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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高能_绝世猫痞【完结】(40)

  最后一战,他将皇后陷害进了冷宫,买通一个太监用三尺白绫勒死了她,本以为自己下一步就该当上皇后,生下皇子,和皇帝共享江山,谁知道第二天皇帝就驾崩了,宗室们一致决定给他过继个儿子当皇帝。

  于是在经历了漫长的宫斗之后他没能母仪天下,反而垂帘听政,变成了慈祥的太后。

  这结局也是日了狗了……

  听完李维斯的吐槽,欧米伽姑娘复制了一百个“哈哈哈哈”给他,并附送笑哭的表情一枚。李维斯叹道:【后宫游戏太鬼畜了,原来宫斗的赢家不是皇后,而是太后,我真是醍醐灌顶。】

  欧米伽道:【太太你已经悟道了,于是什么时候开新文?】

  李维斯想了想,发了个挖鼻的表情:【被你一说有点蠢蠢欲动,捡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吧。】

  欧米伽发了一个惊呆的表情,鸡血满满地道:【快开快开,我这就去给太太打赏!】

  李维斯喝完最后一口面汤,瞌睡不翼而飞,感觉满红满蓝可以战斗了,于是打开笔记本,在餐厅里现场码起了毁三观宫斗百合文。

  没错,伟大的奶爸没有说谎,他真的是一个作家,虽然只是写网文的,虽然写的还是网文里小众中的小众——百合文,但他真的是一个作家!

  关于这件事的契机,要追溯到六年前,他上高中的时候。

  作为一名标准的华裔ABC,虽然李维斯生在华人街,长在中餐馆,但因为没有经过系统的语文训练,对中文一直停留在只会说不会写的状态。某一天,他念旧的外婆忽然发现自己可爱的孙子居然连中国字都写不囫囵,深深感觉自己对不起死去的老伴儿,于是买了全套的中文教材,开始给李维斯恶补中文。

  学习文字的最高境界,当然是应用,所以那段时间李维斯除了每天晚上要临一篇颜真卿的字帖以外,还被勒令写一篇不少于一千字的作文。

  《我的妈妈》、《我的外婆》、《我的渣爹》……把传统中文作文题目写了十几篇以后,李维斯发现这些东西都是套路,毫无萌点,缺乏让自己长期坚持下去的动力,一时突发奇想,决定写一个长篇巨著!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正处于青春期骚动的直男来说,最让他肾上腺素升高的事物自然是萌妹子了,虽然李维斯在感情上比较晚熟,且巨怂,但YY的能力是非常强大的,于是他第一部 长篇小说的主角配角以及龙套,全部都是清一色的萌妹子。

  就是猥琐得这么耿直!

  一开始他只是为了坚持学习中文,谁知道写着写着居然有了读者,一位见多识广的同好告诉他,他写的这个题材叫做“百合文”,虽然现在文里还没出现明显的姬情,但鉴于没有男主角男配角以及男龙套,再发展下去妹子和妹子搞在一起是必然的事情。

  李维斯就这样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谷歌了一下“gl”,当即就决定把自己的处女作后续情节改成妹子和妹子谈恋爱滚床单。

  大概是他这个人比较长性,这篇文一写就写了一年半,从刚开始错字百出语序混乱,到后来文笔流畅萌梗百出,渐渐竟然写上手了,硬是吸引了一大票的粉丝!

  后来有人建议他向职业化发展,他就从善如流地给自己取了个雷破天的人妖笔名——“轩辕飘飘”,然后把自己的文从美国的小众中文论坛,挪到了国内最大的百合文聚集地——晋江文学城。

  别人学中文都花几万美金报个语言学校,他一分钱没花,几年下来还赚了二十多万。

  人生啊,真是叵测。

  前年,有个富二代——就是网名Resistor的欧米伽姑娘——成了他的死忠粉,扬言要把他的文拍成大电影。但鉴于李维斯以前写的都是科幻猎奇文,不太好拍,所以她给他推荐了一堆的宫斗资料和宫斗游戏,建议他写个宫斗百合文,据说现在这个题材特别好过审。

  李维斯墨迹了半年多,今晚终于动笔了,一气呵成写完《朕母仪天下》的第一章 ,被自己感动得神清气爽。刚发表完,微信“叮咚”一声,欧米伽姑娘发来贺电:【新文好萌,太太加油!】

  李维斯发了个羞涩的表情,欧米伽道:【等写完这篇,太太写个悬疑吧,我最近混悬疑论坛,有点萌上女侦探VS女杀手了!】

  女人的萌点漂移起来真快啊……李维斯脑补了一下她说的CP,结果自动带入了宗铭和吴曼颐,顿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把宗铭在脑内女体化了一下……更加不好了。

  【先写完这篇再说吧。】李维斯说,【刚打完后宫游戏,萌点好多,估计能写两百万字哈哈哈哈。】

  【太太加油!】欧米伽说,【我现在开始攒零花钱,估计等你写完能攒个一两千万,到时候再找我爸拉点儿投资就能拍大电影啦!】

  【……】李维斯感觉全世界好像只剩下他一个穷人了,为毛这帮人一个比一个有钱,不是买直升机就是拍大电影!

  【太太你存点儿稿子吧,别断更了。】欧米伽说,【我去刷一会儿论坛。嘤——那个叫阿尔法的大神好厉害,每次分析案情都剑走偏锋,偏偏特别有道理,我要给他生猴子!】

  李维斯对她的毫无节操已经习以为常,道:【你好好萌吧,拿我的蓝金VIP去勾搭一下试试看,祝福你哟~】

  欧米伽发了一个脸红跑走的表情,道:【太太不要吃醋哦,你才是我的正宫,阿尔法大神最多算是才人啦。不打扰你存稿了,存好早点睡哦,太晚对皮肤不好,找不到男盆友咯。】

  李维斯仰天长叹,严格意义上说他马上都有老公了,还要男盆友干什么哈哈哈哈哈……回了欧米伽一个“再见”便关了微信,存了一千多字去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李维斯开着他的吉利熊猫去医院看宗铭。

  上午照例是复健,之后宗铭被送到心理科去做评估了——这是他自己要求的,估计是觉得再拖下去不利于拿到任命书,所以他决定要主动出击忽悠心理医生了。

  李维斯在病房等他,闲着没事便躺在沙发上看昨晚买的刑侦课本,正看得销魂,忽然感觉两道犀利的视线像探照灯一样打在自己身上,抬头一看,只见病房门口站着个人。

  也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李维斯竟然完全没听见门响。

  那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高高瘦瘦,皮肤白皙,穿着白衬衫、牛仔裤,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手里还提着一兜子水果。

  李维斯第一眼就觉得他特别眼熟,在脑子里过了一圈才发现他和桑国庭长得竟然有四五分相似,只是更秀气一些,皮肤更白一些。

  “宗铭呢?”少年冷漠脸问李维斯。

  “去做检查了。”李维斯站起身来,“你是……?”

  少年环看四周,挑剔的目光将李维斯上下打量了一番,问:“你是宗铭的未婚夫?”

  “……”李维斯对他的身份隐隐有了一点猜测,道,“我叫李维斯,你贵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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