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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昔续百鬼:云_京极夏彦【完结】(44)

  接着她转向老师,这次递出一个包袱。

  「这个给老师。是在爷爷的书库里面找到的。」

  老师什么也没说,打开包袱。

  里头……装着一本线装书。

  「嗯?《口学谚种》?」

  「是安永九年※出版的狂歌书。作者叫品川玄瑚,是纪州藩的御医。不过我不是很清楚。」

  〔※安永为江户中期的年号,存续时间为1772-1781年,安永九年为1780年。〕

  「这怎么了吗?」

  「你看看作者名呀。」富美说。

  老师挤出斗鸡眼,凝视书本,「哇」地大叫。

  「这、这是……!」

  「怎么了啦?」

  「这、这……沼上,你快看啊!看看这作者名。是泥、泥田坊啊。」

  「什么?」

  令人吃惊的是,上面竟写着泥田坊梦戍这样的作者名。

  「泥田坊梦成?这……」

  「就是作者医生这个狂歌师呀。」富美答道。

  「这我知道,可是富、富美小姐,这是在哪里……」

  「电报上不是写着泥田坊吗?我不晓得这是在说什么,就找了一下爷爷的藏书,然后就找到了。」

  老师张着嘴巴,完全合不拢。

  「我一直以为是在说这个人,可是……原来泥田坊是妖怪的名字啊。不过,看,那个泥田坊写的书,是安永九年开版印刷的吧?」

  老师翻开版权页。

  「安永九年,是刊有泥田坊图画的《今昔百鬼拾遗》出版的前年吧?石燕也会吟狂歌,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人吧?」

  「唔,是啊。这……」

  不可能无关吧。

  「那、那么就等于是石燕知道这个梦成……呃,品川玄瑚吗?知道这个人,而故意去画他喽?若是两者有关系,那……难、难不成这个泥田坊,是在揶揄特定人士的中伤报导吗?」

  「什么中伤?」

  「就是说,假设这个品川玄瑚是个耽溺于花街,为此倾家荡产的人,而这又是当时有名的事,那么人家不是一看就知道了吗?哦,这个独眼妖怪是在画那个好色的狂歌师……」

  老师说到这里,全身僵住了。

  「品川这个人的资料很少,无法断定呢。」富美说,「还有许多值得研究的空间呢。一切就靠今后努力了。」

  富美说道,晃着辫子转向我:

  「那个……」

  还有什么?

  「这……是我在外面听村子里的人说的,听说田冈先生过世的母亲名叫佳惠。」

  「这样吗?」

  「所以啊,田冈先生名字不是叫太郎吗?我在想,过世的吾市先生……他在死前是不是边走边叫着:太郎、佳惠……?」

  「太郎……佳惠?」

  Taro、kae……

  Ta、ro、ka、e……

  「富、富美小姐……那……」

  「毕竟是人嘛,我觉得也是有这种事的。」

  没有人知道实情究竟如何。

  虽然不明白,但我觉得富美的解释是最单纯明快的。

  这么一想,真不可思议,我觉得除此之外不可能是别的了。

  太郎,佳惠。

  ——这样就好了。

  我记忆中的那道叫声,不再是妖怪恐怖的咆哮,也不是遭到诈欺的男子悲壮的怒吼,而成了直到最后仍无法解开与妻儿的误会,没办法圆滑处世的老人那有些悲伤的悔恨呼唤。

  「好了,别在这儿瞎磨蹭了,快点回去吧。你们真是一对净会给人找麻烦的劳莱与哈台呢。一个不注意,马上就会把钱乱花光……」

  富美说道,朝老师的大屁股用力一拍。

  拍出了……极为清脆的声响。

  手之目 多多良老师行状记③

  #插图

  (前略)某独自夜半赴此墓所,钉桩贴纸,欲归,忽一八十许老人,头顶白发,身长八尺,面容暗淡如夕颜,手掌各生一眼,两枚前齿暴突,追男子而来(以下略)

  ——诸国百物语卷之三/六 遭怪物拔骨事

  1

  我又火冒三丈了。

  用「又」来形容,听起来好像我总是在生气,事实上或许也真的有人这么以为,但这绝对是误会。

  这么说自己虽然有点厚脸皮,可是平素的我,是个非常宽厚平和的人。我生性绝不好争端。我讨厌卑鄙的事,但我非常清楚世上有些时候是有理说不清的。如果我发现错在自己,会立刻道歉反省。我从来不会刚愎自用。

  就算我毫无过错,就算对方的行为再不讲理、再怎么过分,都是一样的。

  我总是警惕自己不要气得失去了理智。因为我觉得在一时激动的情况下冲动行事,非常危险。就算生气也不会有好结果。那么就算扭曲自己的信念,也得先让当下的风波平息下来才好。

  如果事情能够因此圆满解决,我可以把我的愤怒隐忍下来,将一切的委屈往肚里吞。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我与吵架争执这类事情一向十分疏远。

  嗳,要据此评断我是个胆小鬼是很容易,但我原本并非软弱之徒。若要说的话,我似乎是属于冲动鲁莽的类型。那么我这不是遇强则逃的窝囊样,而是经验培养出来的处世之术,是养成了宽大的包容力之故吧——我甚至暗地如此老王卖瓜。

  我是个大人。

  大人是不吵架的。

  我宽大且宽容,深具自知之明。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我,也有例外地陷入疯狂的时候。

  其中之一……就是赌博。

  说是赌博,也不是什么非法赌博。粗俗下流我都爱,但我怎么样就是无法融入道上的氛围。替黑市商人工作的时期,我也曾被派去当轮盘赌博的暗桩,也曾被带到赌场去,结果还是不合性子。

  那么合法的话,就合我的性子吗?这也未必。

  对公营赌博,我也提不起兴致。我这人不晓得是哪里别扭,对于流行的东西,就是喜欢不起来。

  昭和二十二年导入连胜式赌法之后,原本与庶民无缘的赛马等赌博也大为兴盛起来,隔年赛船也开办了,留神一看,整个社会完全陷入了赌博热潮。

  我不喜欢迎合潮流。

  不,或许我是觉得那样就像在赶流行似地,兴趣缺缺。不过真相或许是我没钱可以赌博罢了。

  我很穷。

  然后……会让我陷入疯狂的赌博,说穿了就是不用花钱,在家就可以玩、用来消愁解闷的小赌博。

  像是将棋、围棋、双六等小孩子的游戏,还有花牌之类。

  我不赌钱。赌的顶多只有晚饭或是廉价酒一杯——不,输的人要道歉、打扫、捶肩、表演等等,只有这种程度而已。不赚也不亏,也不触法。即使如此,赌或不赌,使上的劲完全不同。明明没什么,却会觉得绝对不能输给对手。

  虽然是小事,却会让人满腔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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