当时为什么要让他吃狗ròu?”

  钟乐岑挠挠头:“虎食狗则醉。我虽然能画困shòu符,但灵力不足以困住虎魄,所以先灌醉了它,才好下手。不过,也只能暂缓一时,如果虎骨不跃出那人体外,你又没有击中它,还真不知它会逃到哪里去。这伥鬼伤人命不只一条,若不是你的煞气,只怕也未必杀得了它。”

  沈固摆摆手,对钟乐岑对自己的评价已经不加理睬了:“如果你当时不用什么困shòu符,那人会怎么样?”

  钟乐岑犹豫一下:“我也不知,但看那qíng形,说不定——会化虎。”

  沈固想起当时那男人脸上的黑huáng条纹和突然尖利的指甲,默然无语,半天才说:“那这事,就算结束了吧?”

  钟乐岑又挠挠头:“该是——结束了吧?虎骨都发臭了……呕——我以后再也不去吃朝鲜凉面了!”

  第42章 街头重逢

  伥鬼事件以一种极其让人无语的方式结束了。左健自从那天走了之后,就来了个人间蒸发,再也没他的消息。沈固估计他多半是有什么任务了,倒是钟乐岑有点担心,时常还念叨几句。沈固照常上班,休息日就去疗养院看沈芝云。汤圆现在跟钟乐岑混得极其亲热,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让他抱着,钟乐岑只好去诊所也带着它,倒省了沈固的事。

  天气似乎是一下子就回暖了。滨海的chūn天短,前几天还chuī着冷风,这几天就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台东的各家婚纱店都开始进行今年的宣传,以至于沈固走在婚纱一条街上的时候,每隔十步就要接过一份宣传单。

  “薇薇新娘”算是滨海市比较老资格的婚纱店,门口的宣传招贴也特别的大,人特别的多,沈固从一群女孩子中间走过去,忽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看,一回头,一张带着浓重黑眼圈的脸跳入视野,沈固略一思索:“张琛?”

  那人露出惊喜的笑容:“真是你啊,沈固!哎,你考军校之后这么多年都说在外地,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固笑笑:“回来时间不长。”高中的时候他们坐前后桌,还是系里篮球队的主力,一晃十多年不见都失去联系了,没想到能在街头碰上。

  张琛还是原来的模样,一兴奋就搓手,高高兴兴地说:“这几年跟同学老不见面,都失去联系了,能碰见你真是太好了。那什么,我要结婚了,今天陪老婆过来挑婚纱,你呢?结婚了吗?”

  沈固摇摇头。张琛眼睛亮了亮:“哎,当年咱们班上可是有不少女生都暗恋你呢,冷面帅哥!你准是挑花眼了。对了,来参加我婚礼吧?5月1号,在香格里拉。”

  沈固打量他一下。张琛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身材也保持得不错,一看就是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如果不是脸上有两个遮也遮不住的黑眼圈,就是个上佳白领jīng英的形象。张琛拉着他边走边说:“我老婆还得半天才能出来,咱哥俩到旁边茶楼坐坐去,哥们有个事真得请你帮忙。”

  街对面就有KFC,但张琛偏偏开车去了远一点的上岛咖啡。进了店,他让侍应生先把桌面好好擦了擦才坐下,点了两杯手磨蓝山。“你知道我有个妹妹是吧?”张琛打开话匣子,“我那个妹妹,什么都好,就是xing子太腼腆。哎,这也怪我,爹妈走得早,我就怕她受欺负,不让她在外边呆,结果弄得她现在都没啥朋友。”

  沈固微微点点头。他记得张琛的父母确实是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出车祸死了,他和妹妹住在叔叔家。张琛的妹妹叫张琳,比她哥哥小七八岁,那时候下了课篮球队练球,她就跟在张琛后面拿衣服,像个小跟班似的,话也不敢多说。

  张琛很感叹地说:“要说这两年,我也挣了点钱,不愁吃穿,就cao心我妹妹找不到个好人家。你知道现在这些年轻男孩子,也有很多是想找个有钱的女朋友,不用买房子,至少少奋斗二十年。要说这想法咱不能说什么,谁嫌钱多烧手呢?问题是,要是冲着钱来的,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真对我妹妹好?”

