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喀什,你在么_吾三醒【完结+番外】(6)

  约书亚不知道,也不清楚如何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也许从一开始他就不应该去和喀什有任何关联,但是舍不得,舍不得……

  脸颊被刺骨的冷风吹得生疼,豆大的泪水止不住地从眼眶中滑落,留下两道湿冷的泪痕。崎岖不平的山路上,白皙的脚板底沾满泥土和杂草,被小石子树枝刮破,浮现出血痕。

  夜色中,纤细的人儿义无反顾地跨过河水,奔向密林,消失在被他第一次推开门的蔷薇木屋里,只剩下黑色的布莱克在月光下慵懒地甩着尾巴……

  有一种想要的生活是未来

  远离我的现在

  渡河到彼岸

  筑屋在林间

  屋顶上猫的眼

  问我

  你怎么还没来

  问我

  你怎么还不来

  “喀什,真希望和你一起生活在这里!”约书亚站在蔷薇木屋前,笑得分外满足,身后的喀什藏在黑斗篷里的嘴角生涩地上扬。

  第12章 (十二)尾声二

  月色悄然洒落,睡饱了的野兽们开始陆续地走出巢穴,寻找猎物准备狩猎,在郁郁苍苍的森林深处时不时传出恐怖的吼声,血色的弱肉强食自然法则掩盖在夜幕之下。

  在林子的某一处,有一群森林狼准备捕食了,他们发现了一具有着肉香的像是烧焦的木头桩子的猎物。猎物的表面覆盖着一层层泥土和黑色的木炭,隐约的肉香从破碎的保护层的缝隙中传出。

  头狼耳朵微微抖动,眼神示意,四周的分撒的狼群逐渐聚拢形成包围圈,不因猎物表面上的毫无伤害力而放松警惕。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狼群逐步逼近已经离猎物只有一个小步跳跃的距离,无论如何转圈,或偶尔扑上前撕咬又迅速逃离,包围圈内都没有任何反抗。

  耐心已经见底了,在头狼的一个吼声的带领下,狼群扑了上去,决定开餐。尖利的狼牙穿破层层被烈火燃烧过而变得坚硬的土木保护层,刺进内里的肌肤,喷泄出香甜的鲜血。

  然而就在大餐即将入狼口时,身下的猎物似乎终于清醒了,被身躯上的疼痛所弄醒。四周悬挂在树上,或躺在湿润的地面上的树藤窸窸窣窣一下子全张开了,森林中最为恐怖的猎食者张开狰狞密密麻麻的大网齐刷刷地扑向了狼群,一只只狼被残忍地缠绕致死,只有少数在缝隙之间逃窜升天。

  狼群捕食失败,甚至几近全军覆没。

  喀什被身体表面的伤口所弄醒,但更为痛苦地是在高温燃烧之下封闭在层层泥土和木头之下的躯体内部散不出的闷热,每动一下都是燃烧似的撕裂般的疼痛。

  强撑着痛不欲生的躯体,喀什挣扎地睁开双眼,瞳孔涣散了几秒才逐渐聚焦,他被丢在了另一面的森林里,他得回去,他必须得回去。

  不断念着这个信念,喀什运用身体里所剩无几的能量,指挥着树藤将他僵硬无法动弹的躯体一步步运回去,运回到森林的反面,河的对岸,蔷薇的木屋。

  喀什,你在么?

  喀什,你去哪了?

  喀什,你的眼睛是什么颜色?

  喀什,你的头发是什么颜色?

  喀什,我们是好朋友了。

  谢谢你救了我,你叫什么?

  脑海中关于约书亚的回忆不断在翻滚,在沸腾,在召唤……

  约书亚,再等等我……

  第13章 番外一 喀什

  我是谁,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别人都我叫3号。

  从有记忆开始,我就呆在一个巨大昏暗的地下室了,被锁在一个小小的几步就到尽头的牢笼了。我的旁边还有好几个一样一直呆在这里的同伴。

  年年月月在掰着手指中,在墙壁的划痕下度过,数不尽数的实验,反光残酷的刀子,也许这就是我的一生。

  隔壁一头红发的艾克,是后来进来的,他告诉我们,外面的世界的美好,蓝色的天空,绿色的草地,鲜艳的花朵,温暖的日光,和煦的风……

  想要出去的念头,就这样在我们的心里如野草肆意狂放生长,终有一天会让我们奋不顾身地追寻自由。

  只是没想到机会来得那么慢,十年了,今天的地下室着火了,那些恐怖的人不是仓皇逃窜就是烈火焚身。

  这是艾克的杰作,我们都非常欣喜。我们都知道,麻醉剂对艾克的效果在日复一日地一点一点减弱,终于在今天,艾克提前清醒,放了把火,把我们都救出来了。

  为了减少目标,防止被追捕回去,我们分开逃跑,艾克说有事可以去瓦安德里城找他,他决定去那里生存,他说那是个鲜花之城,郁金香盛放的城市。

  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便随意选了个方向出逃,能够控制花草树木的能力帮助了我,我来到了一座山,一片密林,一个湖,准备在湖边建一座仿造不远处村庄里的小屋,还移植了在森林里找到的一种粉色的不知名的花,它攀缘在木屋,很漂亮。

  直到后来遇见了约书亚,我才知道这叫蔷薇。

  约书亚,是天使,是野外盛开最美的花朵,是我生命中的光,美丽炫目。

  遇见约书亚,救了他,是个意外,我不信光明神,但那一刻非常感谢神的安排。

  淡金色的卷发俏皮地飞扬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澄澈的眼睛就像湖水荡漾在我的心头,悦耳似夜莺的声音萦绕在心间,约书亚就像误闯入森林的小王子,遇见了一个穿着黑斗篷的黑巫师,但是我舍不得也永远不会伤害他。

  我本应该远离他的,但是心却不由自主飘向了他。第二次相遇时,约书亚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喀什。

  我还记得当时约书亚眼底含光,笑得太阳都要融化地的样子,他对着我说:“我给你取个名字吧!传说以前洛第山脉有个应许之城叫喀什,那儿的人用牛奶和鲜花洗澡,喝的是蜂蜜,街上铺的是黄金与玉石,我叫你喀什,怎么样,代表奇迹与希望。”

  从那刻起,我就是喀什,应许之城的喀什,约书亚一个人的喀什。

  我时时刻刻都想见到约书亚,听他说话,看他笑,甚至晚上和他一起安睡,可是,不行,约书亚他有家人,而我只是他生命的过客。

  有一回约书亚不小心发现了我的秘密,我很是害怕揪心,怕自此以后,他就会远离自己,但是,没有。他反而非常兴奋,眉毛高挑着,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问道:“喀什,你到底是谁?你是不是流浪诗人口中所说的奔跑在森林里热爱绿色的长得都非常漂亮的精灵,不,不对,你都一直穿着黑色。”

  约书亚,手摸着下巴,眼睛转了转,又问:“你是喜欢锻造的矮人,不,你比我还高呢!难不成是巨人,也不对,巨人据说至少几米高。”

  “嗯……你是妖精,是不是,我猜的对不对,那种亦正亦邪的长相魅惑的妖精。喀什,你肯定是个好妖精,你救了我呀!”

  约书亚一副自己猜对了,挺着小胸膛的骄傲的模样,让我的心里暖暖的、酸酸的,似乎是艾克说的他对邻家漂亮小女孩的感觉,我想,我喜欢上了约书亚,不,我爱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