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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之冕(西幻)_阳华六出【完结】(29)

  第23章 越级打本(二)

  “快到晚饭时间了。”

  半身人捂着肚子,厚实衣服下的肚子十分应景地咕咕叫了一声。

  “太阳还没下山呢,急什么。”都灵跳下雪橇,在驯鹿屁·股上狠狠来了一下,领头的雄鹿会意地拉着雪橇藏到背风处。

  “是这里。”弥赛亚站在一块凸起的黑色岩石上,视线投注到洁白的冰川上。

  这里已经是一处远离大陆中心的岬角,冰冷地海水昼夜不停地拍打着被冰川侵蚀得坑坑洼洼的海岸,单调地日复一日回响在天边。离开车队遇袭地,仿佛也离开了雪原上永不停歇的暴风雪,澄明的穹顶笼罩着蓝色的海洋和冰川,显现出一派荒凉纯净的壮美景色。

  可惜总有煞风景的存在。

  弥赛亚摸着下巴俯视山坡下方支起的一个个帐篷。以他敏锐的视力,清晰地看到帐篷边布满了一种奇特的生物。他们大多身上布满了近似蛇鳞的灰黑色鳞片皮肤,脑袋像蜥蜴一样扁平而嘴部尖锐,两支浅色的犄角竖在头顶上,老鼠般细长的尾巴突兀地拖在背后。红色橘色的衣服松垮垮地套在身上,拿着一支短矛或□□摇头晃脑地四处巡视。

  成串的海鱼和磷虾被粗暴地放到冰上冻起来,灰白的大型鱼类骨骼支撑起粗糙炮制过的皮革组成一个简陋的庇护所,地底之下还不断有雪和泥土扬起,再由地面上的成员运往海边倒掉。

  狗头人。

  弥赛亚将眼前的形象和从灵吸怪辅脑里的图案相对应,顿时对这群奇形怪状的东西有了个大致印象。

  传说中狗头人是龙的眷属,但也只是传说而已。龙的身边往往有狗头人的身影,但狗头人并不只在龙身边出现。狗头人的确长着一身鳞片,而且会说龙语(通常听起来像汪汪的狗叫),他们聚族而居,往往给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们迎头一击,领地里堆满了新人的尸骸。

  弥赛亚显然不在此列。张开翅膀,迎着海风滑翔,将狗头人屠杀得一干二净完全不需要什么力气。

  “狗头人!”山姆压抑着兴奋小心说,生怕惊扰了地下一无所知的生物。

  实际上海风刮过,哪怕他放开嗓子大吼大家,下面的狗头人也什么都听不见。

  “我的家乡就有狗头人,每季都要付一大笔前雇佣冒险者去清理狗头人!和我家故事里那些神秘美丽的邻居完全不一样!”不知想到了什么,山姆脸上忽然流露出一种迷醉向往的神情。

  “需要休息吗,你刚才说你饿了。”

  “不不不,不需要。”山姆迈着小短腿,扶着异乡人爬到岩石上,指着下面众多帐篷围着的中心。

  狗头人的规划乱七八糟,每个帐篷边上都对着一些好像没什么用的杂物,但大体来看是呈环形,一圈圈围着聚居地中央平地上的巨大雕像。

  “看,那个雕像!”山姆兴奋地说,“狗头人崇拜龙,中间有白龙的雕像,那条白龙一定在这里!”

  弥赛亚左看右看,才勉强把那个歪歪扭扭地劣质工艺品和亡灵记忆里那条威武的白龙重合到一起。事实上无需半身人提醒,周围越来越浓郁的龙息已经鲜明的标识了白龙的存在。

  日光逐渐昏暗,来来去去的狗头人将海鱼从冰里挖出来,混杂着其他不可辨认的东西倒进大锅里,燃料焚烧的黑烟向山上飘来。

  “下面的狗头人在吃东西,我们还在上边饿肚子,这真不公平。”都灵深一脚浅一脚地把自己从雪里□□,比起轻巧的半身人和弥赛亚,身为矮人的都灵在速度方面有天然的劣势。

  “这才是最好的时候,狗头人在晚上比白天更强,再等等太阳就下山了!”山姆摸出一包冻得硬梆梆的东西,“都灵,能借下你的锤子吗?”

  “嘿,我的锤子你可拿不动!”于是两人把包裹放到石头上,一点点用锤子把里面的东西敲得粉碎。

  三人撇下驯鹿,悄悄潜行到狗头人附近。

  “等等,都灵,你先不要出去。”矮人瞪大眼睛,对着半身人怒目而视。

  “为甚——唔”

  一个褐色鳞片的狗头人拿着擦肩而过,狐疑地到处张望,最终什么也没发现,只得归结为冰下游鱼发出的声音。

  一无所有的雪地上忽然出现几个毛茸茸的头,弥赛亚默不作声地松开捂住嘴的手。

  “哦,我再也不和你争辩了。”矮人惊魂未定地说,裹紧刚刚剥下的冬狼皮,“刚才好险被发现。”

  “对付狗头人,需要足够小心、谨慎、快速,必须在引来一大堆之前干掉他们,要不然就让他们不能一群群地攻击。脚步要足够轻巧,才不会触发他们的陷阱。”山姆不甚满意地提醒趴着的矮人,“亲爱的都灵,你躲在这里就够了。”

  半身人伏低身体,在冰上疾行,绕开一些看似不起眼的杂物杂物,藏到狗头人简陋的帐篷后。

  “看到那些过了吗?我带了一包这个,把药粉撒到锅里就好了,注意不要让他们发现。我相信你能行的,勇士。咱们分头走,那样快点。”

  弥赛亚伸手接过药粉。原本直接杀进去也并无不可,但半身人又给了他一个灵感,凡物总有他所想不到的巧思。

  山姆裹着狼皮在帐篷间躲躲藏藏,饥饿早已被他忘到天边,仇恨和渴望像一把火,点燃了他的五脏六腑,笑容从他的脸上消失,半身人目光炯炯地寻找着狗头人的破绽,然后灵活地从中穿过。

  在他的故乡,那个永远飘荡着着馅饼香甜气味的落星镇,总是有一群该死的狗头人在夜里跑进农田割走庄稼,或者翻进畜栏偷走牛羊。

  山姆回想着当年跟在雇佣兵后面,闯进狗头人巢穴大杀特杀的经历,谨慎地挪动步伐,绕开地上一根隐蔽的绊索,从地上捡起一块散落的石头。

  准确命中目标。

  红衣狗头人发出一声尖利的咆哮,恼怒地四处张望,腰间的投石索左右晃荡。石头栽进胡乱摆放的杂物里,发出一声巨响。

  狗头人怒气冲冲地向杂物里冲去,半身人看准时机溜到锅边,用力把手上的粉末抛进汤里,然后狼皮蒙头,一股脑跑远了。一无所获的狗头人摸着被砸出来的大包,气冲冲地回到篝火旁边搅拌起今天的晚餐。

  成功了。

  山姆在一个无人的帐篷里藏身,一边四处张望,但是并没有看到银发异乡人的身影,狗头人也并没有什么异动。

  不会是跑了吧?半身人心里突然冒出疑问,像泡泡一样越来越大。

  半身人将疑问藏在心里,重新如法炮制,把药粉扔进狗头人的汤锅里。

  “那边还有几个。”山姆正清点着目标,突然身上一轻。

  “好了吗?”都灵跺了跺脚,让僵硬的肢体活动起来。

  “应该好了。”弥赛亚放下晕乎乎的半身人,“先等等。”

  “你的动作好快!”半身人重新露出个冒傻气的笑容,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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