  沈固笑了笑:“有道理。”张琛以前就很保护他妹妹,想不到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还是跟护仔的老母jī一样。

  “我这现在要结婚了,虽说我老婆人不错,但嫂子和小姑子住一起,万一有什么摩擦呢?咱既不能委屈老婆,也不能委屈妹妹不是?再说了,琳琳也二十三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实话说,我这次结婚,没请几个亲戚。我家那些亲戚,从前我爹妈死的时候十几年不上门,要不是我叔养我们,早饿死了。现在有些人看我有钱了就找上门来——我呸!我请的都是朋友,那个,不瞒你说,不为别的,就为给我妹妹挑个好人。”

  沈固无语地看着他。张琛扒扒头发笑了:“觉得我奇怪是不是?哎,我可是早把嫁妆准备好了,一套二百平带阁楼的房子,全套装修和家具,在香港中路上;再加一百万现金存款,不算少吧?”

  沈固没说话,张琛有点不好意思:“说真的,我也不是说——不过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你带几个差不多年龄的朋友过去呗。没亲戚,咱有朋友给撑撑场面也好。再说我妹妹人真不错的,你就算帮帮兄弟的忙,朋友的朋友,咱也放心点不是?”

  沈固考虑了一下:“我也是十几年没回滨海了,没有多少认识的朋友。”张琛的意思,他一听就明白,刚才是多少有些看上他了,现在则是想让他带几个靠谱的未婚朋友过去。他觉得张琛的话有些自相矛盾,既然总怕追求他妹妹的人是为了钱,为什么又这么招摇地把给妹妹准备的嫁妆亮出来?而且从见面到现在,他总觉得张琛有点不对劲,但一时又说不出来。

  张琛有点失望:“一个都没有?哎,我可不是变相送罚款单,不信到时候你去看,我一分钱的红包都不要的。我不缺钱,就是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丫头吧,你要说给她介绍对象,她死活不去,现在我结婚,她非去不可,我可不是要好好借着机会让她多认识几个人么?你要是实在没有,一个人去兄弟也高兴。”

  沈固忽然想起503的庞峰云和卢纬:“好,我准到,可能,能带一两个朋友过去,不一定。”高中的时候他和张琛的关系不错。两人都没父母,也算同病相怜。有一次他们跟另一个学校的篮球队打球,那边有个人不知怎么知道了沈固的身世,输了球就管他叫野种,张琛当时撸袖子就跟着沈固上去打架,结果一块挨老师的批。虽然十几年不见了,沈固还记得这事。再说张琳他也见过,当时觉得是挺老实的一小姑娘,要是这些年人没什么大变化,也是一个不错的谈婚论嫁的对象。而且张琛准备的嫁妆不算少,存款不说,香港中路上的房子少说也得上万一平方,一套房子带装修和家具就得小三百万。现在房子是一般人生活中最大的一笔开销,很有吸引力。虽说结婚不能光为了钱,但要是因为对方有钱就认定了是为富不仁,那也是一种偏见。

  张琛很高兴:“那好那好!哎我今天没带请柬,你住哪里?改天给你送去。”

  沈固笑笑:“送什么请柬,我一定去就是了。”

  张琛搓着手呵呵笑,忽然向门口招了招手:“小洁,这里。”沈固回头一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向他们走过来,张琛站起来介绍,“这是我老婆,李颜洁。小洁,这是我高中的好哥们儿,沈固。”

  沈固向李颜洁点点头。李颜洁长得很漂亮,穿衣化妆都很得体,既显得时髦,又不过分妖艳,看得出来是很有格调的人。只是脸上跟张琛一样,都挂着一对黑眼圈,用粉底遮过也还是能看出几分。

  沈固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往常这个时候,钟乐岑应该已经做好饭就等他回家了,于是起身告辞。张琛也不留他,高高兴兴地又叮嘱他一定要去赴宴,这才挽着老婆离开。

  沈固回到家,饭桌上果然已经摆上两个菜了,钟乐岑听到门响,举着铲子跑出来:“回来了?”他曾经很婉转地向沈固提出过jiāo房租的事,被沈固很直接地否决了,于是自发地包揽了全部家务,尤其是做饭。他做饭确实比沈固做的好吃,于是沈固也就乐得享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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