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魍魉之匣_[日]京极夏彦【完结】(135)

  黑色的古典西服配上红色领巾,这男人的服装品味从来没对过。

  “嗨,小关跟阿鸟,三天不见了耶!你们继续拖拖拉拉的话会被京极下诅咒喔。”

  看来鸟口的绰号已经确定是阿鸟了。

  我们缩进后座里。京极堂很快就消失在我们眼前,前座还没人坐上来,冒牌达特桑就发动了。惊人的紧急发动,维持这个速度要不了几分钟肯定会被逮捕。

  “夏兄,好快!太快了。”

  “你说什么傻话,就是在赶时间才需要这辆车啊。放心好了,这辆不是正牌的,所以也飙不了多快。”

  “京极堂什么也没对我们说明,到底为什么要那么赶?”

  “他说我的竹马之交的那个大笨蛋现在正面临千钧一发的危机,要不然原本办事悠闲的我才不会这么赶。用不着担心警察!我们正为了警察而赶路。我现在,是个为了笨蛋朋友而奔驰的笨蛋车手!”

  夏木津过弯时也毫不减速。鸟口用力地撞到我身上来。

  “为什么我的朋友全都这么不正常啊!夏兄,木场大爷是怎么了?”

  “京极说,那个笨蛋今天一回归岗位立刻填了携带枪械的申请单,跟警部骗到印章,拿着手枪说要去搜查后就消失得不见人影了,而且上头没对他下什么指示喔。京极刚刚问过他的上司了。”

  木场带着手枪?

  “所以我说啊,那个上司就是不懂木场修这条汉子!那家伙跟一颗核子弹头没什么两样,让他拿到武器可是真的危险得不得了啊。”

  我看夏木津的驾驶才真的危险得不得了。不过话说回来,木场又是打算做什么?

  “反正整个事件肯定会在这回落幕了,赶快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夏木津大声说了之后,又踩紧油门。

  可是夏木津高速前往的方向却不是美马坂近代医学研究所。

  “喂,夏兄,你要去哪?走错路了。”

  “笨蛋,我哪有可能走错路!”

  “夏木津先生从来不迷路吗?”

  鸟口问。他伸展着身体来忍耐高速。

  “当然!”

  我们到达的地方看来是小金井。

  “好,就是这了。”

  夏木津从车上跳下来,跨着大步消失于巷道之中。我困惑了两、三秒后也跟上去。鸟口张着大嘴留在原地。我没追上夏木津,不知道他进了哪户人家里。正当我迟疑半天时,夏木津拉着女人的手从围着黑墙的家里出来。

  “走吧,女士出门准备总是很花时间,但不巧的是我正在赶时间。”

  “您是、哪位、要……”

  “我是侦探,一看不就知道了?”

  “侦探?请问、请问要去哪?”

  “名字我哪记得啊。反正是要去一间叫什么宫前还是团合坂(注)的奇怪建筑去就对了。总之,木场很危险,妳深爱的那个男人的性命已经有如风中烛火,继续拖拖拉拉就会……”

  注:美马坂念作“Mimasaka”,宫前念作“miyamae”,团合坂念作“Dangouzaka”,后两者与美马坂发音略微接近。

  会死喔——夏木津说。

  深爱木场的——女人?

  因为要让这女人上车,所以京极堂才不搭的吧。

  “木场先生、木场先生怎么了!请问发生什么事了?我会去,我会去的,所以请您别——。”

  “详情等妳上车就会有猴子跟小鸟帮妳解说。反正妳不化妆也跟化过妆一样漂亮,用不着不好意思!”

  夏木津用力地拉扯女人的手腕。

  一个分外皙白的女性被拉了出来,出现在门口。

  “啊啊,我懂了,我懂了嘛,请您别再拉了——”

  美波绢子!

  “懂了就赶紧上车吧!”

  美波绢子对木场——?

  “啊,这位是小关,然后那位是阿鸟。”

  夏木津在介绍自己之前,先急忙为美波绢子介绍我们。

  “这位则是事件的核心人物——”

  “我是柚、柚木……阳子……”

  阳子——没错,不是绢子。绢子是……

  绢子?这么说来,京极堂在那时……

  ——寄件人的名字写的是,美马坂绢子。

  记忆混在一起了。

  等等,我听到的是,没错,夏木津好象说过……

  ——母亲也叫做绢子。

  母亲。是阳子的母亲。原来如此,那么——

  我像是被用塞的一般挤进车里,阳子则被硬拉进前座

  她的外表看起来就像个易碎品。

  只是,虽然内心十分动摇、十分不安,却没有表现在外表上。

  车子再度极为粗暴地急速发动,我们又再次出发。

  这次总算——真的是朝美马坂近代医学研究所前进了。

  但是——木场——

  ※

  木场——

  木场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陷入得做出这种行为的境地——当眼前又再次见到那座巨大箱子时,木场思考了一下。

  因为迷恋上阳子?或许是如此吧。

  因为木场的天性?或许也没错。但最重要的理由是,

  ——因为自己是警察吧。

  要是木场不是警察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警察是唯一能合法地揭发他人秘密并予以纠举的特权阶级。

  当然,这只限于对方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的情形——

  但这个法律也是人订立的,没有绝对。证据就是,所谓正确的事情天天都在变化。在每次的变化中,对于社会或组织而言的妨碍者就会成为法律抵制的对象——也就是犯罪者。说法律的守护者听起来是很好听,但说穿了不过只是替社会打头阵的提灯仆役罢了。

  提灯笼的仆役能拿的不只灯笼,还有手枪。

  允许配戴手枪的人,在日本国中只有警员而已。

  现在木场的胸口藏着这种恐怖的杀人工具,不会受罚。因为这是经过正当的书面申请下获得批准的。不论动机是什么,至少目前的行为并没有违背法律。只要继续收好不使用就没有问题。

  但要是木场不是警察的话,不管他是惩奸扬善的正义之士也好,为理想燃烧生命的理想家也罢——仅是持有枪械就是有罪。不管他是用在什么地方,或者根本不用也一样,持有枪械就是非法行为。

  因为木场是警察,所以才能携带。

  但是,就算木场能携带枪械,那也不代表他就能任意拿来杀伤他人。

  表面上枪械对警员而言是护身用的,即便是警员,任意开枪也是有罪。

  但在立场上具有杀伤他人的可能性这个事实仍旧不变。毕竟——手枪本来就是为了杀伤他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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