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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一跃而下_乙醇烧【完结】(6)

  而且,我还用卑鄙手段得到了他,磋磨着他。

  他会乖巧,柔顺地伏在我脚下,跪在我身边。

  我甚是痴迷他跪下的姿态,半裸的上身,优美脊骨,富有光泽的肌理,他跪在我眼前时,我仿佛是永远得到了他,他永永远远地属于我,满心满眼只忠于我。

  他被我的肮脏私欲束缚了自由,也束缚了下半生。

  我想,我对他是有愧疚的。

  不过,这都比不了拥有他的快乐。

  我爱他,疯狂爱他,

  但这绝不能告诉他,免得恶心了他。

  同时,也是保护他。

  第11章 迪洛角度

  我被虫陷害沦落到卖身境地,以往秉持的聪慧头脑,到如今,却只有这张脸能用上一用。

  和我一同被害的其他几虫,都被秘密送进各种场所,成为雌奴或性X派对上的玩物。

  幸好,第一次就遇到了现在的雄主,余轻。

  他的模样比起中学时可是大变,那时的他瘦瘦小小,留长刘海,戴厚重眼镜,穿满身商标名牌。

  中学里,向我告白的虫数不胜数,唯独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愚虫节时,他举着一枝光秃秃的玫瑰,对我说:和我在一起吧,我以后保证只要你一个。

  我只以为是恶作剧,才刚被同学捉弄过,便对他也无好脸色。

  然后,他一下子丢掉花,哭着跑开。

  事后,我听同学坦言,才知道那居然不是他们准备的恶作剧。

  那个哭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矮子,让我一度感觉十分可爱。

  后来,上了战场,偶尔在记忆里翻出来,都会笑一笑。

  余轻真的很可爱,在会所包厢里,灯光乱闪,烟雾缭绕,都掩饰不住他的光彩。

  他褪去所有青涩,仿佛终于打磨完毕的原石。在一圈虫里,众星拱月,懒洋洋地眯眼抽烟。

  他的随手指了我,把我抱在怀里。

  我受不住那又呛又辣的烟味,忍不住咳嗽几声,旁边玩疯的虫起哄:这新来的是看不起我们二少,经理在一边将腰弓得更深,赔笑得更灿烂。

  他却把烟掐掉,笑骂一句:就一根烟,你们瞎起什么哄?

  然后,搂紧我,和经理说:这虫我要了,一会送到我家里去。

  我向来是个诚实接受自己处境的虫,既然已经低如泥土,就没必要揣着云端上的高高在上。

  余轻的家是大面积的灰白颜色,房间摆设极少,显得十分空阔。

  他要求我叫他“主虫”,但我在心里私底下仍然叫他余轻。

  他和别虫玩乐时,嘴角总是一抹嘲讽的笑。

  但家里只有我和他时,他却极少在笑,经常一个虫盯着角落发呆。

  那一刻,他显得很孤独,仿佛没虫能走进他的世界。

  过了有小半个月,他才要了我。

  他亲得我身上满是吻痕,做到我脱力昏迷。

  迷迷糊糊,我仿佛感觉到他在亲吻我的额头,脸上湿湿热热的。

  于雌子而言,必然经历的充斥痛楚的初夜,我却一无所觉,只有舒服。

  每个周六晚饭时间,他总会消失,厨师只端来我一虫份的晚餐。

  我开始以为他是出去玩乐,他却总会在两个小时后赶回来,一言不发,紧紧抱住我,那是我们最亲密的时刻,比行欢更要亲密。

  后来,我想,那时的他,就像被卷进洪水中,快要窒息的孩子。

  二十岁的年纪,对于平民来说早就撑起了当家的责任。

  二十岁的余轻,却像个面对广袤世界不知所措的孩子。

  我在他家中的日子,平淡而无聊。

  我想他什么时候玩腻了,会把我送回会所里。

  不成想,我居然捡到了他压在床底下的纸张,是纳侍契书的电子打印版,一般没有虫会特意打印出来。

  那时的我也是迟钝,第一反应居然是不怕好吃懒做被虫送走了。

  于是真的一日比一日懒散。

  余轻竟然也没说什么,家里竟然悄悄地多了许多军事杂志,游戏机之类的。

  余轻是个细心而温柔的虫,他知我不耐烟,每次烟瘾上来都会去阳台,拉近玻璃门,开窗抽。

  我想,其实他比我更需要娱乐。

  在家里,他成天蒙着被子,拉紧窗帘睡觉,醒来时会问我几点了,然后倒头又睡。

  他并不拘我行动,甚至消费时都早早绑定好了消费账户。

  我就总是上街上偷渡点小玩意,把家里装饰一番,可惜余轻却仿佛看不到一样,直到有一次他被巴掌大的小盆栽绊倒,才狐疑地看向我,什么都没说。

  有时候,余轻脾气莫名,前一秒大哭后一秒大笑,他会生气得把所见到的东西统统乱砸,第一次我不知怎么做,上前劝阻,被他一把推开,倒在花瓶碎片上,余轻却愣了,阴沉着脸叫来管家给我包扎,自己回到了房里。

  那时,我和管家交流,他说:没见过你这么做雌侍的,雄虫爱砸就让他们砸,屋里东西再换一批就是了。

  我问:不怕他伤到自己吗?

  管家轻飘飘的说:他浑身都是伤,你没见过吗?老主虫吩咐过,他爱做什么就由着他去做,只要不伤及生命都随他。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父亲。

  原来,余轻在年轻时有过一次自杀,把他父亲吓得狠了,从此放松对余轻的严格标准,一切只随着他开心。

  从过度紧绷,瞬间到过度放松,不怪余轻的脸上,时常会露出无措与茫然。

  不过,在那次以后,余轻却甚少再砸东西,发脾气时至多丢几个软枕,本来光洁的地板上都铺满了软毯。

  开始我还在想,这难不成是减少乱丢东西造成的损失?

  后来,当我被按在地上被迫完成了几次传宗接代的任务,才算搞明白它们的用途。

  有一阵子流行什么网红姿势,我就被按在墙上来了一场。

  怎么形容呢?

  巨爽,巨深,巨痛。

  不用比较我也明白,余轻的床上水平真的是不可貌相。

  管家说没我这样做雌侍的,我不是没见过生活里雌侍该是什么样子的,平民里就要努力和其他虫成员一起工作承担家务,贵族里则要费心巴力地求得雄主宠爱,尽早生蛋以占据一席之地。

  我?清闲悠哉得不像话。

  按管家说法,没见过比你还大爷的大爷。

  每天出门逛街游玩有虫跟着付款,想吃什么类型饮食顶级厨师一字排开等着翻牌,闲在家里鲜切水果消暑饮品不断,当季流行的衣服就能塞满一整个衣柜。毫不夸张地说,打个瞌睡都有虫递枕头。

  管家说我是大爷,一点没错。

  唯一要费心的就是讨好我的主虫,法律上的雄主,余轻。

  说出“讨好”俩字我都心虚,因为几乎没有做过什么让他能开心笑出来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做错了,他就会皱着眉,把我拉到一边去,一个虫去阳台站着抽烟(在我偷偷藏起他的烟酒后,他改嚼棒棒糖,貌似他一直以为我是听了别虫的话,殊不知是我自己意愿,我很惊讶他居然没有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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