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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_朱砂【完结+番外】(148)

  顾颐脸色更沉:“劫走什么人?”

  “这我就没打听出来。”安德烈又摇摇头,“总之看他们的样子是很严重的事。”

  顾颐垂下眼睛。安德烈有些紧张地抓着他:“顾颐,你现在一定不能出去!再等等,马上展览就要结束了,等我把上帝之血拿回来,你带上它再出去。再说,你现在伤都没好,如果被他们撞上,或者被你——被路易撞上,你怎么办呢?”

  提到路易,顾颐脸色又变了变:“张良也有可能——是落在路易手里……”研究所已经被连锅端了,应该没有精力再去绑架张良,即使要绑架,也不会连他母亲一起绑走。所以张良失踪,如果不是被猎魔人工会接走,就是被路易绑走了。

  “那他一定就是为了逼着你出现!”安德烈肯定地说,“不管是哪一方,你现在出去,一定就落入他们的圈套了!你不出现,他们倒暂时还是安全的。”

  顾颐握紧了拳头。安德烈的话是对的,但他此刻心里只有自责:“我不该让张良卷进来……”而且那天他就应该想到,路易不会放过任何能威胁他的筹码,他应该早点把张良母子安排好的。可是——他急着要去解唐骥之围……

  “这不能怪你啊。要怪就怪路易——”安德烈愤愤地说,“从前是他在欺骗你利用你,现在为什么还不放过你!就因为你拿走了上帝之血吗?但是他要上帝之血做什么,难道他也想变回人类吗?”

  顾颐缓缓摇了摇头:“他要的是圣器。他不知道什么上帝之血,还以为尸手里真的有关于世界的秘密……”而且好像不仅仅是尸手,顾颐眯起眼睛,回忆着当时路易的话,喃喃地说,“他要的,似乎是魂戒……”

  “魂戒?”安德烈有些茫然,“他向你要魂戒?难道——”他一下睁大眼睛:“魂戒也在你手里吗?”

  顾颐仔细回忆了一下。路易先问尸手,但当自己回答尸手在血雾迷宫中时,他虽然愤怒,但并没有纠缠,而是立刻追问魂戒的下落。而同为圣器的屠刀,他却根本没有问及。也就是说,对路易来说,魂戒至少比屠刀重要得多。

  屠刀的力量是杀戮,而魂戒的力量则是控制。而且屠刀必须亮出来才能发威,而魂戒则可以悄悄携带,于不知不觉中发挥力量。难道说,路易就是需要魂戒这种悄悄控制的力量?他要控制谁?

  在血族十三圣器中,魂戒与鬼灯的能力有相似之处。但后者光线所到之处,皆可令人产生幻觉,控制范围更大。但这种控制依赖的是幻觉,并非直接控制人的行为。比如说鬼灯可让你觉得眼前皆是海水,只有一条小路可走,但如果你执意要往海水里跳,鬼灯却并不能强迫你往路上走。

  而魂戒的控制范围要小得多,却能直接通过作用大脑而控制人的所有行动。相当于你的眼前虽然摆着千百条路,但魂戒想让你走哪一条,你就要走哪一条。只不过魂戒同时能勾起人内心深处的邪恶欲望,这种欲望如果太过强烈,会争夺被控制者的神智。只要魂戒的持有者不放手,那么被控制的人要么成为行尸走肉,要么被内心的邪恶吞噬,彻底失去理智。

  路易最大的愿望,就是整合血族十三氏族,成为血族真正意义上的首领,而不仅仅满足于密党那个松散的组织。如果这样,魂戒倒确实更有用处,但是它能控制的人也有限,与其用它,倒不如把魂戒还给迈卡维,或许还能获得迈卡维一族的支持和感谢。

  但是,假如是要归还圣器,那屠刀也不应该忘记啊。屠刀属于乔凡尼族,而乔凡尼是自由派系,如果能把他们拉拢过来,岂不是更好吗?

  “顾颐,你手里,有好几件圣器?”安德烈惊讶的询问打断了顾颐的思索。

  “原本是有的。”顾颐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但是魂戒丢了。”

  “丢了?”安德烈眼睛瞪得滚圆,“怎么会丢了!”

  顾颐微微恍惚了一下:“那不是好东西。”能控制人的思想也许还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能引出人心底潜藏的邪恶,且那种邪恶会反过来影响使用魂戒的人。

  当时他在血雾迷宫外第一次使用魂戒,控制了那支五人的猎魔人小队。不知道是不是血雾迷宫附近本来就会对人产生某种影响,又或者是这五人误入的时间太久精神已经非常紧张,总之他才控制住这几人,就有两人冲着队长恶语相向,另外两人立刻反驳,最后居然动起手来。那一次,五个人中死了三个,但不是因为被他吸干了血,而是因为自相残杀。

  当时,顾颐感觉到了他们所有人的念头。那两个挑衅的人是因为嫉妒那名队长——他只是普通的赏金猎人出身,却因为得到荆棘枭家族的赏识,准备让他跟荆棘枭家族的女子结婚。一旦被荆棘枭家族接受,身份立刻就会不同。

  而另外两个反驳的人,也并不是为了这位队长。其中一人是有私仇,而另一人则是觉得这里非常危险,希望大家马上离开,要打架可以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打。

  就连那位队长,也并不是什么道德完人。他本来是有爱人的,但为了进入荆棘枭家族,已经决定跟她断绝关系。

  在那短短的一刻钟时间里,顾颐觉得那种恶意几乎是扑面而来,如同无孔不入的毒烟,包围了他的大脑。如果在精力充沛的时候,这不算什么,但那时候他的精力已经近乎油尽灯枯,竟然完全不能抵御,反而是内心深处的欲望与之共鸣,冲破了理智的阻碍。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三个自相残杀的人就不必说了,剩下的两个活人也几乎被他吸血至死。

  之后,顾颐就找了个地方,把魂戒埋了起来。他不想再带着这个东西,也不想它再现于世间,最好是永远消失,就像当初的腐镯一样。

  至于那两个活着的猎魔人,顾颐没有去管。现在想来,追杀自己的血族估计很快就会追踪而来,那两人即使当时还活着,也会失去战斗力,被后面的血族杀死吧。

  “可那是圣器呀!”安德烈一脸惋惜,“要是拿着那个,说不定你就不怕路易了吧?”

  用魂戒来对付路易?顾颐忍不住想了想,发现还真的可以实施。魂戒本身就有威力,即使自己的世代比路易低,一旦使用也完全可能控制他。

  “已经丢了……”顾颐心里隐约也有点后悔起来。那时候他一心想着永远离开血族,去做个普通人,所以——如果不是因为还需要武器,说不定连屠刀他都会丢掉。哪里会想到自己居然一直活了下来,直到今天又被路易发现呢?

  “太可惜了——”安德烈咂咂嘴,“怎么能把它丢了呢?要是不丢,说不定今天我们就有办法对付路易了。”

  顾颐轻轻叹了口气:“算了,丢都丢了,还能说什么……”他勉强笑了一下,开了个玩笑,“其实你之前在宣传册上编的那个故事挺不错的,路易知道很多事情,却没有亲自进入过血雾迷宫,所以他很有可能相信戒指上镶的真的是始祖之血。要不然我们骗他把上帝之血吞了吧,那样他就会变成普通人,我也就不用怕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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